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107915 回复:1
发表于 2009-9-14 14:35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9-29 10:36 |
---|
签到天数: 23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情感生活-年过三十版规
一.发表帖子
1.禁止发表与(情感生活-年过三十)无关的帖子,内容空泛、过短的水帖酌情删除。 不得贴图(由于服务器的缘故,还请各位网友体谅)
2.禁止在论坛上发布纸条、QQ等相关私人信息。
3.关于广告贴。任何形式的广告贴都将被删除,多次重复发布相同广告扰乱论坛秩序者,将被作为封号处理。张贴广告请去网上商城
4.关于转贴。论坛的生命力来自原创,因此(情感生活-年过三十)原则上不提倡转贴,但是如果网友转载的帖子质量很高或者能够对所转帖子给出自己的评论且内容不错,将予以保留,另外所有转贴均须统一加上“【转贴】”的字样。
5.关于新闻贴。嘉网作为门户网站,设有专门的娱乐新闻频道,论坛应该作为讨论消化新闻之用,因此转载娱乐新闻的帖子原则上将被删除,但一些具有讨论价值的新闻或者揭露内幕的独家报道除外,对于后者,贴主一定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其真实性,否则也将被删除。
6.关于讨论贴。视所提问题的深度和延展性而定,一些内容空泛且字数较少的帖子将被视为水帖删除,但对于引发高质量的跟帖,且讨论气氛良好的水帖,可以考虑予以保留。
7.关于询问贴。网友关于情感方面的疑问都可以在该版面中提出,版主及热心版友将在此进行义务解答。
8.版主有权对主帖内容中的敏感和挑衅部分进行修改或删除。
二.其它
1.对网友以及明星进行谩骂、人身攻击者,回帖都将被删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封权3天,再犯封权10天直至取消论坛发言权。对于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封权3天以上。 网友受到人身攻击后,请联系版主或在版规贴中跟帖投诉,版主会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如有自行对骂者,也将进行处理。
2.重复发表一段话刷屏者,回帖一律删除,并封权3天。
3.如帖子内容容易引起论坛内争吵或谩骂,版主有权对其进行锁帖,造谣或故意传播谣言者,看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封权。
4.恶意外号、称呼以及和用和(情感生活-年过三十)无关的八卦内容进行攻击性言论的,按漫骂处理。
5.有关灌水,恶意灌水回复将会删除其回复帖子,情节严重者加黑三天或者更久,谢绝任何有关沙发,板凳,路过等类似的无意义的简短回复,请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
6.不要随意,无故或故意翻老贴挖坟(时间界限为60天),将被删除。
三.相关补充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关于投诉:如对版主的操作有所质疑,可先在版规贴中提出,如果对版主的解释仍不满意,可再去管理区投诉;投诉网友亦如此,可先纸条联系版主或在版规贴中跟帖提出,如果对版主的处理不满意,可再去管理区投诉。
本版规目前处于试行状态,网友如有好的建议或意见,可联系版主或直接在版规贴中提出,我们会酌情进行修改。
禁止在本帖灌水。
以上为年过三十版面版规定
本版规解释权归 嘉定都市网所有 2009-9-14 试行
此贴由 diear 在 2009-09-17 20:59:56 最后编辑 |
|
|
|
|
|
|
|
此帖在2010-01-10 16:01:42由当值管理员锁定
锁定原因:
------------------------
不允许回复
------------------------
如果你有疑问,请先参阅《嘉定都市网管理办法》及版面公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