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5795 回复:11 发表于 2010-9-23 21:46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9-6-21 12:12
  • 签到天数: 98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2 10:2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执法部门界定黑车拼车五大区别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东方早报 11月5日 刊登的新闻

      连日来,申城两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部门紧密联手,到本市各交通枢纽、商业、旅游集散地、各区中心城镇等地区、路段打击黑车。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新一轮专项整治行动从10月29日开展7天来,已出动2140余人次的执法力量,黑车或被查扣、或被驱赶、或暂避风头,前一时期黑车回潮、迅速蔓延之势暂被遏制。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为期3个月的整治非法营运行动才刚刚开始,任重道远。交通、公安部门将坚定不移地重点打击以非法营运为谋生手段、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的职业黑车,遏制反弹,依法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保护市民的举证权利,对黑车人员打击报复举证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由朋友、同事、熟人及小区邻居等自由组合、捎带、合乘拼车的行为,与职业黑车在形式要件上存在以下区别:

      ■一、合乘者路线一致、目的地相近,黑车无固定的路线和目的地;

      ■二、合乘者多为与车主相识的熟人、朋友、居民等“特定群体”,黑车服务的对象则是“非特定群体”;

      ■三、合乘开车者不以谋利为目的,只为降低养车成本,搭乘者以不同方式为自身受益作些许酬谢,黑车则以低价、议价揽客或加价宰客为特征,谋取不当利益;

      ■四、合乘者在固定点或顺路上车,黑车是公然在交通枢纽、地铁、汽车站、商业中心等揽客,甚至在公路、干道上拉客;

      ■五、合乘拼车族用车时间多为上下班或旅游休假,黑车则不分昼夜,甚至结伙经营欺行霸市。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0 13:2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09-11-13 08:31:41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理解
    每天上班的搭车提供者可以免除黑车的嫌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5 12:57:0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你好像有点拎不清的味道啊。

    拼车现在就是模糊的,现在人家执法者不明说,稀里糊涂做就是了,继续赚自己的小钱么就是了,哪管这么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0 13:2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地板
    发表于 2009-11-16 09:52:39 | 只看该作者
    是令不清呀
    满场作弊抓到的才真正算作弊
    问题是你怎么知道下一个抓到的是不是你呢?

    搭车
    你怎么知道你联系的这个人不是个倒钩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9-11-16 13:25:3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啊。

    你自己开车固定几个人,线路是固定的,哪上哪下,什么单位,提前都联系好,几句话还不就清楚了?

    真的这样子被钓鱼,可以去买彩票,中大奖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0 13:20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9-11-17 14:02:17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冲动的人说冲动的话
    固定的几个人你以为是木桩永远不变的啊
    搭车谁不是这几个步骤
    以为就你一个人知道真经啊

    lz发个公告的帖子在这里让人以为是对于搭车出的新规定也很正常
    跟帖问了一句
    看样子你也是个不知道的主儿
    何必以为自己多本事在这里唧唧歪歪呢
    头发短也没见你见识长多少
    显而易见的事情也当个知识点讲出来

    此贴由 燃瞳 在 2009-11-17 14:05:22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0-2-13 19:05: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6-29 11:59
  • 签到天数: 251 天

    [LV.8]以坛为家I

    8
    发表于 2010-2-16 15:48:2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合理管理的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4-23 08:40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0-4-8 15:50:10 | 只看该作者
    第三条,你就说不清楚。官字两张口,你搞得过他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0-5-27 18:10:15 | 只看该作者
    区别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