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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004 回复:1 发表于 2014-11-7 18:22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30 10:51
  • 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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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7 18:2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积金贷款新政!结清1套、再购改善型普通房,可参照首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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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买房的筒子注意啦~!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傍晚公布公积金新政: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3成、每户最高贷款限额6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80万元。取消公积金个人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要点见下图。



    ★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参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目前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






    ★满足以上条件即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继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






    ★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本次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轻点附图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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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1-21 14:4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4-11-23 09:45:01 | 只看该作者
    换汤不换药,取消了担保费,加收了几千手续费,还不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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