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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42 回复:39 发表于 2006-3-10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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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2-19 14:3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馒头案中案”胡哥VS凯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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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恶搞派剧作家兼导演兼剪辑制作大师胡戈,于去年岁末推出其处女作(应该也是成名作)《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嘲头”直扑当时正宣传得热火朝天的大戏《无极》。
    很显然,《无极》剧本中的硬伤,提供给了胡戈以极大的创作空间与恶搞舞台,二十多分钟的短片,以深入浅出的手法,借壳生蛋的形式,冷幽默的路线,狠狠贬了《无极》一把,也顺便把原剧晦涩的情节“普及”给了广大无法领会陈导艺术思维的平民观众。
    当然,这部令名导陈凯哥下不来台的短剧,深深刺痛了其无比膨胀的自尊心。《无极》再差,也是“二陈”三年来辛勤劳作的结晶,哪能让一刁民不到10个小时的小制作给毁了?
    据15日的报道称,《无极》片方已经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处理此事,一场由《馒头血案》引发的诉讼案开打在即。
    从法理来讲,胡戈的做法侵权无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律师俞新称: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作者胡戈引用了大量电影《无极》的片段,并加上了自己的思路、创作,这个“馒头”已经完全与《无极》没有任何关系。这种做法已经损害了原作品的形象,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
    但这一次,几乎全国网民和文艺工作者,统统站到了法律的对立面,为“侵权者”叫屈,力挺胡戈。网上已发起万人签名支持小胡,声势不亚于阻止日本入常。全国各大报纸,如《新京报》、《扬子晚报》、《华西都市报》等也几乎喉舌一致,为小胡开脱。在文艺界,名导陈国军痛斥凯哥之行为属“霸道”,著名音乐人王小峰也称,凯哥此举属压力过大以致极端脆弱。复旦教授顾晓鸣认为凯哥应先学会敬畏观众。曾志伟、陆川等艺界名人也一致认为凯哥的做法极不聪明。
    您认为胡戈是不是如凯哥所言的那样“无耻”呢?您是否会把同情的一票投给弱势的胡戈呢?
    圆桌专栏期待您的发言。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此贴由 圆桌专栏 在 2006-02-19 14:31:45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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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10-12 12: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0
    发表于 2006-3-10 11:22:1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许多综艺节目不也利用有影响的电影情节作为小品的片段嘛。又不是没见过,陈凯歌有点小提大作了。反倒帮了胡戈一把,让他一战成名,成了小胡的“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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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06-3-9 23:04:09 | 只看该作者
    1、我依然认为,《无极》是一部单纯的电影,去看的人如果不提前抱好较劲的心态,就能体会其中的好多一些。

    2、我进一步对共产主义产生了怀疑。面对一部完全可以各取所需的电影,太多的人表现出无所适从。看来我们被灌输习惯了,所以《千里走单骑》好评如潮。

    3、是的,陈凯歌骂错了。因为《馒头》并不无耻,无耻的是那些将这个“馒头”无限发酵,上升成为“攻击武器”的人。

    4、胡戈原本也不无耻,但他的主见与尊严何在?看看这两天的转变——从最初的立即投降认错到现在的挺直腰杆——看来,无耻也是可以培养出来的。

    5、为什么太多的人要大骂力图维护自己尊严的陈凯歌?难道尊严已经不值得去维护了吗?

    6、是的,陈凯歌选择的方法相当的不够“聪明”,他应该……为什么我们如此习惯粗暴的对他人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呢?

    7、陈凯歌说《无极》中的人都是“大事当屁事,屁事当大事”,《无极》外的我们又何尝不是?


           

    此贴由 cats1 在 2006-03-10 12:07:35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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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06-3-6 22:22:46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在其他论坛彻底诀别关于这个电影的讨论了
    电影世界气象万千,精彩斑斓,有那么多好片值得去观看,只有长舌妇才把注意力放在这么部玩意身上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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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06-3-6 22:07:5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拿本人自己来说,无极看了一次没什么影象,惟有记得就是一个B跑的比大奔还快.但是馒头看了N次了,还是斤斤乐道,这个就是区别.艺术是服务大众的能得到影评人的认可没用的,只有得到大众的认可才是好的艺术。也许凯歌导演要说我们是市井小民,低俗但是我要说。也许低俗但是我们没有我们也就没有你的今天,没我们这里市井小民看,再好的电影也枉然,记住的就象当年毛主席说过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人民面前任何东西都能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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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4 09: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6
    发表于 2006-3-6 18:47:31 | 只看该作者
    馒头店的事 报纸上也有  说胡戈其实已经在博客上表明过态度了 ~~~ 应该不会去追究什么吧~~~

    这让偶想起一件类似的事  当年泰森咬了老霍的耳朵以后 外国有人依照霍利菲尔德耳朵的造型做出了一种巧克力  取名就叫"霍利菲尔德的耳朵"   畅销得很~~~ 这可真是异曲同工啊~~   
           

    此贴由 元宝妹妹 在 2006-03-06 18:48:31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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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4-9 13: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5
    发表于 2006-3-6 18:25:4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元宝妹妹 在 2006-03-05 00:45:34  发表
    偶也支持小胡同志~~~小胡多帅啊~~

    陈凯歌明显是炒作嘛  这种案子 就算他在理 就算他能赢 他小胡同志一分...


        最近,听说苏州有个馒头店,未经胡戈许可注册了胡戈馒头商标,本来很普通的一个馒头,一经注册使用,竟然3元钱一个,晕死!!生意还奇好,连媒体大搜索都报道了,主持人最后说:这也是一个侵权的案件,胡戈暂时还没有表态,我真的不明白了,炒了谁?红了谁?火了谁?谁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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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6 16:54
  • 签到天数: 77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4
    发表于 2006-3-5 11:03:10 | 只看该作者
    血案很经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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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4 09: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33
    发表于 2006-3-5 00:45:34 | 只看该作者
    偶也支持小胡同志~~~小胡多帅啊~~

    陈凯歌明显是炒作嘛  这种案子 就算他在理 就算他能赢 他小胡同志一分也没赚  又没给老陈带来任何实质上的损失(基本上偶认为他是赚了) 所谓的非法所的根本无从谈起  那么 结果自然就不会有什么赔钱的事  最多就是登个报道个歉~~ 还能咋的??
    他老陈的律师会不知道这个结果吗?  可虽然小胡同志已经道歉了 报纸也已经登了 实质上的结果已经有了 他还偏偏要打官司  明显就是想搞搞大而已...... 人怎么可以怎么无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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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3 11:3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2
    发表于 2006-3-4 15:37:58 | 只看该作者
             香港很多电影都会被人恶搞的 要多象陈凯歌这样  香港的法院都忙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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