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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656 回复:10 发表于 2009-7-27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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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3 22:3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农民时光机——傻子强强奇遇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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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武小旭看着水泥场上一堆用蓬布照着的东西发呆时,太阳已经快要落西了。那东西差不多有二层楼那么的高,遮的很严实,连四个脚都露不出一点来。一阵微风轻轻的吹过,水泥场上扬起了些灰尘,坐在长凳上的武小旭揉了下眼睛,看了看手机,哦,差不多了。
   一个人的命运有时候会不经意之间被人改变,单单是一个念头或是一句话。十年前,一批大学生来到了这个偏僻的农村,支援它。他们在村上的打谷场开设了讲座,帮那里的农民扫盲致福。武小旭也去参加了,想听听来自城里的大学生有什么高见,村子实在太小,没有走出去过的人们对外面充满了好奇。来听讲座的人很多,大学生响应国家的号召,把科技,文化,思想这些东西都送来了。
   他们冒着烈日,侃侃而谈。可其中有的大学生会讲着讲着跑掉了题目,一个带着眼睛的瘦子不知道怎么的讲到了空间物理方面的知识,这些农民朋友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些东西,时间和空间竟然会是一种物质,在理论上可以穿越时空。这是真的吗?武小旭被吸引住,脑子里诞生了想法,豪不切实,他想自己造一个时光机。现代不是有许多农民自己搞发明搞创造,造个潜水艇,造个飞机什么的,那些都是以前的人造过的,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要创造,不是模仿,前人造过的东西他没有兴趣。时光机,时光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要回到过去,发现未来。前面的路不知道有多艰难,管它呢!要走没有走过的路,要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他脑子里就是一根经。
   后来,他到处去找书,物理方面的书籍,数学方面的书籍,就是那些玄学也没有放过。一个人在房间里,把头放在台灯下,一转眼,天已蒙蒙亮,他躺在桌子上睡一会,醒了继续寻找那通往成功的路。饿了,就下碗面条,粗糙的面条,填填肚子。钱没有了,他就去找,上天会帮助这个痴迷的家伙的,他总能找到些的,凑合这过掉几天。他闭门间出,埋头苦干,朋友们一个一个都走掉,爱情,友谊,他不闻不问,这些也就不去过问他,最后他只剩寂寞和热情这两个兄弟在照顾他。
   十年如一日,渐渐的他的面孔变的憔悴,脸色蜡黄,缺乏营养,腮棒子凹了下去,头发变白了不少,皱纹也有了少许,他老了20岁。
   昨天他紧掉了机器的最后的一个螺栓,他成功了。
  “我成功,我要轰动世界。”
  这句话他在心中默念了一千篇,终于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了下来。接下来他要找人去实验这个机器,找谁好?找只动物,不行,那东西是不能说话的,我要找个会说话的,把他送到过去,或者未来,把所见所闻告诉大众。可是找谁呢?有了,强强,就是他了。他有点傻,傻子有时候会比聪明人更能得到信任。武小旭想到后就骑电瓶车到东村去找傻子强强。一拍即合,傻子强强想的不会太多,他告诉他,“我会把你送到过去,送你回过去,让你和你妈妈见面”。强强就答应他了。
  天上的星星现在很多了,乡下的星空格外的朗朗,璀璨一片,星河清晰可见,月亮弯弯,朦胧的光笼罩下来,一切一切的都是那样的宁静。傻子强强来了,他穿一件夹克,一条油亮牛仔裤,衣服也旧了,蒙上了一层灰,有些杂乱的胡子,低着头走路,来到了武小旭的前面,抬起头来,眼睛也是灰色的,脸还带有点浮肿。
  武小旭费了点力气把蓬布拉开,一个大个的神秘的机器展现在大地之上,有四个电极,一圈圈的绝缘陶瓷上面有个金属圆球,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中间是能量装置,金属的外壳,上面还有许多二极管,每个电极上都引出一根导线连接在一张椅子上,椅子很普通,就是学校里常见的靠背凳。
  “坐上去。”
  “真的能行吗,我会不会死掉。”傻子强强感到了恐怖,虽然傻,但还是会有一种本能的恐怖。
  “不会的。坐上去吧。”
  “我真的会不会死掉?”
  “屁话不要多,快点。”
  傻子强强坐了上去,凳子有点凉,一面玻璃罩放了下来,把他给牢牢的罩住。现在他反悔也来不及了,一动也不能动,想说点什么,武小旭也听不见,他,只是一件实验品。
武小旭来回了屋子十趟,搬出了二十个电瓶车的电瓶,一次两个,把这些电瓶串联起来,用做是时光机的原始启动能量。他坐到了一边的桌子上,操作电脑,控制时光机的启动,敲击了几下后,按了一个回车。
  一切都变了。
  月亮的光芒被收集起来,凝结成一团,缓缓的落下来,世界上这一刻没有人能看见月亮,变成了无尽的暗夜。这团光芒碰到四个电极就被整个的吸收了,导线把能量传到能量装置,再传到玻璃罩里。片刻间,整个的罩子发出比太阳还要亮的光,但这是来自月亮的反射,所以尽管奇亮无比,也不灼人,一点也不烫。水泥场被照亮,村庄也被照亮,隔壁的老头还没有睡着,起来看看究竟,可惜亮光一闪就没有,他没有看到什么。
  罩子里的人没有了。一张空凳子在那里发呆,上面还有一枚一元硬币。
  此刻,世界上也接连发生了一系列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如四川有一处高山发生了山体滑坡,沙哈拉沙漠下了场蝗虫雨,阿拉斯加刮了暴风雪,探险家在喜玛拉雅真的发现了雪人,张艺谋拍出了真正的大片,奥巴马在演讲时竟然打了个哈乞,妈的,怎么回事,我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打哈。
  “我成功了,我成功,世界被我改变,人类将把我永载史册,不再有痛苦,不再又遗憾,我可以穿梭时空,将遗憾和灾难消灭在糍包中,金钱,名声随之而来,哈哈,那时,这些我不稀罕。”他狂笑中喃喃自语。
  明天,世界上各大报纸都会刊登这次伟大的实验。人民日报,纽约时报,路透社,阿拉伯世界等等都会来记者采访,明天,世界是我的。
  正当武小旭洋洋得意,电脑上的两个音响传来了傻子强强的声音。
  “啊,我在那里啊?这里好热,到处都是沙子,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到处都是黄色的沙子,好热啊,快热死了,快来救救我啊。”
  计算出错了,武小旭检查了下,却发现不了什么。
  “怎么啦,难道出错了,我把他送到那里去了?”他利用月光剩下的最后一点能量开始搜索傻子强强的位置,最后他发现他竟然把傻子强强送到了1000年以后的世界里去。这是多么可怕的失误,人们对未来一无所知,知识在那里没有用处,就好比一个唐朝武士来到了现代,他一定会浑浑噩噩的。
  “有些白的东西朝这里飘来,很快,那是什么?我要回去。”傻子强强在一千年后的叫喊声传了过来,武小旭坐在电脑面前无能为力。他只能一边听着,一边检查程序。
  “别烦了,傻子。”
   他把机器从里到外查了一片,又把设计图纸看了有看。最后发现有个方程式搞错了,啊,好个的低级错误,把他十年来的心血都毁了。本来算好是十年之前的,现在搞到了1000年以后,他还能不能回来,谁知道呢?这里的公安也许不会为了失去一个傻子而出警的,谁会对个傻子关心。
  武小旭瘫了下来,从椅子上滑到了地上,变成了一摊泥。
           欲知傻子强强在千年后到底怎么了,那就慢慢的等吧,只要你比乌龟活的更长!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13 22:34:05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13 22:35:28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14 09:59:01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20 20:55:44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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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18 15:1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09-7-27 01:00:3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第一段,我觉得老费应该想说点什么的,而且我觉得故事本身也很有可挖掘的部分,这算是个有趣的故事,我非常希望老费设计一个结局,那就是当傻子强强完成时光之旅,喊着武小姐拉他回去的时候,武小姐才发现,她在研究这台时光机的时候光想着把人送过去,没设计把人拉回来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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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21:30:39 | 只看该作者
    该死的,都被分成了七八段,就算是蚯蚓这样也要死掉的。我的文章,我一个月苦苦的怀你,你就这样还没有成型就被斩成了七八段。算了,文中的那些兄弟姐妹们,该天我给你们烧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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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7-20 07:50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9-7-2 10:58:2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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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21:27:03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东西如果印起来,两三业就印完了,要让痛苦更彻底,就要让人体验美好的东西,让他处处都觉的美,然后把这些都毁灭,那不是很痛苦吗?我想让这么多的头绪长在一个线上,就是人不珍惜自然,不珍惜自己,生而为人,却做畜生事,到时候灾难降临,人变畜生,那该有多痛苦。主人公我想让他象片段一样的慢慢登场,当然还有女主人公。一切都不能操之过急,你要慢慢的等待,到时候一切都会明了。我是这出戏的导演,时间还长呢,我要让他们尝到爱情的甜蜜,更要让他们觉的爱情的甜蜜是为了生死永决的痛苦,我这样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然我希望我的女主角能由女性朋友帮我写,女性心理我是永远也写不出的。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20 21:29:48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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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12-16 23:5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7
    发表于 2009-6-20 14:17:22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的写作目的不一样,自然要求也不一样。就像什么样的树苗长成什么样的树木一样,像LZ这么有才华、有恒心、有毅力的栋梁之才,如果当作灌木养,那岂不是浪费了!


    还是老毛病

    小说是各个故事的总合

    故事,自然有发生、发展、结果

    交代了如此之多的头绪,故事却依然在发生阶段,这对随之而来情节的展开是相当不利的,吸引不了读者不算,最严重的是会挫败自己创作的积极性。

    建议LZ缩写故事,删掉与主线不必要的情节,尽早将主线梳理清晰,哪怕是在提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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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5-22 17:43
  •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6-20 11:06:27 | 只看该作者
    写字,是让自己开心的一项节目.

    老公总说,累伐,累伐,不要写了。

    可是,我不觉得的是累,而是觉得很开心.很多故事是我想让它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觉得自己仿佛是导演,就这样的,他们都活了过来,在我的生命里.以后的日子,回过头去,仿佛,他们真的变成了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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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楼主| 发表于 2009-6-17 22:31:25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写了,参照这些前辈的经验已经没有多大的用处了,想流水一样流过去算了。那样自己不用太累。感谢冲动一时的建议,看到不合理的地方帮我改动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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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21:33:3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可惜武小旭没有象原先他计划好的那样出名,从此他就一直呆在房子里,直到他被吃掉,那时候他的名字才被人永远的记在了改变人类命运的若干次事件中。
       究竟世界到底如何了?人类到底怎么样了?那些一千年后的人们已经失去了自己记录历史,人类从来没有象他们那样的忘本,忘记自己叫做人类。但这些失去的历史并非没有一点也没有记录,它们被一个人马星系上的一个叫做马克的行星上的天行者记录了。
       公元3000年,马克.樱桃翻开他爷爷的爷爷的太爷爷......马克.香蕉写的《蔚蓝色行星考察全记录》的时候,她完完全全的被吸引住。“啊!多美丽的星球啊,蓝色的是海洋,绿色的森林,黄色的沙漠,云气是你带上的神秘面纱,谁象你这样的生机勃勃,高山上的冰雪融化成水,沿着山麓流了下来,流到了一处,汇成了河流,流过每一出山谷,平原后又汇成了大海,谷物在河流旁边生长发芽,生命的灵光在这里被点燃,然后熊熊的燃烧,只要河流还在,生命之花永不会凋谢。”
      那本家传书的第一页就是这样写的。马克.香蕉当时带着十多名星际探险队员完成了对地球十年的考察。第一天他们了解地球的全部的外部结构,发现他绚丽夺目,自然把自己造就的非常的美丽,他得到这样的一个观点——自然是自私的,当你不爱它的时候它就会无情的报复你。第二天他们了解了地球的全部的内部结构,发现他蕴藏了巨大的力量,控制这力量的意志是脆弱的,只要将他稍微引诱它要把外部毁灭。
       接着他们花了一年时间把地球上的植物考察了一遍,这样的写到,“我们从来没有见过那样多的树木,它们有些高大的有几十米,有些却很低,但同样的吸取阳光,扎根在泥土中,遮挡着阳光,拥有自己的一片树阴,把它们种在房子门前可以给人乘凉,种在路旁能让路安静。有些树的树叶会在秋天脱落,但到了春天还会长出来,到那时全是新的,嫩的。这里的花不光是我们这些队员见过最美的,而且种类繁多的超过了我们的想象,我们经过的那些星球所能采集的所有花朵加起来也没有这里的多,也没有这样的的多姿多彩,喷吐芬芳。春天,百花盛开的季节,这美丽的季节,只要身在其中,就连我们中的蹩脚诗人也会写出优雅唯美的语言。
      ‘哦,这是什么样的季节!心中藏着发陈的爱情,已经悄悄的揭开塞子。蜜蜂忽东忽西,在那吐艳的蕊上。年青人携手在田间的小路上,歌声随微风飘荡,飘荡。蜜蜂忽东忽西,在这喷芳的季节。’
       我的队员跟我打赌,过了这个季节就不在开花了,他们认为既然春天里开了这样的多,等谢了就一片颜色了。他们当然输了,到了夏天,驾驶长卡卡迪亚第一个发现了河里开满的粉红的硕大的荷花。到了秋天又是他第一个发现路旁那些散着浓香的小蔟菊。等到了冬天,我们以为再也看不见,闻不到那些让我们整天欣赏的可爱的无声生命时,一场大雪过后,有一片园子开满了梅花,一朵一朵的在枝桠的节眼里生长出来,不再有树叶,独自熬煞这个万物凋零的冬天。”
       樱桃翻过第二十七页后,看见了上面记录的地球上的动物,禁不住站起来打开窗户,让外面的空气吹进来,希望在这个星球上也看到那些在地球上的动物。
      “他们来自天上,水中,陆地,有空气的地方就有生命在呼吸......我们的厨师西蒙尼在做蔬菜汤的时候,一条蛇竟然爬到了锅里,卷缩成一盘,西蒙尼一端起锅子就被它袭击了。其实只是轻轻的咬了他一口,结果差点把他给弄死。我们船上的人一点办法也没有,拼命的给他打生命复活蛋白,也只能控制住病情,这样的病症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他的手开始从手指慢慢的腐烂,整个手臂又红又肿,里面的血肉开始融化,有队员说把蛇杀死可能病情会好些,我们就对那条蛇执行了我们星球上的刑法,给他吃消魂丸,不知道这地球上面对这样的犯罪是怎么样执行的,可是就是这样也救不了我们的西蒙尼。可怜的西蒙尼,他才刚刚踏上探险的路程,就这样死在一条小蛇的嘴里,正当我们束手无策的时候,西蒙尼自己好了,只是一只手的手指已经完全的腐烂,不过那不要紧,我们给他安装了一只阿尔法星球的假肢。”
      “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对这地球上的动物一点也不了解,所以我们会被一条小蛇给折腾。后来我们来到了森林,这有各种各样的鸟,这些鸟习气很怪,不愿交流,我们想看它们的时候,它们就要飞走,我们只能悄悄的观察,不惊动它们,它们才能让我们看个够,做到这样真不容易,我们踮起脚,一步一步的走到树底下,观察它们,结果还是被它们发现了,后来发明家里奥里发明了一种鸟衣,我们穿上它就能变成鸟一样,无论走落的样子,我们的叫声,都活象鸟儿,这样我们也能展开翅膀飞行,只是我们没有它们那样的熟练。我曾经三次从半空中摔下来,真是疼啊。这样我们就和鸟儿交上了朋友。”
       樱桃想着太爷爷祖先学飞翔从半空中摔下来的样子,真觉的好笑,多有趣,多有趣的鸟儿,它们能自己飞翔,不用机器。这里实在是太单调了,太乏味了,一只鸟儿也没有,真想听听鸟儿是这样叫的,那该有多好,那声音该这样模仿,它是什么强度,什么音色,什么频率,或许都不是。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17 22:06:53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17 23:03:12 最后编辑
           

    此贴由 费鼎 在 2009-06-27 22:01:4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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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12-16 23:5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板凳
    发表于 2009-6-14 00:00:26 | 只看该作者
    故事很吸引人,有很强的可读性,期待后面的精彩。



    关于写作方面的技巧,怎样更引人入胜,怎样可以迅速吸引读者,

    建议开始部分不要加入太多的白描,试着用故事情节的发展去交代自己想要交代的信息,开头一大段写得比较冗长,读来索然无味,这对吸引读者是相当不利的~

    参照吉米.怀特《风格的要素》

    一、不要故意作态。写作应是自然的,自能形成独特的风格。


    二、多用名词与动词,少用形容词与助动词。


    三、多用具体、着实、明确的字句;避免无用的修饰词。


    四、不要写得夸张、冗赘。


    五、尽可能的修改重写;添加不如删减。


    六、不要作过份的解释。


    七、不要用艰涩的罕字,但也要避免俗套用词。


    八、简洁,清晰,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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