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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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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从梦里惊醒。又是那个影子,那个挥之不去的讨厌的影子。为什么总是记着,那样冷漠的身影,永远只带给我痛苦的梦幻和回忆。
我,望了望躺在身边的妻子,一个美丽的女人。我笑了,嘴角轻微地上扬,是我习惯了的表情,骗过了全世界,也骗过了我自己。
点上一支烟,我并没有开灯。黑暗中有隐约的橙红闪动和一串串的烟圈。我想,我是对不起我的妻的。七年前,我娶了我的助理。作为当时广告界最耀眼的新星,婚宴上我却只请了双方的父母,这对她,是不公平的。于是,这七年,我对她很好。可我知道,她过的并不快乐。她是个能干的女人,也在广告界打拼,希望为自己争得一方天空,可是就算平时走在路上,她都会无端的被人说是靠关系才能在广告界站稳脚跟,几乎没有人承认她的能力,只因为她是我的妻,而我,是红极全国,每天挂着慵懒微笑的广告界第一人。我们七年的生活,除了广告和生活需要,我真的不知道,我对她到底有没有爱情?
他醒了,又一次从梦里惊醒的吧?我又听到他口里模糊地念那人的名字。七年了,我都知道这已经是他的习惯,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我并没有动,保持我原来的睡姿。我想他不愿意吵醒我,也不愿意让我陪他面对。我还是不了解他的,但是,我爱他。所以,我当作自己睡的很香。我是他的妻,七年前做他的助理,迷上他慵懒的微笑,很庆幸在众多的女孩中,他选了我。其实,我早就明白他连笑都不开心。这七年,他对我很好,真的。就算我发脾气,无理取闹,也是他让着我,哄着我。可是,我还是觉得缺什么,好像他站在我身边,却不是我能触及的。我知道这七年他过的不快乐。同时要迁就和躲避是痛苦的,这个道理我很清楚。我们七年的生活,除了广告和生活需要,还有我绝望的爱恋。只是不知道,他对我到底有没有爱情?
我记得送机的那天,天空微雨。“原来美国还是比我重要!”我感慨的时候,她沉默,背对着我。我忽然觉得该结束了。所以说:“到了美国就不用记着我了,一切都过去了。”她提起行李,走向入口。我想,也许她根本都不用忘记,没有记忆又何须遗忘呢?看她走远的身影,凛然决然,没有一丝留恋和牵挂,我在心里说:走了就别再回头,走了就别再回来。什么都带走吧!
七年前,我们是人人称羡的一对,总以为就这样走到最后,可是因为一次莫名的吵架,她突然提出要去美国,而吵架的前一天,我们正在讨论去哪里拍婚纱照好,真是讽刺!有时候幸福离你一步之遥,触手可及,你却偏偏眼睁睁地擦肩而过。
于是,我关掉了所有关于美国的信息,虽然我知道我也绝不会收到什么消息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七年了,每次午夜梦回,你都在我的梦里走回来,走回来?!不要!不要啊!不要再来乱我的心湖,不要再来撕扯我脆弱的意志,不要再来啃噬我淌血的伤口!放过我吧!求你,放过我!既然当初你选择放手,那么今天就让我过去,让你过去,让所有的过去。七年前你走的决然,又何苦到现在还不肯放弃对我的惩戒和折磨?如果说是我欠下了你的,为什么不夺走我的名,我的利,我的地位,却偏偏要霸占我苦痛的灵魂和所有的思想呢?!
七年前,我知道他去送机。我只看到她的背影,走得如此仓促,竟然毫无留恋。他出机场的时候,我看见他眼里有亮亮的东西闪了一下。等他看到我,又恢复了他亘古不变的笑容。一个多月以后,他娶了我。
他还没过去吧?那记忆深处的某种东西还时时触动他的心弦,让他疼痛的不只是一次机场的送行吧?我不知道,或是不愿意知道!
七年。我想,明天……明天,我们结婚七周年,我该告诉他:曾经有个人来求我,告诉我她最多只剩下一年多的时间,随时都可能离开。而她不愿意别人看他一天天地虚弱下去。所以她决定离开,她的医生陪着她去美国。告诉他美国比他重要。她要我帮她隐瞒,因为她以为:和他们交往一样长的第二个七年,那个人一定会忘记她,偶尔想起,记得的也该是曾经那个贤淑温柔的美丽女子。
我再没得到过她的消息,当初我把婚讯告诉她的时候,电话那头的她,只是谈谈地说:“祝你们幸福!”。我听得出她的哽咽,她轻轻放下电话。几个月后,我收邮件的时候看到来自她的一封信,信发来的时候我们还在爱琴海渡蜜月。信却不是她发过来的,那个叫枫的人在信里说:“祝你们幸福!”,我知道,那个人是她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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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4-11-3 1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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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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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皆曰:“七年之痒”。痒自何来?自心魔而来。
七年痒后,身形化为残影,临驾于风中,飘至彼岸,归期不定。
凝风将自己的思维化入男性的角度,努力诠释情感的来去踪迹,仿佛是端详镜中的自己,只是那镜面,已染上了点点霜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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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郁闷 2018-9-13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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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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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幸福离你一步之遥,触手可及,你却偏偏眼睁睁地擦肩而过。
爱情的美丽和伟大也许只会在小说里那么坦然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故事”
留下一丝感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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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
发表于 2005-6-23 2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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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是在故事的基础上改动过的小说,怎么说呢?那些相似的地方,我终于只能承认是曾经的局外人,看到别人的痛苦,分分合合,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牵连到自己,并且在心里留痕,一留五年多……
我没有那么幸运或者不幸成为可以相陪他七年的人,他没有那么幸福,那个他真爱而离开的人并非因为小说里的原因。在自己的笔下,总可以给他一个圆满吧,就算不能,至少给他一份爱情,也不算奢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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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笔下,总可以给别人一个圆满?
是给自己一个圆满看来更为确切
因为这种给予的圆满,对那个人来说,完全没有丁点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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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楼主 |
发表于 2005-6-23 2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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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怎么说都好,因为你不知道事实,我第一次知道钱可以做那么多事情的就是五年前的那天,知道她离开,看到他喝酒,对自己是成全吗?或许……
过去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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