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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3-10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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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想真好笑,一个由成千上万元素组成的人,竟然可以被横撇竖捺架起的文字给糊弄住,连着五篇简短的句子,让我连续五次抹眼睛,拉纸巾,是他感人?不!是他残忍!
就像他自己说的,这是他选择的表达方式,只是他喜欢。所以没有顾忌产生出的文字只会把那些有伤疤人的疤痕噌的撕开,痛吗?也许吧……
看过贝尔纳的《蚂蚁》,一直到第三部的125页,突然想到个问题,难道人类真的是他们自己所定义的唯一高等生物?他们瞧不起蚂蚁,因为他们弱小,愚笨,甚至可以把一条高速公路定为世界的边缘,而那伤害他们的“手指”,是边缘的守护神。可笑,我们看来的确可笑,可我们自己呢,说不定,我们也是一群被饲养在大罐子里的宠物,主人任由我们无意义的发展着,因为,在他们看来,实在也是可笑至极的!
有一阵子特别喜欢玩模拟人生,操纵着人类,一家?两家?随你!多有趣,我们做着上帝,做着他们的神,可关上电脑又忽然觉得窗外的天阴阴的,是我的上帝在窥视着我吗?哦,原来,他刚才只不过对着屏幕上的电脑按下了“游戏”,我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耗上半天,现在,左下角的“娱乐”指数应该增满了吧。
回过神,发现原本纯净的屏幕上多了很多所谓的文字垃圾,我在写什么,我想表达什么?容我再想想……
小时候一直认为这世界是我一个人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配角,只有我才有思想,有感觉。一直到有天,有个人大叫着跟我说,我也是个人,跟你一样的人!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这样的平凡。
茫茫的人海里,我是沧海一粟,短暂的人生里,要有多少快乐,多少悲苦,全都由我自己决定,郑板桥的难得糊涂被我改编成难难得得不糊涂,就连算命的也说我的一生糊里糊涂就过了,哈,我可爱的生命就被那个叼着大前门的臭老头给一票否决了,真TNND过分!
我这个PEOPLE有些奇怪,看完一种风格的文章,立即动笔,自己的作风也会被带动,可还算好,每次都回的来,瞧,不是又开始不安分了么!我是个喜欢快乐的人,所以希望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的快乐,因为太另类是会被人叫傻子或疯子,正是青春亮丽时,我可不干!
要算是议论文,现在该总结观点了,OK,综上所述,我想说的只是,人的一生很短暂也很渺小,很多你现在惊天动地的事,说不定,对于以后的你只能撩以一笑,把眼光放远点,我们都只不过是小小小小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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