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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00 回复:21 发表于 2004-1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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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1-4 13:3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例驾驶员状告新交通法,要求国家赔偿500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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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某高速路段,一正常行驶的凯悦为了紧急避让一突然横穿封闭高速道路的妇女,
> 撞上了护拦,车辆损毁严重,该违章妇女见状迅速翻越护拦逃离现场,置车内受伤人
> 员于不顾,由于当时车内人员不同程度严重受伤,已无力拨打报警求救电话,虽然后
> 来有过往车辆报警,但因耽误时间,司机及三名车内乘客两死两伤,这一幕被该路段
> 监视录象拍下!虽找到该名肇事妇女,因为《新交通法》的规定行人不可能作出赔
> 偿,死伤者家属以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正是国家法律的不公,导致行人对违章
> 所造成的后果不能承担责任,从一定程度上说,是新法助长了违章行为,导致了这场
> 惨剧的发生!!家属提出500W的高额国家赔偿要求!此案正在审理中。



合乎情理
但是我不看好结果
民不与官斗
特别是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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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4-11-5 22:40:3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赚钱有道拉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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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1 15: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1
    发表于 2004-11-5 17:50:4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
    看到这个题我很矛盾
    真的
    我知道现在很多人对新交通法规有很大疑义

    我也知道也有哪么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利用这个钻子来达到不可告人目的

    可是我今天因为乱穿马路
    跟一辆摩托车撞了

    结果我的电瓶车“粉身碎骨”,修理费大概400元。
    我也手上、脚上也多“破相”了

    就是因为新法规
    我赔到了200元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钱对我意味着什么,

    觉得 是一种嘲笑,

    那个撞车的人很无奈

    可我也很无奈
    如果他在过人行道时,开得慢点,或许悲剧不会发生了
    如果我不乱窜马路,或许什么事也没有了

    以后我再也不会乱窜马路了

    新法规,对你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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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9-13 14:4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20
    发表于 2004-11-5 13:10:3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路口拥堵 在 2004-11-04 22:55:12  发表
    找死,太不象话了吧。
    这个就得死???

    就中国的法律来说是不可能赔偿的,但是讨个说法还是有理的。
    ...

    本人已在嘉网法律咨询版块提出相关问题,大家静待沪嘉律师朋友们的观点。
    http://www.jiading.org/forum/law ... 92&pagenumb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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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4-11-5 09:41:5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虾砍海聊 在 2004-11-04 19:37:10  发表
    要是这样设想一下,哪人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想为家里搞点钱,看路上飞驰来一辆比较上档次的车突然串到路上被车撞死,家人陪到个几十W
    这样的人会有吗,我看只有小说中才会有这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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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4-11-5 00:07:0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消息属实,那我支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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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5-8 09:36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7
    发表于 2004-11-4 23:23:5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穷 而且会赖 还是开车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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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21 15: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04-11-4 23:21: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送你忘忧草 在 2004-11-04 14:58:37  发表
    只能表示声援~
    类似事件很多,
    比如:
    自行车从后面撞坏了汽车,
    却不用赔偿一分钱.
    什么世道~~~~


    我上次看到得是

    一辆黄鱼车撞了人家小汽车

    结果小汽车赔黄鱼车45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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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4-11-4 22:55:12 | 只看该作者
    找死,太不象话了吧。
    这个就得死???

    就中国的法律来说是不可能赔偿的,但是讨个说法还是有理的。
    不一定是要得到什么经济的补偿,但是我想就道德来说还是有的一说的。
    当然民告官自古没有什么好结局的, 看看这个案例的发展。

    不知道嘉网的律师咨询在这个案子上的看法,静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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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4-11-4 22:41:3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状告法律???以什么东西作为准绳???

    法律是被确立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众意愿,状告具有法律效力的公众意愿,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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