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1276 回复:1 发表于 2015-3-28 16:00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3-28 16:0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这种好事。。。。。。。。。。。。。。。。。。。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3月26日讯 台北一名女子透过Skype认识一名外籍男子,去年12月双方相约跨年,不料女子事后指控,遭外籍男子一夜性侵5次,经检方调查发现,女子在事后还与对方一同逛夜市、吃臭豆腐,而且也未立刻向外界求援,难以认定违反女子意愿,因此给予外籍男子不起诉处分。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这名女子因想在台北跨年,去年底约一名外籍男子一同前往,双方在台北车站碰面后,外籍男便开车在女子到大佳河滨公园,根据媒体报导,女子控诉当时想散步,却遭外籍男性侵,事后女子质问对方“为什么没戴套?”外籍男则说“你没说要戴”。



        后来2人到士林夜市逛街,还吃了臭豆腐、辣炒年糕,女子深夜还前往外籍男家里过夜,又遭到二度性侵,女子要求做好保护措施,但外籍男称“戴套你会痛”,女子才没有继续坚持。

        凌晨时,女子与朋友聊Line,被外籍男强迫肛交,女子隔天醒来又被性侵了2次。检方侦办时约谈外籍男,他否认有性侵女子,称双方是情投意合才发生性行为。

        检方调阅外籍男住处的监视器,发现女子到外籍男住处时神态自若,双方还一起吃饭、逛街,与常理不符,加上女子的行动并没有遭到限制,随时可以用手机向外界求援,但她与朋友聊Line却完全没有提到,因此难以认定违反女子意愿,最后给予外籍男子不起诉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30 18:2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3-30 14:4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