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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风之子 在 2008-10-10 13:15:40 发表
既然你知道期放不合理,你干吗当初还要买呢?
假如现在房价涨到20000你会去补贴给开发商嘛?
如果自住的话反正你也不卖掉,随便它现在多少钱,如果你抄房的话活该喽。。。 ...
这里我再次申明一下我不是清水的业主,谈这么多也不是主要去谴责或追究谁的责任问题,而是就事分析这一市场现象及其产生的前因后果。如果所有未购房者抱着买房人活该的态度来参加谈论,那么我想你应该首先端正一下自己的心态,否则将是对未来所有人包括你、我有可能发生的购房潜在行为的一种自我否定及不负责任。
对于第一句话,我觉得:
首先,期房预售制度并不是一直不合理的,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它很合理,但在现阶段经市场充分发展后它的继续存在就是不合理的。
其次现在市场上绝大部分销售的商品房都是期房,购房者处于被动地位,基本没有选择余地的。所以,若选择定位合理的期房购买尚行的话,则对于开发商定价不合理的期房,购买者在购买前确实应多多理智抉择。
我首帖中对期房的特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它的特点就是期房越接近现房它的价值才逐步体现出来,直至变成现房达到其居住功能。如果是多批销售的话,对应的销售方式就是低开高走,直至现房,从而完成其属性变化和相应的交易方式变化。现房进入二手房市场交易后,开发商才可不必负责,任由投资者自负盈亏。
当然这里所说的低开是相对的低开,应该是一个适中的价格,如果首次低开就是一个类似清水三期那样的10000/平方高价,那就说明开发商的这个定价肯定是有问题的,为了暂时或梦想永远追逐利益最大化而不考虑后市的市场认可度,完全是开发商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同时购买者需为这种冲动的非理智购房行为作出反省。
类似清水这样的开发商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而出台的新盘高开政策,在遭遇楼市寒流后又演变为降价甩卖的这种期房高开低走的销售方式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期房销售的特点和规律,最终结果往往导致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矛盾冲突的恶果。
所以,不合理的期房预售制度、黑心开发商的见利忘义和非理智购房者的购房行为结合在一起共同上演了这一剧。
对于第二句话,所谓的股票论或涨了给开发商补钱言论,我也建议你同2楼的朋友一样在我首帖中仔细阅读后再发表看法。
对于第三句话的后半句非常认同,炒房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应该对其给予打击和舆论谴责。但是前半句话虽然有点道理,但是对购房者毕竟造成了实实在在的损失,本来可以80万买到的房子却花了90万块大洋,10万真金白银损失了,换了你也应该会心疼的,呵呵。
此贴由 Sortsing 在 2008-10-10 15:32:09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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