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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261 回复:39 发表于 2014-10-21 16:03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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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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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6:0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干得好,看谁还偷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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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城一狗主人掐死偷狗贼 亲友联名写信求轻判

    秋冬季节,又有人嚷嚷着要吃狗肉了。在上海,一名偷狗贼毒死狗后被狗主人发现,双方随后发生争斗。狗主人、40多岁的安徽男子卞某将偷狗男子掐死。嫌犯家属和邻居称:嫌犯来沪10多年、有2女1子,平时不犯事,联名写信求酌情轻判。

    前不久,浦东新区一男子沙某在偷狗时被狗主人发现,双方随后发生争斗。在争斗过程中狗主人、安徽男子卞某将沙某活活掐死。

    卞某的爱犬是一条黑色牧羊犬,当天凌晨4点多,卞某放狗出去撒尿,却不料发现有人正在院子里偷狗,急忙冲上前去制止。见到狗主人,偷狗贼扔下狗就跑到门外一辆红色两轮摩托车旁,企图上车逃跑。卞某拖住摩托车行李架,将摩托车拖倒后,两人发生了打斗。争斗过程中,卞某用双臂死死勒紧偷狗贼的脖子。

    卞某:“我手从后面这么勒着他,他一个手掰着我的手,另一个手击打我,所以我当时不敢放手,他一直在打。假如他真的有凶器的话,他起来拿着凶器,我真的是不好对付。”

    听到卞某的呼救声,邻居门都跑了出来,然而此时,沙某已经没有了意识。随后,卞某和邻居拨打了110、120,试图抢救沙某。然而已然回天乏术。经法医鉴定,沙某因机械性窒息导致呼吸循环系统功能衰竭不治身亡。

    卞某安徽来沪10多年,有2个女儿和1个儿子,平时帮大女儿看孩子,40多岁了从来不惹是生非。在邻居和家人的眼中,卞某平时为人和善,从不和他人争斗。不少亲朋好友和邻居都为卞某联名上书,希望司法机关酌情对卞某从轻处罚。

    许多邻居说:“上海农村一到秋冬季节,偷狗、毒狗现象猖獗,老百姓养了好多年的爱犬被药死,所以对偷狗贼非常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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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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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6:05:35 | 只看该作者
    这安徽g40来岁已经给人当外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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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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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1 16:07:20 | 只看该作者
    拿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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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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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1 16:08:12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诶,我家的啊龙,经常搭在我肩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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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3 11:34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14-10-21 16:08:25 | 只看该作者
    pekko320 发表于 2014-10-21 16:05
    这安徽g40来岁已经给人当外公了。。。

    40来岁也看40多少,如果是46-48岁,结婚20岁,到现在28年,够三代了。
    如果是42岁,结婚20岁,到现在22年,勉强也够三代了。
    以前人好像结婚都早,越穷的地方结婚越早,人口=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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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7-20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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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14-10-21 16:09:08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给予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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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9-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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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4-10-21 16:12:03 | 只看该作者
    绝对要给予奖励
    最近灯塔村很多药狗的 拿铁棍威胁村民
    村委会视而不见 哎

    点评

    持械威胁啊。简单啊,只要村民敢动手,就是自卫。只要不要打死,就不是防卫过当,当然,也不能重伤。你偷狗,就是偷我财产,还要持械威胁,为保生命财产,只有自卫反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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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8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6:13:44 | 只看该作者
    偷狗贼打死不犯法应该制定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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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7-4 18:25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14-10-21 16:24:2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白完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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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最乐于见到这种yp ko yp的事件了,通过内耗消灭彼此是最经济环保的方式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2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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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1 16:27:16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最乐于见到这种yp ko yp的事件了,通过内耗消灭彼此是最经济环保的方式了。

    点评

    哈,那药狗的也太弱不禁风了吧,轻轻一捏就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0-21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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