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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88 回复:16 发表于 2003-1-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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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3-1-18 14:4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告各位文学网友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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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爱的网友:
    大家好。我是新上任的副斑竹,首先谢谢大家对文学的光临与照顾。作为一个新手,我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向各位前辈学习的地方,也希望各位常常光顾的、偶尔来看看的同志们能够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文学这里成为一个自由、文明、漂亮、温暖的地方。
    可能从一个普通的网友转变成斑竹,将会面临很多的困难。老实说,我刚刚上任已经碰到了一些棘手的问题。我想接受一下大家的意见,大家给我们整个文学板块出一些主意,嗯,中心呢,可以围绕着这样的一些方面:
    首先,怎样的帖子属于我们不欢迎的,应该删除的。我查阅了现在的法帖须知,里面没有任何的关于何种帖子是我们不允许的。而让我主观臆断任意把网友发的文章随意删除,也是不可能的。自己是学法律的,所以一直主张:法无名文规定不为罪。而且,无论帖子是怎么样的,我都应该尊重你们的著作权,不是吗?故而,我希望大家想想看,应该删除怎样的帖子,不应该删除怎样的帖子,举个例子吧,今天文学第一版有一篇:吃力。(灵界的爱情我绝对不是针对你,不要误会),这样的文字按照一般的理解,都是应该属于文学不包括的范围不是吗?那,我想标准就是按照这样的相关类型可以吗?
    何谓文学,这个问题问得真得很好。老实说,情感天地里面有很多东西是和文学相通的,文学是一种统称,文学的样式应该很多:诗歌、散文、小说等等,都属于文学的范畴。根据表达的内容来分,拥有更广泛的外延,所以,对于非文学的判断,我必须要让各位给我想想办法,ok?
    其次,何种类型的文字可以置顶。这个……我不得不继续暂时发挥自己的主观,在我看来,认为是好的,有讨论价值的,可以吸引人的,就置顶了。但不置顶的不代表不是好文字,所以,好与不好,如何区分,又让人觉得难以定夺,这也是需要大家给我帮忙的。
    目前暂时先想到这两条,至于其他的赋予我的权限,我将继续按照目前的法帖须知进行执行。还有什么没有到位的地方,我们会陆续补充的。

p.s.由于今天网络的原因,我无法登陆到.org,目前也暂时无法联系blue,所以……只能自作主张发了这张帖子,如果因为这样的帖子不适合对外公布,我愿意做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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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3 13:58:1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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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8 08: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6
    发表于 2003-1-23 12:24:30 | 只看该作者
    文学版的文章宁少也勿滥。乱七八糟的东西多了反而有浪费资源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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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3-1-22 22:21:3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xjl 发表


    我和他是朋友,别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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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楼主| 发表于 2003-1-22 22:18:45 | 只看该作者
    新的法帖规则已经出来了
    大家可以去看看公告
    这个帖子也灭有必要放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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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3-1-22 21:48:1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LOTUS嘉网的一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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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3-1-22 21:43:3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a2love 发表


    这话有道理啊
    呵呵,LOTUS承认的,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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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3-1-22 21:23:05 | 只看该作者
    能不删的尽量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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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3-1-21 19:16:32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你老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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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3-1-21 14:49: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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