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谁来陪我一起恋脚?   vivan-back 发表于 2005-6-7 15:17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5-6-6 00:18:18 | 只看该作者
文分二段
注意读,笔者并不希望误解。


此贴由 photohu 在 2005-06-07 15:16:01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楼主| 发表于 2005-6-6 09:16:27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是我的帖子
不许有人诋毁其它人

别一副LKK的样子

如果我也和你一样年纪还这么刻薄

还不如....

到此为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5-6-6 09:39:31 | 只看该作者
算了,ohma~
和语文老师说的一样,一切都将成为过去,
喜欢的和不喜欢的,都成为别人的过去,自己的过去.
别人想说什么,让他们说去,你选择性得去看待就行了.
不一样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方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05-6-6 10:37:5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vivan-back 在 2005-06-06 09:16:27  发表
因为是我的帖子
不许有人诋毁其它人

别一副LKK的样子

如果我也和你一样年纪还这么刻薄

还不如......



到此结束不再针锋相对,那样都"刻薄"
       


此贴由 photohu 在 2005-06-07 15:15:27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05-6-6 22:50:59 | 只看该作者
photohu,就你不肯听话,小时候这样不听话一定有人打你PP,现在你就觉得PP没人打了吗?

我和楼主不曾相识,只是看到品论有一文其中谈到三天之后会参加高考。我在替楼主担心,别把时间浪费在这里,过了高考再回来好好聊聊,没必要在这样的时候继续讨论。

都是好孩子,好孩子就该彼此鼓励(其实帖子中体现出来了,包括photohu的话)相互体谅。
也许我的回复更是多余,但要是楼主还在近期出现的话,我连废话也说不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