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我今年已49岁,却有如此遭遇。感谢马陆派出所!   wuyu02 发表于 2015-1-9 21:33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18 08:12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81
    发表于 2015-1-10 16:17:43 | 只看该作者
    wuyu02 发表于 2015-1-10 07:41
    这个我也网上查过,2014年新标准,比旧的标准基本上伤害等级都降了一级。
    再者轻伤和轻微伤的界限较模糊 ...

    一般双方打架,先动手的一方要负较大责任,被人打了不还手的很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2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16:37:00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眼镜gege 发表于 2015-1-10 16:17
    一般双方打架,先动手的一方要负较大责任,被人打了不还手的很少的

    被打的那天根本无力还手,我同事来了把他拉开已经是万幸。
    打人者赵德在事发当天家人掩护下逃跑,后来一直躲着不出来。之后碰到的都是有派出所民警在场的情况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18 00: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3
    发表于 2015-1-10 18:06: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所述没有侧重就轻瞒报的话:验伤做伤残鉴定,一桩事情归一桩,你陪他镜子钱,他把你打成这样也要负责人,派出所一般不会偏袒(即使人家打点过你只要占着理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最多吓吓你),派出所偏袒直接公安局,区政府信访(去派出所建议带点录音设备,录音笔什么的)。派出所这帮逼最会吓人,你老实把你吓退就解决了,他们就怕事情捅上去搞大不好交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5-29 14:34
  • 签到天数: 309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84
    发表于 2015-1-10 18:45:29 | 只看该作者
    wuyu02 发表于 2015-1-10 12:30
    恩,你的语气真的跟所里面的人很像。他打我我反击了他,我们是互相攻击才导致了我的受伤,所以大家都受罚 ...

    关键就这个你还击了他,还把她店里的竟在砸了,这是关键问题,哎。。。。你当时不还手不去店里砸东西,那家伙肯定判刑,现在么讲不清了,JC会说你们互殴打架而已,去上海市委试试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5-19 20:3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5
    发表于 2015-1-10 20:04:47 | 只看该作者
    wuyu02 发表于 2015-1-10 12:34
    谢谢,我会尽我所能找区里,市里去上访的。

    别上访,上访,你有理也没有理了,要电视媒体去曝光,一曝光,领导就有压力,有舆论压力,高层就会关注,有关注就会下指示,有高层的指示,比你漫无目的的上访强多了。所以,越多媒体知道越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6-21 12:12
  • 签到天数: 98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6
    发表于 2015-1-10 20:25:46 | 只看该作者
    主题内容涉及到警察执法公正性

    如果对执法公正有所怀疑,可以向警务监督部门反映

    不建议在论坛进行推测及延续相关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