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9180 回复:13 发表于 2011-10-14 09:08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4 07:10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4 09:0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文学》版主利用小小小权,任意删除对版主的批评文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oldlip 于 2011-10-14 09:25 编辑

    《原创文学》版主:
    本人到这里来是给足面子的。就因本人看不惯你们故意贬低他人优秀文章而以文人特有的形式替作者打抱不平,就删掉那篇批评你们行为的文章《版主我爱悠闲和原副版主冲动一时,你们好!》

    老实说,被你们贬低的memostsar发表的文章中有两、三篇足以作为《原创文学》的版主提高文学修养的学习教材。

    我的文章是可以随便删删的?去问问嘉定原文化单位已退休的老领导陈枫、王仁元、张永权。去问问他们:本人十七岁是否就借调到上海某大出版社了。本人是否在不满二十岁就与人合作出版过《春风杨柳万千条》长篇小说,本人是否与人合作写过锡剧《雷雨前》剧本,并成功演出过。

    此文正是写给删帖人看的,看后可以删除,无妨。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1-16 20:19
  • 签到天数: 17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4
    发表于 2011-11-14 16:04:21 | 只看该作者
    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楼主你也愿意跟那群人费这般口舌。

    我以前也因为帖子被删跟这里的某个人有点过节。后来有个机会,在线下我见到了这某个人的本尊。。。
    当时我决定原谅他了。
    呵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4 07:10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07:44:08 | 只看该作者
    12楼的那篇狗屁文章修改如下:

    其实,我的那篇批评文章所用的词句,并无谩骂或攻击人身等违犯本专栏所禁止的清规戒律之东西。
    整篇文章所用的词句,大多为揶揄和戏谑,照当今的说法就是搞笑,上纲上线也最多是狎嘲而已。这样,寓批评于轻松和近切之间,本以为能起到更好的试正效果。例如:
    象你们这种贬低他人作品的行为,在文学史上是一大旷世耻辱。你俩和你俩的这种行径将被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
    朱批:1、行为与行径阿有区别?有待探讨。2、好象两人资格还不到“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的资格,资格审查后再说。

    这样一种毫无恶意的相互嘲弄找乐、相互卖弄文字的做法,不但古就有之。
    例如:苏东坡拿妹妹的长相开玩笑,形容妹妹的凸额凹眼是: 未出堂前三五步,额头先到画堂前; 几回拭泪深难到,留得汪汪两道泉。 苏小妹则反唇相讥: 一丛哀草出唇间,须发连鬓耳杏然; 口角儿回无觅处,忽闻毛里有声传。
    而且一直作为臭文人的专利,而乐之不疲,源源不断。
    可是,我们亲爱的掌权人好象不太懂得本臭文人炮制的如同王致和臭豆腐似的臭文章,也好象并无此雅趣。于是,怒发冲冠,凭栏望,将本人之批评大作来了个一笔勾销。

    我早把此事忘了,既然重新提起,本臭文人也聊以幸慰,自然是上星期天拜佛修来的好果喽。
    南无阿弥陀佛。那块本臭文人炮制的蜜汁臭豆腐,说不定闻闻臭哄哄、吃吃倒是香喷喷的呢。请从回收箱里捡起来再回味一下吧,看看是否应该给红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4 07:10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8:35: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ldlip 于 2011-11-8 18:50 编辑
    我爱悠闲 发表于 2011-11-8 16:08
    不错,不错,这个帖子有点技术含量,许久没有看到各位针锋相对了。偶尔为之,确实也很有意思。大家继续。至 ...


    其实,我的那篇批评文章所用的词句,并无谩骂或攻击人身等违犯本专栏所禁止的清规戒律之东西。
    整篇文章所用的词句,大多为揶揄和戏谑,照当今的说法就是搞笑。例如:
    象你们这种贬低他人作品的行为,在文学史上是一大旷世耻辱。你俩和你俩的这种行径将被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
    朱批:1、行为与行径阿有区别?有待探讨。2、好象两人资格还不到“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的资格,资格审查后再说。

    这样一种无恶意的相互嘲弄找乐、相互卖弄文字的做法,不但古就有之,例如:苏东坡拿妹妹的长相开玩笑,形容妹妹的凸额凹眼是: 未出堂前三五步,额头先到画堂前; 几回拭泪深难到,留得汪汪两道泉。 苏小妹则反唇相讥: 一丛哀草出唇间,须发连鬓耳杏然; 口角儿回无觅处,忽闻毛里有声传。 而且一直作为臭文人的专利,源源不断,乐之不疲。
    可我们亲爱的掌权人好象不太懂得,于是将本人之批评大作来了个一笔勾销。

    我早把此事忘了,既然重新提起,本臭文人也聊以幸慰,自然是上星期天拜佛修来的好果喽。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9-18 15:11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11-11-8 16:08: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爱悠闲 于 2011-11-8 16:45 编辑

    不错,不错,这个帖子有点技术含量,许久没有看到各位针锋相对了。偶尔为之,确实也很有意思。大家继续。至于冲动一时嘛,欢迎大家拿他说事儿,这厮皮厚,稳如泰山,你们把他骂急了,他就会出现了
    另外,LZ,希望你能恢复那篇删除的批评文章,小弟不才,容人之心尚在,不会因为你一篇批评而故意删帖。其中,或许有什么误会,还望见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4 07:10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05:47: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ldlip 于 2011-11-8 18:58 编辑
    雨石狼zell 发表于 2011-10-31 01:13
    好久没上加网,又有人抨击“冲动”了。

    其神人也!凡人概不用与其相倾轧!


    要与冲动先生相倾轧?笑话,哈哈!谋其工资?谋其地位?

    余秋雨?1975年就认识他了,变色龙一条。如果真向他学习,那么现在还是搞文的,但心里不会开心的。
    中国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年轻时受冯玉祥的副官(青浦人也,少时圣约翰读书投笔从戎,参加北洋军。后任国民政府上海大法官,49年被党用而后被党甩了。认识时为一介种田农民,但仍气宇轩昂。哀哉。)之教诲:“在殡仪馆里随便写写挽联的老头,两个字都比大家捧出来的所谓书法家要好得多。小X你记住,中国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
    懂嘛?中国文人讲究“风骨”,宁可饿死,不为三斗米折腰,这从魏晋时代就开始了。
    余秋雨?其为何物?郭沫若的甲骨文也不过是剽窃别人的成果,此大师还写什么劳什子《屈原》《女神》。郭老尚且如此,况我辈乎?秋雨先生能抵沫若之一脚趾?无论是变色龙马屁功夫还是文学功夫。

    75年当时还有幸认识巴金,中午都在绍兴路一个小食堂吃饭,他喜欢戴袖套,喜好吃面条,好象口味很重,因为常看到他往面里倒酱油;同时认识了写《矿山风云》的李学诗;写《蛙女》的胡万春,和他一个大组,各归两个小组;写记实文学《唐山大地震》的徐钢,和他睡瑞金大厦(过去叫出版大楼)一间屋,当时他是上海警备区的兵,他打牌作弊,还同他吵过。

    我是和嘉定一农民作家一起走进绍兴路的,此人现在区政府做大官,估计今年要退下来了。大名就不说了,说了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7-23 19:21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11-10-31 01:13:44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上加网,又有人抨击“冲动”了。

    其神人也!凡人概不用与其相倾轧!

    多行,善察,勤于落笔,要做文人,还是多向余秋雨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4 07:10
  • 签到天数: 1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6:15: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ldlip 于 2011-10-25 06:44 编辑
    翡翠乌鸦 发表于 2011-10-24 19:16
    就如任我行的一句, 我人老了,心越发热了。形容你应该不错。


    年轻时喜好过文学,后恢复高考改工课。近年身体欠佳,任其正业自生自灭,于是有了无聊之空。
    无聊之余,该只握笔贱手不免就痒痒了,到此来只为过过旧瘾而已。

    那些已故世的文学老编辑们,哪怕遇到行语欠通的农民、工人或学生作者,也尽一味之夸奖和鼓励,从不恶语相加。这是一个好传统。
    但,我们嘉定的《原创文学》是怎样的呢?为什么不为作者喝喝采、叫叫好?相互弹弹帽子、抬抬轿子呢?去激励一下作者写作的积极性?我看到的,或我心感不畅地看到的恰恰是不太和谐的声音,甚至于街骂。
    我觉得这洼地人有点心智问题。

    “我不是圣贤,但我可学圣贤。”所以,本人在此《原创文学》回帖,碰到文不乍的,最多不声不响,绝不恶苦作者;碰到文稍有采,赶紧鼓掌叫好。人都需要勉励的,而不是打击,年轻人更是需要。这才是正常的情智。

    注:文不乍的——不是指语文水平低,而是指文学水平不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19 12:3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11-10-24 19:16:56 | 只看该作者
    就如任我行的一句, 我人老了,心越发热了。形容你应该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5-19 12:3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11-10-24 19:14:16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说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