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9226 回复:15 发表于 2015-12-15 17:20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3 13:48
  • 签到天数: 103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7:20: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个税方案最快明年实施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要启动一次大改了。而且,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清单中,它将被安排到房地产税改革之前。


    有媒体报道称,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16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据称,个税起征点不会提高,但包括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房租等,有望陆续被纳入个税抵扣。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2-27 13:57
  • 签到天数: 573 天

    [LV.9]以坛为家II

    16
    发表于 2015-12-18 12:45:45 | 只看该作者
    怎么收!如何界定,都难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0 23:0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15-12-17 15:30:08 | 只看该作者
    征税快得很,降低行政支出,比如公务员待遇问题改来改去不肯降。那个油价到了不得不下调的时间节点,也可以赖掉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30 10:51
  • 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4
    发表于 2015-12-16 20:49:4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所得本来就是个人通过努力得来的应得的钱,却还要收税,这难道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应该完全取消个人所得税的税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 12:53
  •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3
    发表于 2015-12-16 10:30:20 | 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不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 12:53
  •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2
    发表于 2015-12-16 10:29:5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不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 12:53
  • 签到天数: 46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5-12-16 10:29:3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都不说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3 13:48
  • 签到天数: 103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7:32:56 | 只看该作者
    其他所得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实际税率为百分之十四。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1-10-5 21:53
  • 签到天数: 160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5-12-15 17:3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3 13:48
  • 签到天数: 103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5 17:31: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mallny 于 2015-12-15 17:33 编辑

    劳务报酬所得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