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7061 回复:36 发表于 2013-12-20 15:4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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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15:44: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清官难断家务事,莫为利益纠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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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只是为了利益诉求,为了更多地利益,何必结婚呢?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博取同情更是要不得。
    一面之词更是听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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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7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1 09:27:53 | 只看该作者
    椒盐花生MM 发表于 2013-12-21 07:48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 ...

    倒也不是吵,一种社会现象的正常讨论,观点难免有龃龉。

    当然,大家不顶贴,这个帖子也就完结了。

    你看,对号入座的那位给我私下发来消息,说我赶紧把这个帖子删掉。

    我想,为啥?

    我也不是来曝光某某人(针对某某网友)、我又不知道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照片等等(这些个人资料又没泄露,当事人也没透露半点)——你以前说我是”甩资料派“,这件事上我没有吧,可是敏感、紧张的人要惶恐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我认为在法律应许的范围内,讨论一种社会现象是应该被容许的,在一个开放的论坛里有限的言论自由还是要讲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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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3-16 08:13
  • 签到天数: 11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6
    发表于 2013-12-21 07:59:27 | 只看该作者
    椒盐花生MM 发表于 2013-12-21 07:48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 ...

    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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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8 06:47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35
    发表于 2013-12-21 07:48:20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你们俩又吵了,你们俩就是怨偶的典型,互相不肯让,坚持自己是对的。如果放在夫妻生活里,那就是没有外遇也要散伙的节奏。其实家庭关系何必一定纠结于此?

    点评

    倒也不是吵,一种社会现象的正常讨论,观点难免有龃龉。 当然,大家不顶贴,这个帖子也就完结了。 你看,对号入座的那位给我私下发来消息,说我赶紧把这个帖子删掉。 我想,为啥? 我也不是来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21 09:27
    怨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21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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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21:53:55 | 只看该作者
    junes 发表于 2013-12-20 21:35
    利益之争一定有,但以此来混淆是非是可耻的

    比如对孩子不闻不问,扬言不尽抚养业务,这个不恶吗?尽力为孩 ...

    这个就要说另外一个话题——吵架的时候有好听的话?尤其在决裂的时候。用你的话来说,没刀子上去已经是客气的了

    同时单方面的描述可性度有待商榷,男方后来反击——给了20万,每月答应给1500,可以是女方嘴巴张得大!

    不给付抚养费、不关心孩子等等只是女方单方面陈述,难道不可以这么认为——男方想尽义务,但女方阻拦!

    后来男方反击说——在答应给付抚养费后女方才要孩子的!

    真的为孩子好,请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为几百块争个你死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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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29 15:1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33
    发表于 2013-12-20 21:53:25 | 只看该作者
    女主角好像是傅艺伟 当年也是小骚一个 现在估计成大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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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2-1 09:47
  • 签到天数: 7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32
    发表于 2013-12-20 21:35:35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利益之争一定有,但以此来混淆是非是可耻的

    比如对孩子不闻不问,扬言不尽抚养业务,这个不恶吗?尽力为孩子争取高一点的扶养费有什么错?

    点评

    这个就要说另外一个话题——吵架的时候有好听的话?尤其在决裂的时候。用你的话来说,没刀子上去已经是客气的了 同时单方面的描述可性度有待商榷,男方后来反击——给了20万,每月答应给1500,可以是女方嘴巴张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2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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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1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21:27:50 | 只看该作者
    教人记恨、教人作恶才是大恶!

    彼此婚姻的无法维系,请勿擅自给对方贴是善是恶的标签!

    利益之争,本就无所谓对错,只是自私罢了,孩子往往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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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aspirite + 10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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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0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0 21:23:02 | 只看该作者
    LS的那先前被和谐的帖子到底谁是恶、谁是善?

    从此妈妈带着女儿是这么教育吗?——你爸爸是坏人!爸爸从小就不要你了!长大为妈妈报仇!

    难道让孩子去记恨自己的父亲吗?——这个内斗的悲剧要在将来某一天真实的发生吗?

    难道真下的了手去砍翻自己的亲生父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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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2-1 09:47
  • 签到天数: 7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29
    发表于 2013-12-20 21:09:35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形而上各种高尚的东西,能不能救助形而下的缺陷,我看不见得。

    高尚的宽容别人对你的侵害,那是圣人级别,谁做的到?
    所以以恶制恶就出来派用场了,有一个恶砍翻一个,少一个是一个,总好过模糊是非充烂好人,世上最迂腐的就是这种人,对恶无力,却试图标榜善,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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