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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27 13:34
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2-10-1 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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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郊外的荒野中踯躅到午夜,然后回到冰冷的寓所中。他一个人居住,丁伯喜欢安静,不喜欢被人打搅,因为披头朋友很多,经常深夜都有人来拜访。所以丁伯没有和披头住在一起。
这天晚上,披头一个人回到家中,感觉异常孤独。这种孤独感以前曾有过,在他父亲死后的那段时间里,他就痛苦过很久。直到后来,他开始习惯这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后,自由开始让他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少年的天空游荡,尽管贫穷,尽管不被人关怀,他依然度过他认为快乐的少年时代,那时他经常和小伙伴们钻地洞、爬人防工事,从一个楼顶到另一个楼顶,结伙去爬山,下河,或者爬火车去周围的郊县偷农民地里的西瓜、水果。他曾和伙伴们整整一个夏天在郊外的一处鱼塘边度过,钓了一夏天的鱼。他和伙伴把鱼钓了后去卖,剩余的煎炸了自己吃。在他少年的生活中从来都是与男孩子交往,他不屑理会女孩子,那时候,如果同伴的妹妹之类要参加他们的活动的话,他就是最激烈的反对者,他讨厌女孩子的软弱和麻烦,这种对异性的反感,直到他成年后都存在。其实在他心中这种厌恶应该是他对母亲对父亲的抛弃的愤怒情绪的发泄。
最近,他不得不认为自己开始思念一个人,那个在他心目中占有无可替代的人的影子。姚兰,毫无疑问在一点点从他的心灵最深处爬出来,他压抑在心底,不愿提起,拼命想忘却的影子毫无理由地跳了出来。没有任何提示和触动,就这样跳了出来。在他心中,姚兰一如过去的样子,天真、稚嫩、纯洁,毫无修饰的美,像一杯纯水一样毫无杂质。
我为什么会思念起她来,披头绝望地想,都这么多年了。誓言都已经过去,眼泪也早干了,即便最深沉的爱也在时间的消融中退化干净。披头这四、五年中没有任何姚兰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打听姚兰的消息。自从他离开故乡,远离过去生活的一切后,他对故乡的思念从最开始的强烈变得越来越淡漠,对姚兰的爱也逐渐被他扔在脑后了。他认为那个曾让他心动,并对他爱的疯狂的女孩现在一定在家乡结婚生子,变得成熟、世俗了。少女对情爱的狂热此时也一定会被亲情的温馨甜蜜取代。披头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后,他没有改变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的交友方式,另一件是他业已养成的读书习惯。自从他被姚兰引导并形成这样的习惯后,他就没再改变过。他涉猎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包括管理,最令他喜爱的是历史,他爱历史人物传记。另外他流浪的个性使他特别喜欢独自驾车旅游,于是他也迷于地理,他这几年像海绵一样吸食着他认为合理的知识,他认为自己所缺乏的知识,他疯狂于阅读,几乎没有选择。但有一点他和很多人不同,就是他阅读有强烈的兴趣使然,他学他认为感兴趣的知识,经常是通篇几遍阅读,如果他不喜欢什么书籍,他就就会泛泛而看。他曾经一度迷恋宗教,后来有一天就把书扔了,不再去看,因为他不喜欢宗教中那些教人向善的说教。他整个人的性格注定他无法认同繁文缛节,尤其是对既定的规则和教义。所以他在商业经营中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像是在蛮荒时代的角力而不是文明社会的斗争了。
这天晚上他整夜不得睡眠,心里结总是不能打开,最后他做了决定。于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上班的第一件事是来到办公室找丁伯。
“师傅,我不知道我最近怎么了,烦得要命,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心绪不宁过。你帮我解一下,看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披头对丁伯说。
丁伯关切地上前仔细端详了他,然后手指头掐了半天,后来他停了下来,不再说话,神态非常凝重,在披头看来这种样子预示着不好的兆头。
“要出什么事?是我还是公司?”披头问。
丁伯没有说话,而是直直看着披头,让披头发毛。
“说吧!师傅,是不是你以前给我说的那个危险要来了。”
丁伯点点头,说:“志远,你很快就会和她见面了。”
“她——,就是要我命的那个女人吗?”
“是!她已经来了这里,现在正在磨刀呢。你心绪不宁是因为你内心已经感受到她的杀气了啊。”
“她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非要抓住我不放?”
“还记得我告诉你的吗?她是你认识的女人,长的很好。你好好想想,你认识的女人中有谁是这个样子。”
“没有啊!我不记得有这样的的女人。也许是我以前跑场子认识的吧!要是那样我认识的人就多了。”
“你有没有辜负过或者得罪过什么女子,也许你过去打打杀杀伤害过什么人。”
“这个就不好说了。那时候说打就打,说砍就砍,谁知道伤害过谁,但我从来没动过女人啊!”
“也许是哪个被你伤害的人的家属。”
“那也真有可能。”
“师傅,这个人具体现在在什么方位,她会用什么方法对付我。”
“这个难说了!这个人不会离你太远,否则你不会像现在这样感受到她的杀气,这个人因该是握有重权,是官场之人。”
“说实在的,”披头说,“我一直听师傅的教导避免与官场接触,没想到竟然还是避不开这个祸患。”
“该来的祸你躲也躲不过。这样吧,你出去避一避吧,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看能不能躲开这一劫。”
“好!师傅,我听你的。我今天把公司事务处理一下,明天我就走,我现在感觉太累了不,真想休息一下。”
“志远,你干脆回家看看,你这次灾祸的根就出在你的家乡,你去了解一下,看看有谁在找你的麻烦。”
“好!我是该回去看看了。都五年了,是该回去看看了。”
“有一点你要记住!”丁伯叮嘱道,“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微服简行,不要张扬,最好悄悄回去。虽然五年了,你的模样也和从前大不一样了,但熟悉你的人还是能认识你,希望你能把持现在的心态,不要去招惹过去那些混混。”
“知道了!师傅。”
“还有,”丁伯拿了张黄纸在上面涂画了几笔,交给披头,“你回去后到你父亲的坟上把这个黄纸烧了,也许能对你有用。”
披头接过黄纸仔细地叠好,装在口袋里。他上前紧紧把师傅抱了抱,然后出门走了。这一天,披头跑了七家分店,最后把跑分店的职责移交给了助手。晚上,他给小宝打了电话,告诉她他晚上要来看她。
小宝自接到披头的电话就开始在房间里转个不停,她一阵看看电视,一阵又翻翻漫画书,总是心神不定,她不断侧耳倾听楼下是否有汽车声音,有时她爬到窗户边看远处有没有车辆经过,她反常的行为让看报纸的父亲很是纳闷。最后她告诉父亲她刚认的老爸要来了。
小宝等得不耐烦了,她干脆下楼到楼门外坐在台阶上等,后来小宝干脆跑到院子门口,站在门卫的岗楼边等。那神情最后让门口的保安都被感动。
“等我多久了?小宝!”披头把车在院子门口停住,把车门给小宝打开,等小宝坐到傍边后问。
“都快一个小时了。”小宝嘟囔着。“我以为你很快就来呢。”
“哈哈!这么辛苦,你真把自己当我女儿了。”披头笑着说。
“我当然是了,我和你的血都是一样的。”小宝转过身不满地说,“老爸以后不许这么晚来,你会让小宝等成石头人的。”小宝发完火后,随即又嬉笑着问:“老爸昨天才见我,今天又来,是不是想我了。”
“那是!我是想你了。还有我明天要去出差,以后可能不能来看你了。”披头说。
“你出差?去哪里?要多久?”
“去北方,大概要一个月吧。”
“啊!那我到走的时候都一直看不到你了。不干!不让老爸去。”
“傻丫头,你说不让去就不去了。你是那根葱啊?还管你老爸。”
“那我就闹你!你反正去不了,除非你带我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哦!聪明!”披头用手拍了拍小宝的脑袋。“那你回去给你父亲说,看他同意不同意。”
“我老爸肯定同意,他听我的。”
“是!我看你老爸是你的傀儡了。”披头说着把车停在小宝家的门前。他下车,然后招呼小宝下来。
“不下!我要老爸抱我。”小宝娇嗔地说。
“你多大了?还要耍赖!”
“不管!你抱我上楼。”小宝抱着胳膊端坐在座位上说。
披头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伸手把小宝抱起,放在肩头,顺手把车门带上。
小宝坐在披头肩上,快乐得不行。她把披头的脑袋抱住,一路叫着,手舞足蹈,到门口,她使劲用脚踹门,直到李妈把门打开。
李妈见到是这两个宝贝,也乐开了花。披头直直把小宝驮到张先生的书房门口。这才把小宝放下来。小宝拉披头进了房间,小宝冲自己的父亲大声喊,“爸!你看我把我老爸带来了。”
张先生看见他们两个,脸上露出笑容。
“你终于把你老爸接来了。”张先生对小宝叫披头老爸毫不惊讶。
“我老爸明天要出差,要带我去。”小宝说。
“是吗?”张先生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披头,“你要出差?去哪里?”
“去北方!有点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一下。”
“哦!小宝跟你去不打搅你吗?”
“应该没有,小宝是个很乖的孩子。”
“去多久?很长吗?”
“大概一个月。”
“这么久!过一个月小宝要回去上学了。”
“我两个星期后会让人带她回来,不会耽误。”
“那就去吧!反正我也没时间陪她,她喜欢你得不行,整天嘴里都是你。她反而不把我当回事了。”
披头笑笑,觉得挺不好意思。
“哎!我也忘了问了。你最近生意如何,需不需要我帮你什么?”张先生问。
“应该不用,我目前还能做下去。”
“如果需要就给我张口!我现在感觉我们像一家人了。”张先生拍着披头的肩膀说。
“好啊!如果需要我会。”
“我欠你情!”张先生说,“要不是你我还被那——唉!”
“没什么了。有些用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的确需要来点邪的。听小宝说你已经离婚了。”
“是啊!自从你去找了那女人之后,她就同意离婚了。我真没想到你那次失踪尽然是她搞的鬼。那几个绑架你的人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其中两个被我废了腿。还有一个在我废他之前就被抓了,现在关在监狱里。”
“活该!”张先生恨恨地说。
“听小宝说你又准备要结婚了?” 披头问。
“那有!我现在不想结婚这事了,像我这种身份的人很难找到对我真心的。很多女人认的是我的钱。”
“也是!真心实意的女人是比较难找。只不过你有小宝这么个女儿真是你的福气。”
“我就这么个宝贝了。”张先生抚摸着爱女的头发说,“血浓于水啊!那次因为找不到你,看到小宝快不行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离不开小宝。所以我这辈子就守着这么女儿就够了。”
“看你这么心疼小宝,那我带小宝出去你放心吗?”披头笑着问。
“这个世界如果还有个人真正疼她,我想那就是你了。自从你给我讲了你那次的经历,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从来没有和你这种人打过交道,说实在的,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在道上黑混的人。我以前把你们这些人看的很糟糕,没想到道上也有好人。”
“哪里都一样!良心哪里都有,关键是对什么人什么事了。”
“小宝昨天回来后告诉我你认她做女儿,我很高兴。我现在孤身一人,很难讲哪天我出什么事,有你来保护她我就很放心了。”
披头和张先生这天晚上喝酒、抽烟,像两个老朋友一样聊到半夜。期间小宝一会爬在自己父亲的怀里,一会到披头的膝头上。她也试图要喝一口,但被酒呛得直吐舌头,发誓再不碰酒。
第二天中午,披头就带小宝驱车出发了。
整个旅途中,披头和小宝都是在悠闲愉快中度过。披头因为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牵挂,所以他选定了一条穿越数了旅游区域的路线。小宝也乐得这样,她整个过程中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唧唧喳喳叫个不停,她累了就在后座睡觉,醒了就说个不停。披头有时候被她吵得烦,于是给她买了一大堆卡通、漫画图书,让她看个够。
有时候,尤其是在野外,当披头带小宝漫步山峦、穿越幽禁的森林草地的时候,小宝就会变得乖乖,像小鸟依人,对披头有万分依赖。在很多游人的眼中,披头和小宝就是一对父女。有时候披头背着、驮着小宝,那亲热劲让很多被父母领着的孩子嫉妒。
在路上,披头有一次因为误闯了禁地而招致旅游区管理员的咒骂。当披头连连道歉的时候,小宝冲上前来,狠狠踢了管理员两脚,然后就跑了。披头看小宝闯了祸,急忙也狼狈逃窜,跟着小宝跑了。
“你干嘛踢他?”披头气愤地问。
“他骂我老爸我就踢他。”小宝理直气壮地说。
“你这个小姑娘怎么一点都不象人样?”
“我和老爸学的。”
“你老爸可从来没像你这样。”
“老爸小时候经常打架,我知道!”
披头被小宝说的没词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对父女像两个小孩一样,在小宝面前,披头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大人,而更像个小孩。他感觉自己的思维有时候甚至也和小宝一样幼稚了。
在快到家乡的时候,披头对小宝说:“小宝!这次带你去的是你老爸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知道吗?”
“老爸小时候的地方,好玩吗?”
“你老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很穷,但日子却很快乐,有很多小伙伴。都是你老爸的好朋友。”
“那我们去能见到老爸以前的小伙伴吗?”
“也许能见到吧!很多年了。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老爸,你真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没有了,你老爸是个孤儿。”
“哦!那那里有你特别想的人吗?比如说像我小宝这样的。”
“你老爸又没结婚,怎么会有像你这样的。”
“老爸!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结婚?”
“这个,”披头想了想,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是没有找到爱你老爸的人吧。”
“怎么会,老爸长的这么漂亮,因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老爸。”
“要说呢,以前也有一个喜欢你老爸的女孩。可你老爸辜负了她,把她扔在家乡里跑了。”
“她是谁?你们恋爱了吗?”
“小女孩!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名词?”
“这有什么?电视上多了去了。”
“怎么说了,你老爸和那个女孩不算是恋爱吧。”
“那你爱她吗?”
“爱吧!”披头满怀深情地说,“就像爱你一样。”
“那我们回去能看到她吗?”
“不知道,她说不定已经和别人好了。”
“那你就应该把她抢回来。”小宝握着小拳头狠狠地说。
“抢?你以为你老爸是强盗啊?”
“抢自己喜欢的人不算强盗。”
“那也不行!如果她和别人好了,说明她已经不喜欢你老爸了。”
“我不信,老爸人这么好,没有人不喜欢你。”
“傻丫头!你还小,长大就懂了。”
“反正我要是你就抢她回来,我才不管她喜欢谁。”小宝霸道地说。
披头爱抚地拍拍小宝的脑袋,说:“你现在越来越像过去的我了,女孩子不能这么霸道。”
“我是老爸的女儿嘛,当然像了。谁让你把血给我呢?”
披头和小宝用了十天时间才到了目的地。到的那天,披头把车停在山上公路边,然后指着山下的城市说:“小宝!那就是你老爸的城市。”
“啊!”小宝惊讶道,“这么多烟啊!怎么一点都不漂亮啊。”
“是啊!一个充满暴力和爱的城市。你老爸就是在这样一个堆积血腥和欢乐的环境中长大的,这里是一个大熔炉,只要有足够的煤和矿石,就能炼出铁来。这是一个男人的城市,是野蛮、蒙昧和粗犷的土地。你老爸就是这块土地上培养出的一个野蛮人。”
“老爸!在你身边我感觉什么都不怕。”小宝拉着披头的手同样用灼灼的目光看着下面的土地,那白色、黄色和铅灰色交织起来的街道和建筑。
“是!我的女儿是应该有这种性格。”披头喃喃地说,“小宝,我们下去吧!”
披头驱车进入市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在他的眼前,一切依然是那么熟悉,尽管五年的时间已经改变了很多地方,很多建筑都已经不在是过去的样子。但街道,人们脸上的表情和姿态,嗓音依然如过去一样熟悉。披头把车窗打开,从街道上飘来熟悉的味道,那北方特有的烹煮牛羊肉的味道,都让披头陶醉不已。
“我回来了!”披头感叹道。“五年了,我终于又看到熟悉的城市,见到熟悉的脸孔。真是浮世沧桑,一切都如过往云烟。”
小宝爬在车窗上起劲地看着窗外,对一切都是那么新鲜。
“老爸!这里的人都穿的老土啊!”
“是啊!不好吗?你不服气吗?”
“是不是这里人都比较穷啊。”
“是啊!”
“那你小时候一定和他们一样喽!”
“比他们还不如。”
“啊!那你小时候一定很难看了。”
“是啊!你老爸小时候鼻涕拖的老长呢。”
“这样,原来老爸就这样。我看我得想想是不是该继续喜欢老爸了。”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就你怪话多。”
“老爸,你想请我吃什么?”
“带你去老爸小时候经常吃的地方去,怎么样?”
“好!我喜欢。”
披头把车停在距离钢厂不远的一处酒店,他带小宝在酒店办了手续,然后把行李放在酒店房间里就领小宝出门上了小食街。
小食街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现在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很多以前的小饭馆现在都变成大餐厅。披头领小宝在小食街走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过去小食街的样子。
“这里有很多可以吃饭的地方,你想吃什么?你点哪个我们就去哪个。”
小宝左看右看不知道选哪个好,最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
“就这家吧!”她指着门口有漂亮门楼的餐厅说。
披头笑了起来,“小宝,你怎么是看谁漂亮就选择谁。”
“那当然!”小宝拉着披头的手进了餐厅,这是一家回民餐厅。
当披头把菜单点完,菜全上齐后,小宝才发傻起来,她发现没有一件她喜欢吃的。
披头故意不理会小宝发傻的样子,一个劲鼓动小宝吃,小宝最后吃了几口羊排,然后对披头说:“我以后再不吃羊肉了。”
小宝的话让披头笑得前仰后合。
吃完饭回到酒店后,披头照顾小宝洗澡,然后把她抱在床上。小宝坐了一天车,累得不行了,她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披头把路上穿脏的衣服都收集起来,交给服务小姐,让去清洗。然后他换了身灰色宽大颜色陈旧的衣服,他把自己装扮了一番,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褐色,带了个宽宽的眼镜,他在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看有没什么漏洞后就出了门。
他径直向钢厂家属院走去。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让他感觉兴奋,尤其是他跨过院子大铁门,走在院子的道路上时,他心就砰砰跳个不停。
此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种,家家户户的室内灯光通明。偶尔在路上披头也能遇到几个出来纳凉或者行路人。他拐过几个弯,走到一个栋陈旧的三层楼前,在楼下堆满各种杂物的小棚前他停留了一阵。他看看二楼左边的一扇窗户里射出的昏暗的灯光,从那昏暗的灯光中,隐隐透出人的影子在走来走去。披头低头想了想,思度了片刻。最终他鼓足了勇气走进楼门。
上到二楼,站在左手边的门前,这是一扇油漆斑驳的红木门,有些年成的样子。披头抬手敲了敲,然后静静等待。过了一阵,里面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谁?”
披头犹豫了片刻,然后低声说:“我——”
“找谁?”
“范红兵在吗?”
“你是谁啊?”
“我是他的朋友,范红兵在不在!”
“他的朋友?”里面的老人嘴里嘟囔着,“他还能有什么好朋友。”
门开了,一个秃顶苍老的脑袋伸了出来,眯着眼看着站在楼道里的披头。
“你谁啊?找范红兵什么事?”
“我是他以前的同学,来看看他。”
“你叫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披头看着老者笑了笑,继续问:“范红兵在吗?”
“在床上躺着呢?”
“哦!那能不能把他叫出来,我有事找他。”
老者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披头,似乎对他的话没听懂似的。
“叫出来?要能出来就好了,你自己进来看吧。”说着老者把门开大,示意披头进去。
披头跟在老者身后进了门,这里是披头以前经常来的地方,味道和颜色依旧那么熟悉。老者到了门口,对披头说,“红兵就在里面,你进去看他吧。”然后对里面大喊,“红兵,你同学来看你了。”批头推门挑帘进去,在房间的床上,披头看到自己过去的伙伴正躺在床上发呆,当披头进去的那一刻,里面的人仅仅用眼角扫视了披头一眼就眼睛圆睁,好像见了鬼一样。
“天——,妈的,天——,”躺在床上的人想挣扎着爬起来,同时几乎把披头的名字喊出声来,幸亏披头用放在嘴上的手势止住了他的叫喊。
披头身后的老者并没有进来,也许是房间小的缘故,老者站在门外说着客套话,
“爸!你去看电视吧!我和同学说会话。”躺在床上的年轻人喊。
老者听儿子不耐烦的口气,知道他是多余的,于是知趣地把门带上进另一个房间去了。
“妈的,大哥——,你他妈死哪里去了?怎么成这副打扮?”
“先别说我,冬瓜。”披头把躺在床上的朋友的胳膊抓住,“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和死人一样,起不来了?”
冬瓜无奈地摇摇头,“我完了,现在是废人了,我现在整个是下肢瘫痪。”
“怎么搞的?”
“还能怎么搞,大前年和黑皮在路上放翻了几个小子,后来那几个小子报复,用铁棒打到我脊柱上了,就成这样了。”
“没去医院看看,难道就没办法啦?”
“看了,医生说要动手术,说还能治,可治疗费要七、八万,你看我家这样,那有这个钱。所以就拖着,等把钱凑够了就去医院。”
“你没找那几个小子讨要?”
“要什么要,那几个小子也是穷的屁响,事后都抓进号子判了,钱自然也就没了。”
“这样——”披头点点头。“黑皮怎么样?现在在干什么?”
“他现在老实了,找了个老婆,晚上和老婆一起在夜市上摆摊卖烧鸡呢。”
“哦!看来大家的变化真大啊!那老大李实在呢?”
“他去年犯案子被抓了,听说被判了无期,现在在劳改农场翻沙子呢。”
“老二怎么样?也被抓了?”
“你不知道啊?他在后来对拖派的扫荡中被刀戳死了。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几年到哪里去了。看你这身打扮,好像混的也不怎么样嘛!”
披头笑了笑,没有去反驳自己的朋友。他坐在床边仔仔细细看自己过去的好兄弟,感慨之情油然而生。
“还好!你们两个还活着,我还能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
“披头——”冬瓜伸手把门关紧了,然后小声说:“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犯了大案了?”
“什么意思?”
“我可是听人说啊——”冬瓜声音更小了。“你在外面杀人了。”
“屁话!没有的事。”
“真的!公安局大前年找过你,那时候我身体还没废呢。有一次一个公安到我家来专门问你的情况,问我知不知道你哪去了。我问什么事,对方支吾半天不说,非要我说你的去向,我哪知道你去哪了。后来我找朋友到公安局一打听,原来公安现在到处抓你,说你杀了人了。”
“怎么会?我没杀人啊!”披头诧异地说。
“你是不是去过内蒙?”
“对!”
“你在一个煤矿上干过?”
“是啊!”
“那就对了,你后来是不是杀了人跑了。”
披头长叹了口起,他明白大概是怎么回事了。他沉思了片刻,然后对冬瓜说:“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我用斧头砍伤过人,但我记得没砍在要害部位,按道理没死人的可能。但如果真是死了,那我也说不清了。”
“你干嘛砍人?被人打啦?”
“说来话长。我其实并没想伤谁,那次其实是我去救人。我让一个朋友去外面报信,然后我就去想去把矿上的电话线砍断,再把汽车毁了。可没想到我正砸汽车的时候,房子里冲出几个打手,我看见撒腿就跑。他们追我到一个山梁上,我被他们追上了,于是就打了起来。他们没家伙,我手里有斧头,最后我砍翻了三个,另两个被我踹下山了。就这么回事。”
“你好端端地干嘛去砍人家电话线,砸人家汽车呢?”
“这事说起来就不简单了,我找时间给你聊吧!我这次来是有其他的事情。”
“什么事?”
“冬瓜!我们是好兄弟,今天我就不和你说太多了。你大哥我现在已经隐姓埋名,不想让人知道身份。你替我保密好吧!我,你,还有黑皮,改天找个地方聚聚,好好叙叙旧!另外呢,你这病该治了,你这准备一下,看哪家医院好就让你住哪家医院。”
“大哥,你说笑吧!七、八万呢,哪来钱?”
“你大哥在外面跑小买卖还挣了点,治你的病算是够了。”
“你别,大哥,你挣钱不容易,我的事你别操心了。”
“冬瓜,这事就这么定了,我明天来接你。”
披头临走的时候叮嘱冬瓜不要把他的身份暴露出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几乎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放在床上。
“冬瓜,这钱你收起来,自己用,别让家里看到你突然有钱了。不好!”
冬瓜想推辞,但看披头态度坚决,他知道披头的脾气,也就不再推让了。
临走时披头问冬瓜:“我以前住的地方现在还空着吗?”
“不知道啊!我再没去过。”冬瓜说。
“那钥匙你这里还有吗?”
“不知道,你到我的抽屉看看,我记得我扔在里面好久没用了。”
披头拉开桌子抽屉,找到钥匙取出来,放在眼前凝视一阵,似乎在回忆过去一样。
“我去看看,明天我会来接你。好好躺着吧,我走了,不用起来。”
披头离开冬瓜的家后径直穿过钢厂家属院走进厂区,他站在熟悉的厂房面前,这里曾留下他太多的记忆,让他痛苦、欢乐难以忘怀的记忆,这些记忆此时又如海潮一般在他心中汹涌澎湃。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推门进去,他穿过熟悉的车间,走到门口。他在门口屏气听了听,感觉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推推门,门锁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入钥匙孔,轻轻一转,门开了,里面黑糊糊一片,一股久未有人居住的尘土气息扑面而来,他伸手把灯打开,灯亮了,经过这么久灯依然能亮,他感觉惊奇。他慢慢走进去,房子里堆满了灰尘,但他惊讶地发现他那些东西还在,竟然都是整整齐齐摆放,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他想不明白会是谁来打扫他的房间,按他的理解冬瓜和黑皮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五年了——”披头站在房间里感慨着,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就像昨天一样。他用手抹抹书架上的灰尘抽出一本书翻了翻,那是他以前买的,现在已经落满了灰尘了。后来他的目光停在那本书上,立刻他心中似乎被什么触动了一下,感觉隐隐作痛,他把书抽出来。
“《大卫·科波菲尔》——,《大卫·科波菲尔》——,”披头喃喃地说,“我的老朋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披头翻开书页在那扉页上,他看到他曾写的一行字:我要永远珍藏它。但令他惊奇的是在那行字下面又写了一行:王谦,我要走了,去遥远的南方,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曾经为把这本书保存三年,苦苦期待你三年,好把这本书还给你,然后给你倾诉我对你的思念。但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与过去告别,不再爱你,我把我从你这里拿走的东西还给你,包括我对你的爱和恨都全部还给你,从此以后我们将会是陌路人,也许有一天当你老的时候回到这里,看到我的留言,那就请你记住,你曾冷酷地伤害了一颗爱你的心,那心上的伤口将永不弥合,一直到死。
披头呆呆地看着那让他熟悉不过的字体,那娟秀、柔弱的笔画,在这一刻,他真想放声大哭。姚兰!姚兰!这个名字重新从他的嘴里吐了出来,那过去所发生的一幕幕景象如昨天一样清晰。他与姚兰的初次相见,并肩行走,以及与她在一起听课的点点滴滴的心痛感受都重新翻卷在脑海里。那离别的情景,姚兰对他倾诉爱情时的眼泪,那痛苦忧伤的目光都让他业已沉寂,死水一般的情感世界重新注入了活水。披头自从五年前离开后一直生活在一种单调麻木的生活中,他感觉自己像死人一样没有激情。在这五年中间,他从来未曾对哪个异性动过情,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似乎在他身上有一个咒,是那离别时刻姚兰的爱给他的咒,让他无论何时当遇到向他示爱的女孩子的时候,他都不能冲动起来的咒,似乎他所有的激情都已经被姚兰的咒带走了。
最近以来,披头有一种思念,那从心底升腾的思念变得越来越强烈,他以前不能确定这是什么,这种思想让他不可遏制自己,他一直想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钢铁一样冷漠的心如何会如此躁动不安。而此时,在他看到姚兰留言的时刻他突然明白了,彻底明白烦扰他内心的东西是什么,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他从来也没有忘却对这个女孩的特殊情感,那如火焰一般热烈,如冰山一般寒冷,深大海一般汹涌的感觉。在他的生命中从来不曾有过的特殊情感,对姚兰的感激、报恩、甚至是如亲人般的感觉都让他不能忘怀。在此刻,另一种更让他不能止住的情绪,就是对姚兰的感情,穿越一切世俗和教义规则的爱穿透他的身体,打击他的肌肉和骨髓,让他颤栗不止。
五年之后,我现在和你平等了吗?披头这样问自己。他得不到真实的答案,在他心里那个女孩一如一前一样高高在上,让他仰视,无法企及。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目前的处境而提升在这个女孩面前的自信,在他眼里,姚兰尤如一杯清醇的白水一样的净洁,这种净洁让他无法把自认为自己那黑色的爪子伸向那个甜美、高贵沾满果蜜的幸福之中。
她去了南方,披头想,看来姚兰已经不在这里了,这样也好,至少我不会因为她的存在而踌躇顾虑,至少自己能放开手脚好好搞清楚到底谁在追讨我,也许真如冬瓜说的那样公安局在找我,把我当杀人犯。好了,不去想那么多了,还是去找黑皮,也许从他那里可以得到更多的答案。
披头把《大卫·科波菲尔》揣在怀里,离开房间,锁好门,然后走到大街上。他拦了辆出租,告诉司机去夜市。
十点的夜市灯火通明,十分热闹。披头在人群中走着,他挨个找寻。诺大夜市里的摊位各具特色,卖炒面的、米饭小炒的、拉面的、羊杂碎的、烤羊肉的、烧饼的,当然也有披头要找的卖烧鸡的摊位。披头转过几个摊位后,他看到了自己昔日的朋友,他朋友样子比以前苍老一些,但还是让披头一眼认出,那黑黑的脸孔依然没变。
他在远处站着看了一阵,用热烈的目光看着。他朋友的一举一动都让他感觉熟悉亲切。黑皮身边站着个瘦瘦小小的女子,和黑皮一起忙碌中,显然她是黑皮的妻子了。
这小子竟然结婚了,披头乐滋滋地想着,为自己的兄弟竟然会走这条寻常人家走的路而纳闷,同时也觉得好笑。看来不错,黑皮找了个好太太。
披头看了很久,他交叉着胳膊就这样看着,他想看看朋友是否能认出他来。的确黑皮有那么几次看了他几眼,黑皮感觉对面不远处的那个男人似乎很面熟,但他却想不起是谁,他一边给顾客包装着食物,心里一边嘀咕着这个专注看他的人是谁。终于他在浑身上下的一阵颤栗中呆住了。
黑皮放下手中的刀,把两手在围裙上抹了几下,解下围裙,离开摊子。他慢慢走过去,站在披头面前,用质询的眼光看披头的反应。
“看什么?你这小子。”披头把黑皮的脖子一揽就把朋友抱在怀里,他在朋友耳边轻声说:“我回来了!”
黑皮紧紧把朋友抱住,眼泪几乎流了下来。他激动的喉咙几乎都要哽咽了。
“别激动!不要让人看出我是谁来。”披头小声给朋友说。黑皮点点头,他明白披头的意思。
黑皮给披头找了个凳子,让披头坐在摊子里的桌子旁,让老婆切了一盘鸡肉,放在桌子上,然后从柜台里拿了几瓶啤酒。
“你哪去了?我们大家都以为你死了呢?”黑皮一边操作着一边说。
披头喝了口啤酒,说:“我天南地北跑了一圈。”
“你倒好,说走就走了,把我们兄弟——”
“黑皮,今天不说这个了,我来主要是看看你。你现在住哪,怎么联系你?”
“我现在在我丈母娘家住,你找我可以打我电话。”黑皮说着拿出张纸,给披头写了个电话号码。
披头把纸叠好装在口袋里。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
“明天给你电话,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聊聊。你有时间吗?”
“我白天时间大把!”
“那好吧!我不打搅你做生意了。我要回去了,明天给你电话。”说完,披头冲黑皮的妻子笑笑,表示礼貌,然后把黑皮拉了拉。
“送我!”披头对黑皮说。
于是黑皮陪同披头向大道上走去,路上披头又一次叮嘱黑皮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
黑皮拍拍朋友的肩膀,说:“大哥,这点你就放心吧!你还不了解我?”
披头点点头,目光中含有无比的信任和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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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4-7-9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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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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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辛苦了,真不容易
复制那么多
辛苦了,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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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2-10-1 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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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04-6-27 1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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