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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文学版转载说明[公告]   Davidoff 发表于 2002-7-3 19: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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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6-28 13:22:1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板斧,不防也出来表个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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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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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02-6-29 11:12: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你没实权的么,连这决定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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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2-6-29 17:24:13 | 只看该作者
    斑竹还在“试用期”。
    实在不明白这“试用期”和“正式期”还能有什么区别。
    四所说的,正是他想做的。
    严刑峻法,是黑莲和四达成的共识。
    说到底完全取决于斑竹个人意向,谁叫你是斑竹呢?
    斑竹认为要删的,就删,多什么p话。
    有表示不满意帖子发上来的,继续删,发多少删多少,看你发得快还是我删的快。
    如此来个几次,就没人敢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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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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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4
    发表于 2002-6-29 17:27:04 | 只看该作者
    管她是不是试用期
    可以行使的权利为什么不用
    该删的删,没什么客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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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2-7-3 18:52:33 | 只看该作者
    只是尊重他而已
    没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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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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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6
    发表于 2002-7-3 19:03:3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那他不表态,你就继续“尊重”下去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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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2-7-3 19:23:00 | 只看该作者
    那么你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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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1-13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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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8
    发表于 2002-7-3 19:30:0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caizijia 发表
    我认为,该删的删没什么客气的,有灌水嫌疑的,有转贴赚经验值的,不管是谁都该一视同仁。放仍不管是最糟糕的事情,这个文学版也就没什么搞头了……
    你说的那个板斧,当然要尊重的,但是不是说,他不表态你就不能做好事情了。你当了斑竹就要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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