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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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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部门不按正常司法流程,强闯民宅,损坏房屋原有建筑,天理
2015年10月9日下午13时接到外冈镇拆违人员电话通知,要求业主必须于10月15日前拆除阳光房,业主已经安排在15前整改违建部份。却在2015年10月13日下午14时左右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忽然带领一群人从隔壁翻墙强行闯入业主家,并非法限制业主的人身自由,强行将业主控制,不让其回家。然后进行灭绝人性的大肆破坏,并将原本非违建的玻璃半墙一起拆除,野蛮的扔到业主自家楼下的花园中,砸坏了园中的通风井设备。此行为不合乎任何法律程序,与强盗无差别行为,怀疑是因前期可能因口角不快而引发的报复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核查此事,还业主一个公道,并赔偿所有损失。拆违部门这么随性而为,是拆违还是违拆?政府公信度何在?百姓安全何在?
事件起因:
广告大肆宣传的“最美上海院子”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百安公路2699弄,为一排多户的三层连体别墅,每栋6-9户。每户三楼露台两边隔墙只有半墙高,并未完全隔断,相互攀爬极为便利,小偷等不法者一旦进入一户,就可轻松进出左邻右舍,实施盗窃等不法行为,就在第一批业主装修期间,就发生了多起失窃事件,给业主们将来入住以后的生活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势必造成其他住户都会被侵害,带来连锁反应。三楼建造成一个凹字地形,形成一个天然的水池。一遇雨天积水就会渗入家中,只能报物业维修,目前物业已经为此耗费精力,但是收效甚微。小区业主为此多次联名到外冈房管部门反应希望政府部门能帮助解决此问题,并提出:希望可以统一安排将3楼露台用玻璃进行封闭,产生的费用由每家业主自行承担。得出的回复是房屋设计是通过规划部门审批,造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能做任何更改。并回复他们不管这个问题让我们业主找城管,找到城管,城管说这个问题他们不管,得找拆违办。找拆违办,工作人员说:“他们只管拆违,有任何的安全隐患,都不关他们的事情!”如此明显建筑设计的缺陷,既然无任何一个部门帮助百姓,更有甚者说:“等到家里出事之后,再报警就可以了”。让人无法不感慨找政府部门办点实事竟然如此之困难,想问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何在?公道何在?在大上海这样一个繁华开放的城市,百姓都如此难以生存,只能求助于网络,希望看到的人能帮忙转发出去,让我们的政府醒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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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8-1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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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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