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8-4-21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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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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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幼儿园招生
1.年满3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满足以上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含儿童本人暂无户籍、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
(2)本市户籍、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为父母或本人);
(3)持有效期内引进人才《居住证》、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为父母或本人);
在确保3-6岁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立托班,按托班年龄段进行招生。
2.各幼儿园招生,必须严格审验户口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方有效。
3.凌云幼儿园、南苑幼儿园、贝嘉儿幼儿园、青草地幼儿园、白雪幼儿园、市属联办幼儿园、育英幼儿园、马荣金地格林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以及实验幼儿园可面向全区招生。
4.各幼儿园(含托幼一体园所)须严格控制班额。
5.其他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各街镇教委视实际情况统筹协调。优先考虑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必须为父母或本人)。
6.公办、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时间一律为5月18日(星期日),报名费每生2元。各幼儿园应于7月3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发放入园通知书。
7.新入园幼儿户籍和商品房《房产证》认定截止日期为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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