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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学》版主利用小小小权,任意删除对版主的批评文   oldlip 发表于 2011-10-14 09:08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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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1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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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11-11-8 16:08: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爱悠闲 于 2011-11-8 16:45 编辑

    不错,不错,这个帖子有点技术含量,许久没有看到各位针锋相对了。偶尔为之,确实也很有意思。大家继续。至于冲动一时嘛,欢迎大家拿他说事儿,这厮皮厚,稳如泰山,你们把他骂急了,他就会出现了
    另外,LZ,希望你能恢复那篇删除的批评文章,小弟不才,容人之心尚在,不会因为你一篇批评而故意删帖。其中,或许有什么误会,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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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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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18:35: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oldlip 于 2011-11-8 18:50 编辑
    我爱悠闲 发表于 2011-11-8 16:08
    不错,不错,这个帖子有点技术含量,许久没有看到各位针锋相对了。偶尔为之,确实也很有意思。大家继续。至 ...


    其实,我的那篇批评文章所用的词句,并无谩骂或攻击人身等违犯本专栏所禁止的清规戒律之东西。
    整篇文章所用的词句,大多为揶揄和戏谑,照当今的说法就是搞笑。例如:
    象你们这种贬低他人作品的行为,在文学史上是一大旷世耻辱。你俩和你俩的这种行径将被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
    朱批:1、行为与行径阿有区别?有待探讨。2、好象两人资格还不到“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的资格,资格审查后再说。

    这样一种无恶意的相互嘲弄找乐、相互卖弄文字的做法,不但古就有之,例如:苏东坡拿妹妹的长相开玩笑,形容妹妹的凸额凹眼是: 未出堂前三五步,额头先到画堂前; 几回拭泪深难到,留得汪汪两道泉。 苏小妹则反唇相讥: 一丛哀草出唇间,须发连鬓耳杏然; 口角儿回无觅处,忽闻毛里有声传。 而且一直作为臭文人的专利,源源不断,乐之不疲。
    可我们亲爱的掌权人好象不太懂得,于是将本人之批评大作来了个一笔勾销。

    我早把此事忘了,既然重新提起,本臭文人也聊以幸慰,自然是上星期天拜佛修来的好果喽。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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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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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3 07:44:08 | 只看该作者
    12楼的那篇狗屁文章修改如下:

    其实,我的那篇批评文章所用的词句,并无谩骂或攻击人身等违犯本专栏所禁止的清规戒律之东西。
    整篇文章所用的词句,大多为揶揄和戏谑,照当今的说法就是搞笑,上纲上线也最多是狎嘲而已。这样,寓批评于轻松和近切之间,本以为能起到更好的试正效果。例如:
    象你们这种贬低他人作品的行为,在文学史上是一大旷世耻辱。你俩和你俩的这种行径将被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
    朱批:1、行为与行径阿有区别?有待探讨。2、好象两人资格还不到“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耻辱柱上。”的资格,资格审查后再说。

    这样一种毫无恶意的相互嘲弄找乐、相互卖弄文字的做法,不但古就有之。
    例如:苏东坡拿妹妹的长相开玩笑,形容妹妹的凸额凹眼是: 未出堂前三五步,额头先到画堂前; 几回拭泪深难到,留得汪汪两道泉。 苏小妹则反唇相讥: 一丛哀草出唇间,须发连鬓耳杏然; 口角儿回无觅处,忽闻毛里有声传。
    而且一直作为臭文人的专利,而乐之不疲,源源不断。
    可是,我们亲爱的掌权人好象不太懂得本臭文人炮制的如同王致和臭豆腐似的臭文章,也好象并无此雅趣。于是,怒发冲冠,凭栏望,将本人之批评大作来了个一笔勾销。

    我早把此事忘了,既然重新提起,本臭文人也聊以幸慰,自然是上星期天拜佛修来的好果喽。
    南无阿弥陀佛。那块本臭文人炮制的蜜汁臭豆腐,说不定闻闻臭哄哄、吃吃倒是香喷喷的呢。请从回收箱里捡起来再回味一下吧,看看是否应该给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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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11-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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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14
    发表于 2011-11-14 16:04:21 | 只看该作者
    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楼主你也愿意跟那群人费这般口舌。

    我以前也因为帖子被删跟这里的某个人有点过节。后来有个机会,在线下我见到了这某个人的本尊。。。
    当时我决定原谅他了。
    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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