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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5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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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广大市民及相关部门:
宜宾市部分出租车于2009年3月16日起因故停运数日,由此给广大市民的出行造成不便,宜宾市出租车经营者对此表示遗憾和深深的歉意,如果我们还能够继续从事出租车经营,我们期望能通过日后更加优质的服务换取广大市民的谅解,请市民予以监督。关于停运事件的始末,我们经营者有义务向市民作出说明,对其中的相关诉求,我们也想通过这种方式予以表达。具体如下:
一、停运事件属于突发事件,是广大经营者利益受到损害后的集体自卫,如侵犯了他人权益,我们实非故意。最近,由于宜宾市出租车车况和经营年限等原因,出租车需要更新车辆,在更新车辆的过程中,由于宜宾市公用事业局批准错误,导致经营者依据批文购回的九台车辆不能实现更新营运,而且,公用事业局同时要求所有经营者更新车辆必须办理经营到期自动退出市场的协议公证,出于自身巨大投资和生存的考虑,经营者自然要据理力争。经过交涉后,公用事业局局长王青春于3月13日口头承诺,不能营运的九台车辆是主管部门工作失误,可以纠正;公证也可以不用办理。但时至3月16日,该局长居然出尔反尔,完全否认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这种行为彻底激怒了经营者,从而发生了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停运事件。
二、自从2008年公用事业局公告经营者期满自动退出市场以来,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生存利益聘请律师合理合法地申诉、反映,并没有提出什么无理要求。我们经营者和律师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一些能兼顾各方利益的经营模式,召开学术性研讨会议,但主管部门反应冷淡,拒绝出席学术讨论会议,加深了矛盾的进一步积累,这也是停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三、为了宜宾市出租车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宜宾市的良好窗口形象,我们请求国家和权力机构依法启动问责制,对停运事件中有重大过错及行政不作为等渎职行为的公用事业局局长王青春予以免除其职务,重新任命具有领导才能和高度责任心的领导担任该职务。
四、在停运事件中,由于部分经营者的不理智行为导致了与公安机关发生冲突,我们部分经营者为此已经受到了武力打击和拘留等处罚,我们将汲取教训,深刻反思,避免类似行为和事件的再次发生,为平安宜宾、和谐宜宾的构建添砖加瓦。
最后,尽管事发突然且事出有因,但我们仍然对停运事件给广大市民造成的出行不便再次表示歉意,我们对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我们将以实际行动来换取市民的谅解,敬请监督!
此致
宜宾市出租车经营者
2009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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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1-12 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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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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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的政府行为确实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了。
关键就是一个字:钱。政府太见钱眼开了!!
有些事端确实要见见光,这样对国家、对人民都有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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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4-6-20 0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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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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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4-10-16 2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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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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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任我狂 在 2009-03-25 16:25:00 发表
顶!狗屁G.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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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必须恢复罢工制度,在法律支持和监控下的罢工,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唯一吧办法,否则永远只能做当权者的狗,忍辱负重。
有些人怕就怕罢工游行把天朝推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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