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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6 回复:4 发表于 2002-11-5 14:45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2 08:59
  • 签到天数: 67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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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5 12:0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网络QQ九大定律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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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总定律:自从Tencent推出QQ聊天软件后,QQ实质上已经演变为一种病毒,全称是″Oh,I stick you!″(噢,我粘住你!),其治疗的药物是CTW(Close the window)。

        复数定律:如果你只有一个QQ号码,你是值得信赖的;如果你有两个QQ号码,你是值得尊敬的;如果你有N个(N>=3),且性别不同,恭喜你,你可以自己和自己谈恋爱了。

        耗时定律:你上网聊天所花时间与你好友栏中好友多少没有关系,而只与你上线时好友栏中图像亮着的个数成正比。

        性别定律:如果你在QQ上,一分钟之内收到二十个Call或者消息时,不是证明你是女的,而是证明,他是男的。

        可信定律:在乌烟瘴气的QQ的聊天室里,看不懂的地方你会相信,看得懂的,你一点也不相信。

        文采定律:在QQ聊天中,一个手处于不停Keyin动作的人,不能说明他的文采好;相反,他的文采一定是巨乱透顶。

        爱情定律:QQ上的爱情往往闪电般发生了,然后以蜗牛一样的速度向前发展。一队网上情侣要打超过二百万的字,才会懂得什么叫爱情。

        症状定律:接触QQ一段时间后,每一个重度QQ中毒患者,一天都要说一百句“我爱你”,三百句“对不起”,五百个“:P”,以及不计其数的“你好,你有空吗?”。

        野蛮定律:在奥斯威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在QQ之后,交友是野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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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2-18 12:58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沙发
    发表于 2002-11-5 12:35:06 | 只看该作者
    是转帖的吗?/
    我好象在哪里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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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2-11-5 13:27:13 | 只看该作者
    有趣~~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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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2-11-5 14:44:03 | 只看该作者
    我符合 复数定律 的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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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1 15: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02-11-5 14:45:49 | 只看该作者
    我在新民晚报上面看到过
    不过写的很有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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