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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14 回复:34 发表于 2005-9-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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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8:5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观《“公案”始末与我的致歉》后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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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版错就错在得罪了 小人

YE斑竹 好象是 公务员吧?
我对这个职业 向来 没有好感(可能是吃不到的葡萄吧)
唯有一类真正使我感到佩服的
抓贼如果按套路来 没有变化 没有非常的手段 试问 能行吗?

有时候使用非常手段 也是相当冒险的 《无间道》里的卧底 是很有可能永远不被平反的  可能遗臭万年 永远挂上个  坏人的名号

但是他的卧底 有收获了  为正义(这个社会主流的所谓正义)取得最后胜利立下头功  那我们内可以称他英雄
但是如果他一无所获 那他什么也不是 很可能在某次 警察抓小偷 的混战中 死掉。。。。。。

如果YE斑竹 采用的 这个非常手段(不经过同意看了别人ID的消息,其实主人给了密码也是可以作为默认允许的)最后什么也没发现的话  要么YE斑 不要说出来 自己接受良心的谴责 是小人

但是YE找到了证据 就不一样了  这个可以说是一个 赌博  赌人心 博友情  虽然他在这个赌博中赢了 (但是我想这种赢 他也不会高兴的)









对于在证据 面前 还能说出那么冠冕堂皇的话的人 我深感佩服  你们才识真正的 “大人” 还是满口道理的 “人才”

对于那个YE斑竹 不愿意 透露 姓名的 曾经共事的那个 他
我想对他要分3个可能来 考虑:

1  前提是想开个玩笑才透露给别人的 而那个别人却会错意 那只能对那个 别人 的智力水平和气量 感到抱歉了   还有既然那个什么团队有规定 不能泄密(什么什么团队  弄的象真的一样) 而那位曾经共事 知法犯法 虽然可能 没有恶意 但是仁旧是一个  错!


2 如果曾近共事 是故意 挑拨  BS人品  没花生米好说的了

PS:加一条  这样 就是 3方面考虑了



3  如果为了讨好某人  把自己的管理员 ID 借与 他人使用 那真是。。。事情可以说和这个曾今共事不是很大  他只是 出借了ID,但也可以说 都是他一手 造成  明知要保密  还为了 讨好 这样做!(当然也可以证实 被讨好人的魅力 ) 实在是 非常可爱的举动   不知道 现在曾近共事 和那个 被讨好人 现在 怎么样了



以上个人意见  品人生 论社会
没有违反 规则 欢迎拍砖
期望斑竹 也不要为 了什么  上不了 台面的 原因 而对我辛苦之作 下狠手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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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05-9-11 10:26: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四月愚翁 在 2005-09-05 20:07:17  发表
我这个人很笨的,所以,看了半天,还不知所以然。
但我只认一条,在网上,大家的心灵相对更加自由,少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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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1 15: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4
    发表于 2005-9-10 22:18:16 | 只看该作者
    偶最喜欢看辨论赛了,以前教育台大学生辨论赛,
    我从不拉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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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05-9-8 09:04:24 | 只看该作者
    哎 真够无聊的 弄的像真的一样
    网络本是虚拟世界 消遣消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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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05-9-7 13:49:2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主意好啊,刁民搬个凳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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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05-9-7 13:00:3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
        专开一帖,双方论辩,摆出论点,各守底线
        要求:
        1、只为论,只对事,涉及人身攻击、漫骂、侮辱性言辞不可取
        2、人数:双方人数不限,尽量以4对4为宜
        3、第一帖由正方摆出观点并论证;第二帖由反方摆出观点并论证;其后,不论先后,看谁手快先发
        4、最后需选出一名进行总结陈辞
        5、观者另开帖发表看法、态度并加油呐喊

        评判:
        选取9位素质过硬、头脑够清、文字功底够扎实的民众做评委(可从曾经的管理员现已离开团队、出色写手等中间选拔)
       
        时间:
        可确定一个时间界限
       
        备注:
        无论输赢,论后双方均将此事丢开,不得再提再不休,并握手言和。




       
       
           

    此贴由 毛里求斯卿卿 在 2005-09-07 13:01:4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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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2 02: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0
    发表于 2005-9-7 12:29:03 | 只看该作者
    好个好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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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05-9-7 11:57:5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jay_1102 在 2005-09-07 09:09:48  发表
    嘉网管理员骂人就警告,网友骂人就蹲嘉网监狱或者被删ID


    ...



    才蛮经典的,个么偶就顶个句,侬讲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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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1-2 02: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8
    发表于 2005-9-7 09:34:16 | 只看该作者
    我说了两句呢,你们顶哪一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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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05-9-7 09:27:16 | 只看该作者
    丁页丁页丁页丁页丁页丁页
    偶也顶这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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