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4002 回复:17 发表于 2009-6-25 14: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10:1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让法律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说法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交了数额不菲的养路费,就有在路边停车的权利,为啥停车还要再交停车费?”较真的西安市民王先生状告西安市交管支队、城管执法局每次收取3元的临时占道停车费,公然质疑这种实行了多年的收费惯例,引起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西安晚报》11月8日)

    王先生的这个真较得好!其实,很多有车族也时常在心里较这个真儿,只是没有像王先生那样勇敢地走上法庭,我们庆幸有王先生这样的人为有车族代言,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公益诉讼。当然,作为有车族,我们不能完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因此,这场公益诉讼的意义并不在于输赢,不在于路边停车费是否一定要取消,而在于促使有关部门要保留路边停车收费,就必须有一个明确、合理、合法的说法。

    一、合理性。正如王先生所质疑的,车主已经交纳了养路费,为何还要再交路边停车费?所谓“养路”,当然包括修建、养护街道两侧的道路,车主们已经预先为此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这些道路资源时,便不应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当然,车主必须在交警和城管部门指定的路边停车,而不能随意乱停车——日本便是如此: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在里面停车是免费的,不在停车位停车便会遭到重罚。

    二、合法性。不管收费方是城管还是交管部门,收费的主体都是政府,是公权力对私有财产、非国有财产的征收。遗憾的是,我们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无法找到路边停车收费的任何法律依据。一个全国各地都在收、每个车主都在交的收费项目,却于法无据,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严重质疑。

    三、规范性。车主们更是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为什么这个路边的收费是5元,那个路边是10元,收费标准是据何而定的?为什么这个路边可以交费停车,那个路边就不可以?我在上海住处的旁边有条国济路,之前路边不允许停车,交警抓到了就要贴罚单;现在,只要交费便可以在这条路上停车了 ——路还是那条路,为什么交警在路边划几条白线就可以停车?一个地方能否停车的依据是什么,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来确定?难道仅仅取决于是否收费?这些问题目前都没有答案。

    四、透明性。车主们在路边停车交费,往往并不是直接交给交警或城管,而是交到了“红袖标”的手上,至于“红袖标”的身份则很复杂,有的就是路边某单位的员工,有点“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意思。这就不免让人担心:停车费到底交到了哪里,最后用在了哪里?有没有用在城市道路建设上?有没有被挪用甚至被贪污,或者进入了一些部门的小金库?

    路边停车收费,是全国实行了多年的“惯例”,可上述这些问题,至今还没有理清,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这种现象不应再继续下去,有关部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该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说法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9-6-25 14:30:59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方法可以拒付停车费,大家出出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9-6-25 00:38:22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啊!以前在没划线的地方停车要被贴单说是妨碍道路通行,想在在同一地方划了线收了费就可以停了,难道划了线就不妨碍交通了吗,收了钱车停在那就可以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8 08: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09-6-6 11:01:17 | 只看该作者
    他们的文件就相当于法律依据。P民轮不到说三道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9-6-5 15:00:53 | 只看该作者
    这贴我得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6:50:5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提示:根据宪政法治的法理,对公权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行使公权必须有法律的授权,超出授权就是禁止的、违法的;行使私权的界限是法律的禁止,法律未禁止的行为是自由的、可以做的。


    听说嘉定的马路收费是嘉定交通局批准的。不知道它们批准马路停车收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此贴由 colinjin 在 2009-05-22 16:55:54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23 08: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09-5-22 14:41:5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把有车的人当提款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9-5-21 16:23:48 | 只看该作者
    狗日的GCD,比日本鬼子可恶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6-22 22:20
  • 签到天数: 82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1
    发表于 2009-5-19 22:17:17 | 只看该作者
    哎,别提这个事情了,嘉定区政府不是批了8条路299个道路停车位么,官方说法是加强城区道路的停车管理,可划定道路车位后,也没见交通改善到哪里去。认真仔细的想一下,由谁来收这些钱,收来的钱,数额有多少,这些钱都用于什么用途,是不是上缴区级财政,是不是用于改善道路交通设施以及道路养护,有没有进行审计,等等等等,问题一堆,是不是一笔糊涂帐啊,老百姓哪会让你算清楚啊?
    现在连停个自行车也到处收费,哎,伸手就是要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3-4-6 12:1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09-5-19 15:43: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笨瓜啊 于 2013-6-1 11:25 编辑

    kkkkkkkkgfhgjjjjjjjjjj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