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2822 回复:26 发表于 2005-4-21 19:29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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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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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10 11:2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冬天!]“劳务工”,究竟谁造就了这个特别年代的特别名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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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鱼目混珠。。




    由记得劳务工这个词是在10年前
    而今仿佛演义的越来越如火如荼,热闹非凡
    新公司招人,一律与劳务公司签约
    老公司体制改换,那些为此卖命20来年乃至近退休的员工一下子也莫名其妙的变成了一个不知名的劳务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关系就这么BYEBTE


    中国特色否?!
    还是公司老板都突然意识到了这条降本增效又可以省却很多麻烦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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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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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7
    发表于 2005-4-21 19:29:5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lue_winter 在 2005-04-20 19:07:58  发表
    请问一下

    我同事的老爸是一个仓库的劳务工
    其实以前也是和老单位签了终身制的人,不过去年老单位改制度...

    应该要看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事先如何约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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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1-17 16:18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6
    发表于 2005-4-21 14:11:2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干活的基本都是劳务工

    合同工是我现阶段唯一干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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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05-4-21 09:36:5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单位的劳务工多为嘉定人,上海人都是正式工,多少受点“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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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0 18:40
  • 签到天数: 11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0 19:07:58 | 只看该作者
    请问一下

    我同事的老爸是一个仓库的劳务工
    其实以前也是和老单位签了终身制的人,不过去年老单位改制度换了一家劳务公司签一年一签的合同
    上个礼拜他在单位被一辆铲车弄断了腿
    属于工伤吧
    现在在上海医院

    那是劳务公司承担还是原公司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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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0-9 16:39
  • 签到天数: 731 天

    [LV.9]以坛为家II

    23
    发表于 2005-4-14 09:34:37 | 只看该作者
    严重反对楼上两位的观点 
    “民主与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其他自由权利是不是得到切实的保障,不做到这点,根本就谈不到民主...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移之自由权...中国...一向是忠实于它对人民的诺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纲领中的每一条文与每一句语,都是兑现的。我们决不空谈保障人权,而是要尊重人类崇高的感情与向上发展的愿望。
    ---《解放日报》194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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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5-4-14 02:18:12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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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5-4-14 00:58:42 | 只看该作者
    民主,中国这么多人口,整体素质还很低,没有一个强力的政府在现阶段是根本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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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29 00:36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20
    发表于 2005-4-11 23:57:28 | 只看该作者
    劳务工作为人事中介公司派遣到单位工作,每月从工资中抽取一部分资金用于人事委托管理,这样用人单位就省去很多麻烦和精力;而且劳务派遣现在是趋势,加上编制人数的控制和大量外来工作人员的大批涌入,除非有硕士文凭可以跳过这坎,可以和公司直接签。



    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与第三方签得是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其一,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第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第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

        其四,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面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其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动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隶属关系,劳务合同是民事关系;
    2、劳动报酬的性质不同,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劳务报酬是借用性质的一次性赔付;
    3、责任延续限期不同,劳动合同必须办理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务合同没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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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4 09: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9
    发表于 2005-4-11 21:37:14 | 只看该作者
    人多没办法的。。。
    当年光荣妈妈光荣的太过了。。。
    那时候的政府。。。。就不要说可持续发展了。。。


    执政能力低下种下的恶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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