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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313 回复:12 发表于 2014-12-16 12:03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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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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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6 12:0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页锐评】冤!冤!冤!是什么,让冤案频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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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格吉勒图生前照



    呼格吉勒图父母为冤死儿子奔走申冤


            十八年前,一位内蒙青年呼格吉勒图在刑场上喷洒着热血倒下,罪名是流氓、杀人。假如六月会飞雪,不知会否有一片雪花为他而舞。在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的九年之后,案件的真凶赵志红落网并交代了当年杀人的真相,于是乎,一场现代版的男窦娥冤上演了。就在今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然而,冤死的生命已然无可挽回。



    被疑冤死的聂树斌生前照


    聂树斌母亲为子申冤,该案已由山东省高院重审

            无独有偶,1995年发生在河北的“聂树斌案”同样引发人们广泛关注,聂于1995年因强奸、杀人被执行死刑,然而2005年另一名落网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供述,聂树斌所谓“强奸、杀人”其实是他所为。



    当年宣判滕兴善死刑的麻阳县法院

        1987年4月,湖南麻阳县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女尸,死者被认定为是当地女青年石小荣,案件被快速侦破后,犯罪嫌疑人滕兴善于1989年被执行死刑。然而(又是然而......),1993年,被害人石小荣突然回到家乡,声称自己是被人贩子拐到外地......


        再结合近年来陆续浮出水面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胥敬祥案”、“杭州张氏叔侄案”......等等一系列冤案、错案,令每个关心社会公平正义的人不禁扼腕叹息,刑场上响起的,并非总是正义的枪声;法庭上落下的,并非总是正义的法槌。纵观这些沉冤昭雪的案件,纠正原因不是真凶现身,就是被害人“复活”,我们不禁要问,还有多少冤案仍在迷雾之中?



    1992年,河南人胥敬祥因盗窃、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2005年,胥敬祥服刑13年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

       
    1995年,湖北人佘祥林被指控杀妻,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5年,被“杀死”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被宣告无罪


    2002年,河南人赵作海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2010年,被其“杀死”的同村人赵振晌突然现身,赵作海被宣告无罪


    2003年,张辉、张高平叔侄在杭州涉嫌一起奸杀案,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2013年两人服刑10年后被宣告无罪



    是什么,让冤案频发?


      
    “命案必破”----扭曲的政绩观
        限期破案,命案必破,将司法侦破视为一项政府政绩,是冤案产生的一大根源。如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曾表示:“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命案必破’工作,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
        刑事案件的侦破率,一向不高。但我国的刑事案件侦破率却在40%左右,远高于西方国家,而命案的破案率更是高的出奇。据北京警方透露,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的命案破案率高达98.54%,其中三天内破案率居然高达86.44%!“命案为先、命案必破”作为一种口号式的运动推进,基层公安民警在破案压力下,不得不采取刑讯手段,则冤案错案率也势必水涨船高。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一个罪犯逃脱法网,同一个政府非法的卑劣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制造冤假错案,导致无辜生命被剥夺,主政者能得到一时的声望,赢得一时的政绩,但法律的正义价值也受到了践踏,公平公正的立国之本也必将为之动摇。



        “疑罪从有”----荒诞的司法逻辑
        无法证明你有罪,也无法证明你无罪,则应当推定你无罪。“疑罪从无”是一项最为基本的刑事法律原则,早在数百年前便已确立。然而,警察、法官们在学习法律时背得耳朵起茧的原则,在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却难以践行,不得不违心的奉行“疑罪从有”。除了主政领导施加的破案压力,还有被害人家属上访闹访的压力。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司法者亦是。稍有良知的,能够顶住压力,将“疑罪从有”换成“疑罪从轻”,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或无期,以利于将来有朝一日能够有机会纠正。但既知可能是证据不足的冤案,却要留待将来纠正,这样的逻辑岂不荒诞?



        “让群众满意”----片面强调所谓“社会效果”
        司法工作是一项精英职业,需要从业者多年的法学研习和实践经验。公正的判决,除了充分的证据,还有赖于司法人员内心公正独立的判断。但近年来,不断强调司法工作要体现“社会效果”,不能光考虑法律效果,在一些争议案件面前,往往会为了迎合社会舆论和被害人家属意见,突破法律底线。如时下成为焦点的“念斌投毒案”,公安局出于被害人家属的压力,只得一次次将证据不足的嫌疑人送上法庭,导致念斌8年内被4次判处死刑。再延伸开去,如“上海出租车司机捅人案”,司法机关为平息被害人家属情绪,坚持不认定“防卫过当”。




    “谁来担责”----案件问责机制的缺失
           “主观是好的,出错难免”。这往往是发生冤案后,司法主政领导的第一托辞。更加难以言说的是,当年那些凭借破获重大命案的办案人员多已由此官居高位,纠正冤案不可避免要“拉一批人下马”。一些冤案已是年代久远,办案人员有的早已退休,有的已经不在人世,“退休免责”、“死者为大”,再追究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于情不合。刑事案件不实施终身负责、一问到底的机制,恐怕呼格吉勒图式的悲剧还将不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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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3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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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6 18:00:5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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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10-7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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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12-16 18:01:39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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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8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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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发表于 2014-12-16 18:17:33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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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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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4-12-16 19:15:23 | 只看该作者
    塔城路金沙路路口不能掉头、今天看到有公安的车在路口掉头了、他的解释可以说是在执行公务!国家的公信力为此拉低,执法者的权威大打折扣

    要看视频在我的行车记录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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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次木兰非机动车逆向撞了个人,报警后警车也非机动车逆向过来,问我好好的干嘛要逆向行驶。。那时候我真想反驳一下您不也是逆向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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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7-18 00:18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4-12-16 19:32:49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yw2kye 发表于 2014-12-16 19:15
    塔城路金沙路路口不能掉头、今天看到有公安的车在路口掉头了、他的解释可以说是在执行公务!国家的公信力为 ...

    我上次木兰非机动车逆向撞了个人,报警后警车也非机动车逆向过来,问我好好的干嘛要逆向行驶。。那时候我真想反驳一下您不也是逆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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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搞笑的,执法者被人看笑话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6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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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4-12-16 19:36:13 | 只看该作者
    眼高是因为手长 发表于 2014-12-16 19:32
    我上次木兰非机动车逆向撞了个人,报警后警车也非机动车逆向过来,问我好好的干嘛要逆向行驶。。那时候我 ...

    这事搞笑的,执法者被人看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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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4-12-16 20:33:59 | 只看该作者
    所有这些事,近100年前就注定了,可惜那时能看得出今天的人没几个,胡适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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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7-17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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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4-12-16 21:16:40 | 只看该作者
    眼高是因为手长 发表于 2014-12-16 19:32
    我上次木兰非机动车逆向撞了个人,报警后警车也非机动车逆向过来,问我好好的干嘛要逆向行驶。。那时候我 ...

    警车来处理是执行公务吧,逆行有问题么?
    照你的理解救护车啥的都不能闯红灯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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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红灯前警示灯请亮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6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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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7-18 00:18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4-12-16 21:23:30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xinlaide 发表于 2014-12-16 21:16
    警车来处理是执行公务吧,逆行有问题么?
    照你的理解救护车啥的都不能闯红灯喽 ...

    闯红灯前警示灯请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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