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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纪念911   冲动一时 发表于 2009-9-25 23:55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9 07:32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11
    发表于 2009-9-16 13:02:4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馨晴 在 2009-09-13 11:48:15  发表
    文章没什么问题~只是需要注明的是:我们纪念的是911中逝去的遇难者,而并不是911这个令人恐怖的日子!原则性...



    同情心太泛滥的家伙~~~~~~


    说难听点,不知死活~~~~~~~你啥时候看见发达国家对其他国家有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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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0-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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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09-9-16 14:01:34 | 只看该作者
    文章没问题~看的水到渠成~一气呵成!不过像馨晴说的,其实我们主要是悼念死难者!
    PS:自己没有同情心~还怪别人同情心泛滥~
    你不评论文章可以~但是不要去侮辱人家的评论~

           

    此贴由 jinhuiwei 在 2009-09-16 14:02:02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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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1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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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3
    发表于 2009-9-16 19:51:41 | 只看该作者
    本想就此打住,但是看到黄老师洋洋洒洒的一大通,我要随便胡写两句,便是对黄老师的不尊重!为了表示对黄老的足够敬仰,所以又忍不住出来献丑:
    一,准则错了,文章还会“没什么问题”?!”这是引用黄老师的观点!本人所说的没什么问题是指文章结构以及立意没有任何问题,结构严谨,立意明确,文章也是围绕着纪念911来写的!至于我所说的原则性错误,不得不指出,我原本以为作者写此文的目的是纪念911中遇难者的,但是文中却无一语提及悼念遇难者的语句,按我理解:作者表面从回忆8年前的911事件---911事件后各地愈演愈烈的恐怖袭击---自身所处的国家所处的环境对待恐怖袭击的态度为主要结构,实际却是悼念这些恐怖袭击中的遇难者。所以说原则性的错误,但是后来看到作者第8帖已经明确了写此文的目的,原文:“如《悼念5.12》等,由于本贴主要写911这一事件,于是就不用悼念这一词。”那么我现在收回我的那句原则性评论的错误观点!见谅!是本人理解的原则性错误!呵呵
    二“如果这样说:“我们大家来纪念遇害者吧”,这话没有说清楚,说这话的人会被 当“傻瓜”的。”这是黄老师的原话,按这意思表示是:假如没有把“我们都来纪念遇难者吧”这句话说清楚,那么就是傻瓜!不知我有没有“又”理解错?那么我想问的是:虽然作者写本文主旨并非是悼念死难者,那么如果他在文中顺便说句“我们都来悼念死难者吧”的话,他是否也是黄老师所谓的“傻瓜”呢?至于骂没骂人,我是真的不清楚,毕竟话是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假如您并非骂人的意思,那也算我又误解了吧!
    三,“现在我更不懂了,“911”是数字,还是日子?”这个问题其实黄老师不必再拘泥了,因为作者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因为它是一句补语省略句,全句应该是《纪念911事件》,同样类型的句子有《纪念9.18》等,”作者已经作了很好的解释。换句话说,文章的题目是“纪念911”,假如黄老师认为这里的911只是一个数字的话,那么我想作者都会站在我的这一边的!我感觉到恐怖的是911事件,其实也是省略了几个字,却未曾想到令黄老师理解成为只是一个简单乏味的数字!不知是我表达能力有限,还是黄老师理解能力有限!
           

    此贴由 馨晴 在 2009-09-16 19:53:42 最后编辑
           

    此贴由 馨晴 在 2009-09-19 15:58:15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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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9-9-19 13:04:02 | 只看该作者
        看晴的文章,确实使我感到“能力有限”,不懂的很多,这里单单就几个词向作者请教:
        1、“我要耍随便胡写2句”,“要耍”不知是事还是物?不知你哪一篇是胡写,哪一篇不是胡写?下次有文字上“原创文学”版,请注明,是胡写的,就让读者别看了,节约时间 吧。
        2、“原则行的错误”,这“原则行”我也“能力有限”,好像有商行、银行,三百六十行,没记得有“原则行”,查《辞海》《词源》也没查到,只能麻烦作者作一个注解。
        3.“作者表面从回忆8年钱的911事件”,“我们都来纪念遇难这吧”这里的“钱”“这”是不是别字?
        如果你真的尊敬读你文章的人,则敬请作者把错别字尽量减少,减少到自己能力的极限;那句子写明白,明白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看得懂的程度。这才是尊重读者,尊重自己的人格。“疯狗”“咬人”是看得懂的,但实在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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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0-22 16: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09-9-19 20:47:25 | 只看该作者
    牛角尖钻的够狠的~话说一个大男人钻女人的牛角尖到这个份上也真是令人佩服!狗“尊重”女性的了!不好意思!我也错别字了!应该是“够”!好像所有的老师似乎对错别字都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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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16 14:29
  • 签到天数: 105 天

    [LV.6]常住居民II

    16
    发表于 2009-9-25 23:55:07 | 只看该作者
    lz,不百度,你知道轰炸南斯拉夫中国领事馆是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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