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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069 回复:20 发表于 2008-5-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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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4:11: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吐不快]精英立法——现行交通安全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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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注意此处的减轻:至少承担10%)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比如故意寻死,哈里路亚,妈妈米亚,听天由命,百口莫辩)

    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成全大部分人的利益,这一点作为一个人你我都懂,所以我们完全能够理解机动车避让行人的规定,且举双手赞成,但是如今中国的法律已经将这种避让妖魔化了。

    你今天好好开在路上,没有超速、没有逆行、没有喝酒、带着两证,没有听手机,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行为,面带微笑,但是突然有一辆非机动车(行人)横空出世在你面前,你甚至不知道它是从何而来,你心跳加速,你调转方向,你紧急制动,你受到了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惊吓,你的爱车也受到了损伤,平日里你当它是你的孩子,你攒了多久才抖抖索索买下了它,供他吃喝,还要给他每年交上保险费,但这一刻却在你的面前面目全非,或许你幼小的心灵在此刻受到的损伤无法磨灭,从此再也不敢摸方向盘了,也或许你在片刻之间忘了所有,不知如何反应,你只能呆呆得坐在地上,或许你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来回转圈,不知所措,这一切到了别人的口中就完全变样,新闻里会说:今天**地区发生车祸,死者为一个年轻的**,正值青春年华(死者是一个中年男子,他是家中的顶梁柱……),由于肇事者没有及时进行救助……………………你瞧,你刹那间变成了肇事者,变成了没有积极施救毫无道德的痞子,招谁惹谁了呢?一切你的可怜都不是被考虑进去的,纵然谁都知道是对方违规了,但是我们伟大的法律规定了非机动车(包括行人)和机动车相撞,机动车永远要负起责任,这个责任并不是神圣的责任,是在机动车驾驶员看来如此荒谬的责任,就算是你正常行驶他扑了过来,你也只能赔款割肉,虽然说钱是小事,人命为大,但你平白无故被吓到还要你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去给一个根本不认得的人,你有什么想法?开车的都是大款早已过去,就算是大款,人家就该把自己赚来的去补贴别人犯的错误吗?当然,咱们伟大的法律还狗尾续貂加了一句: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包括行人)为故意行为,请注意有证据一词,如何取证?掰开死人的口?还是让他家人良心发现?旁观者又如何判断故意还是无意?如果没有证据,百口莫辩,放眼全球,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此不平等?难怪有句话说得好,宁愿撞死不要撞的半生不死,人命是珍贵的,但如果自己都不去爱护,谁又有责任去珍惜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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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0 18:21:29 | 只看该作者
瓷瓶党越来越多,多亏了这法律,这主观、模棱两可的条文体现了立法者的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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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8 08: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8-4-11 08:57:45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一定要买那个保险,所以那个保险会卖得很贵,而且,还不还价.总之,买得起一部车,就得准备两部车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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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8-4-11 10:32:29 | 只看该作者
    精英立法,对富人分权对人民集权
    如果交通真的方便,花钱去买车的人必定会少很多,谁愿意花精力开车?谁不愿意为地球节省一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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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5 23:17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08-4-11 19:27:1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法律太过人情话,中国社会一切讲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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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3-20 18:40
  • 签到天数: 113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6
    发表于 2008-4-12 12:28:02 | 只看该作者
    新交法里非机全责,机动车赔偿不超过10%的,大概处于人性或者什么弱者吧,一万块的交强险一般情况足够应付了,保险公司摸 反正碰到了,2边都错眉头,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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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7-8 08:12
  • 签到天数: 89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08-4-12 12:59:54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交规嘛!
    我们必须兢兢业业的遵守啦!
    不然,罚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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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8-4-14 16:20:04 | 只看该作者
    得什么失什么,得的永远是立法者,失的永远是‘守法’者。
    什么无责也要承担10%,狗屁。个人无责那就是社会的责任。非要把他推卸给个人。


           

    此贴由 fire_wish 在 2008-04-14 16:23:29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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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楼主| 发表于 2008-4-16 08:06:40 | 只看该作者
    yes,反正机动车肯定要触霉头
    就算保险摸,第二年保险费也要涨起来,除非另作打算

    反正感觉法律不公平

    而且有所持以后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无比凶悍,让人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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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9-18 15:0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发表于 2008-4-16 09:30:50 | 只看该作者
    这也罢难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吗~
    法律当然也一样拉.
    对穷人而言,永远是不公平的.
    今天早上,我刚看见一辆POLO警车拉着警笛超车,开始还以为他们是去执行,可谁知道,开来开去,原来是在试车.真是晕死,多危险啊 .万一出事,到底算谁啊,拉着警笛,谁惹的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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