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5-13 1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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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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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cccccccc 在 2009-03-06 22:01:37 发表
以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把他们炒了! 
+!~~
楼主觉得不爽的话~就组织组织联系业主们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的时候~搞份业主大会决议把物业公司炒了~~然后换一家物业公司来做就好了~~
物业公司想要理由?当然你们连理由都不需要给就可以把他们炒了~这是物权法给予业主们的权利~~
其实上海最多只有10%的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很多业主根本就不知道自物权法颁布后自己有这样的权利~~当然物业公司是不会主动告诉你们有这样的权利的~~
此贴由 月色黄昏 在 2009-03-08 09:07:42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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