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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909 回复:2 发表于 2014-9-2 19:30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30 10:51
  • 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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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 19:3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需符合两个前提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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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班顺路买菜,在菜场扭伤脚,为什么不算工伤?下班迟走1小时,回家路上被街面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为什么也不算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昨天起实施。9月1日,上海劳坛工作室主任、劳动法专家谈育明回应,下班顺路买菜出意外不都是工伤,是否算工伤,要视情形而定。


    “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的前提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除此之外的意外,不应该算工伤。”谈育明进一步解释说,“非本人原因”指的是伤害不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如上下班途中闯红灯被车撞伤,造成伤害的主要责任在本人,就不能算工伤。其次,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任何上下班途中不是此类情况的伤害都不能算工伤,如下班顺路买菜,脚扭伤或被他人打伤;上下班途中,被街面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等都不能算工伤。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属于其他意外伤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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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6-24 16:33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发表于 2014-9-2 19:31:50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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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4-9-2 20:35:29 | 只看该作者
    要让老板越来越难做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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