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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41 回复:12 发表于 2008-6-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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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6-14 06:4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分享]上海拍牌制度危机四伏,2008年7月1日以后的拍牌行为=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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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拍牌制度危机四伏,2008年7月1日以后的拍牌行为=违法行为


上海拍牌制度危机四伏

    众所周知,作为全国最为特殊的车牌管理制度,从去年开始,上海拍牌制度就一直风声鹤唳。但由于相关法律规章的缺位,各种质疑声亦只能是隔靴搔痒。

    而新近实施的《交通安全法》无疑给反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按照《交通安全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机动车登记只需提供以下证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件;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交管理部门就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使证。
    这意味着,牌照拍卖并非必经手续,购车者如果手持上述证件,仍旧无法得到号牌,完全可以依据法律对有关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虽然严格来看,《交通安全法》还并未对地方政府是否有权拍牌作正面回答,但随着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这个问题将不复存在。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008年7月1日以后,暂时所存在的拍牌行为,等于违法行为,并具有的触犯法律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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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6-17 11:32: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LS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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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8 08:50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2
    发表于 2008-6-17 11:15:37 | 只看该作者
    已经不需要去讨论这个问题了
    拍照本身就是一块破烂铁皮
    看看之前的上海市区拍照发行了多少
    如果把市区拍照的价拉低到沪C拍照一样的话
    那之前购买的市区拍卖的朋友们不是要跳起来了
    同样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和舆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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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8-6-17 11:11:05 | 只看该作者
    将来的买车成本越来越低,用车成本越来越高,这是必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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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8-6-16 17:40:34 | 只看该作者
    私车牌照拍卖制度的弊端显而易见,学者普遍认为,其退出历史舞台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尴尬却是,我们目前还没有更成熟的替代方案


      来自商务部的警告


      本周一,一则消息让上海私车拍牌制度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5月24日晚8点,央视整点新闻报道说,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接受有关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的采访时称:上海市私车牌照拍卖虽不属于此次汽车专项整治的范围,但这种行为违反了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


      黄海认为,从短期效果看,限制车辆发展对道路交通改善肯定会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长远来看,因为汽车毕竟是要进入家庭的,不能仅靠控制车牌来改善交通。


      “按照新的道路安全法律,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行车牌照,所以我们也希望上海方面能够按照新的道路安全法律,对这个行为再进行一次认真的研究。”他说。


      迄今为止,这几乎是上海拍牌制度受到的来自最高层面的、最为严厉的批评和警告。


      随着消息的传开,该事件迅速成为上海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汽车经销商与持币待购的消费者大多认为,拍牌制度可以休矣。而来自专业界的观点也呈一边倒局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余凌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海车牌管理制度)只能在《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框架内细化,不应额外增加公民的义务。


      而正在北京参加国际特大城市交通问题研讨的国际专家———英国纳皮尔大学交通研究所主席麦尔肯·布切南也认为,利用牌照限制车辆准入并非良方,真正的解决之道是,通过对道路的使用进行收费等一整套方案,提高城市公交系统效率,促使公众更乐意使用公共交通。


      面对各方质疑,上海市政府显示了其一贯的硬朗风格。


      在5月25日的例行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府发言人焦扬称,上海现行拍牌政策是用市场化手段配置短缺资源,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目前没有得到改变现行做法的说法。她同时解释说,上海坚决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上海市人大通过的各种法规。但上海采取私车牌照拍卖是一种阶段性的做法,目的是为了控制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这种阶段性的做法本身也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转自中华网http://auto.china.com/zh_cn/dongtai/yejie/11012724/20040528/11706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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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8-6-16 14:59:28 | 只看该作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这句话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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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23 08: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8-6-16 10:06:18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可以有个地方法规?只要不违反宪法。反正都是ZF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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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7 13:34
  • 签到天数: 10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08-6-14 12:43:37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的事。其他省市似乎都要效仿上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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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8-6-14 11:13:09 | 只看该作者
    LZ好像有点道理!不过总感觉不太可能!到时候又搞出个什么费用来 !比如:沪C牌按法律程序应该是可以走任何地方的,为什么被限制在外环外呢? LZ找找《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条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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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8-6-14 09:54:17 | 只看该作者
    可能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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