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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诽谤帖的答复2   某楼602是SB 发表于 2015-8-6 14:29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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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81
    发表于 2015-8-12 22:00:12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哎,以为LZ是车主,原来是闯祸的,你也别再纠结了,只砸到车没砸到人,你应该谢天谢地了,不负责还能怎样,而且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应该第一时间就报警了,还跟你去什么物业啊,换位思考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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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8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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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82
    发表于 2015-8-12 23:10:59 | 只看该作者
    kolislam 发表于 2015-8-11 15:48
    某些角度,我赞同你,是挺倒霉和冤的,不过,只能说双方都倒霉,所以以后有钱别买这种小区,物业什么的少 ...

    掉竹竿的“冤”在哪儿?“倒霉”,或许有一点,倒霉自己手滑。
    “少数服从多数的改造逻辑”,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在你看来,这个做法难道有问题?
    “有钱别买这种小区”,“找有地下停车库的小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这种问题当然是“全部解决”,再有钱点,买独栋别墅,更是没有这种问题了,但现实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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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8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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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83
    发表于 2015-8-12 23:25:03 | 只看该作者
    kolislam 发表于 2015-8-11 16:05
    先找物业,你交钱给谁的,它就有份,当然掉竹竿的肯定也有份,都是倒霉

    找物业是对的,但这事物业还真没啥份,找物业目的是协调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车子停在小区划伤或损坏,法理上的一种普遍观点是,判决具体事件时,要看物业是否尽职。如果小区物业已经尽到了巡逻、看管等义务,车辆还是被窃和受损,事发已经不是物业的管理义务内所能避免的,那么物业就没有什么责任了。如果业主能够举证出物业失责,比如保安该巡逻的时候在睡觉、小区大门没人看管等问题,才能追究物业的责任。
    如果绿化改停车位这事,物业没经过业主同意就搞,那这事物业负100%责任,但我相信7村的物业不会如此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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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4
    发表于 2015-9-10 14:06:18 | 只看该作者
    彼岸_sh 发表于 2015-8-12 23:10
    掉竹竿的“冤”在哪儿?“倒霉”,或许有一点,倒霉自己手滑。
    “少数服从多数的改造逻辑”,有法可依, ...

    我还真的不赞同 所谓“少数服从多数” 您也别反驳我了 没意思 看法和角度不同
    我也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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