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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127 回复:20 发表于 2008-5-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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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4:1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吐不快]精英立法——现行交通安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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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注意此处的减轻:至少承担10%)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比如故意寻死,哈里路亚,妈妈米亚,听天由命,百口莫辩)

    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成全大部分人的利益,这一点作为一个人你我都懂,所以我们完全能够理解机动车避让行人的规定,且举双手赞成,但是如今中国的法律已经将这种避让妖魔化了。

    你今天好好开在路上,没有超速、没有逆行、没有喝酒、带着两证,没有听手机,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行为,面带微笑,但是突然有一辆非机动车(行人)横空出世在你面前,你甚至不知道它是从何而来,你心跳加速,你调转方向,你紧急制动,你受到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惊吓,你的爱车也受到了损伤,平日里你当它是你的孩子,你攒了多久才抖抖索索买下了它,供他吃喝,还要给他每年交上保险费,但这一刻却在你的面前面目全非,或许你幼小的心灵在此刻受到的损伤无法磨灭,从此再也不敢摸方向盘了,也或许你在片刻之间忘了所有,不知如何反应,你只能呆呆得坐在地上,或许你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转圈,不知所措,这一切到了别人的口中就完全变样,新闻里会说:今天**地区发生车祸,死者为一个年轻的**,正值青春年华(死者是一个中年男子,他是家中的顶梁柱……),由于肇事者没有及时进行救助……………………你瞧,你刹那间变成了肇事者,变成了没有积极施救毫无道德的痞子,招谁惹谁了呢?一切你的可怜都不是被考虑进去的,纵然谁都知道是对方违规了,但是我们伟大的法律规定了非机动车(包括行人)和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永远要负起责任,这个责任并不是神圣的责任,是在机动车驾驶员看来如此荒谬的责任,就算是你正常行驶他扑了过来,你也只能赔款割肉,虽然说钱是小事,人命为大,但你平白无故被吓到还要你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去给一个根本不认得的人,你有什么想法?开车的都是大款早已过去,就算是大款,人家就该把自己赚来的去补贴别人犯的错误吗?当然,咱们伟大的法律还狗尾续貂加了一句: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包括行人)为故意行为,请注意有证据一词,如何取证?掰开死人的口?还是让他家人良心发现?旁观者又如何判断故意还是无意?如果没有证据,百口莫辩,放眼全球,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此不平等?难怪有句话说得好,宁愿撞死不要撞的半生不死,人命是珍贵的,但如果自己都不去爱护,谁又有责任去珍惜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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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2-1 18:33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21
    发表于 2008-5-1 21:50:56 | 只看该作者
    开车的人,不一定是有钱的,有很多是为了工作需要,如出租,长途司机等,中国要想管好交通,就应该实行各车各行其道,不行自道者,撞死活该,甚至被撞死还要倒赔,这样才能让那些不守交规的人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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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27 13:5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0
    发表于 2008-4-23 14:00: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骑电瓶车的大转弯都不往后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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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0 13:2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9
    发表于 2008-4-23 11:32:33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有时候有视线死角的
    骑车人和路人能看到车子,也看到车子的运动轨迹,等一等又何妨?
    坐在车子里未必能一下子反应突然蹿出来的情况
    我基本都是小心再小心的
    但很多时候还是恨不得骂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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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8-4-23 11:23:17 | 只看该作者
    我就碰见过一回,那天我开车红灯刚转绿灯,我还是第二辆,可硬生生的就有那么一辆自行处理插在我前面,撞了,不过后来那骑车的人被我吓跑了,你瞧,有这么多的没有交通法规意识的人在马路上来来去去,交通法规又是这样,这车怎么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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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2-3 17: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08-4-21 15:57:53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房间里有吗?你的电脑旁摆上了吗?你的寝室里解决喝水的问题了吗?迷你饮水机,不同卡通造型,小巧可爱,多种颜色,有加热型和不加热型。价格50-100元不等。有需要的联系我。嘉定城区可以送货上门。 电话:13636510284 QQ:20737020 旺旺:娃娃为你笑 淘宝店铺:http://shop33639435.taobao.com/ 淘宝及拍拍都有店铺,有喜欢的朋友,可以到我的店铺上查看款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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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8-4-21 09:35:32 | 只看该作者
    心理不平衡的人又怎么去期待他会作出理智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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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8-4-21 09:10:54 | 只看该作者
    毕竟你损失再大也是损失,而被你撞的人再也损失不起来了。从这一条里可以看出法理不外人情。毕竟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也是要有所付出的。
    ps 我就是开电瓶车的,要是小车故意把我往里逼的话,我直接就是挤上去一脚踹掉它的后视镜。再来个碰瓷儿。做人不能没血性。
           



    此贴由 刚豆 在 2008-04-21 09:15:31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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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8-4-18 10:22:49 | 只看该作者
    他的错误却连累别人也要承担后果
    该区惩罚他的人不是别人而应该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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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4 14:12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13
    发表于 2008-4-18 10:13:55 | 只看该作者
    那楼上的换个角度吧,是他的错,他得到的结果是死亡或者残疾!!
    我觉的这个法律是专为碰瓷人设计的!而不是普通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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