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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206 回复:5 发表于 2015-8-8 12:23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28 16: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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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8 12:23: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空抛物是个陋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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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陆先生最近碰到了一件不开心的事情。车子好好的停在楼下,却被一根从天而降的木头,在车顶上砸出来一个坑。以下是本台记者采访陆先生的对话。记者(以下简称记):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陆先生(以下简称陆):当时我在电脑上看电影,突然听到外面一声巨响,就跑出去了,心里想肯定又是高空抛物。记:为什么要用又字呢?陆:因为这里经常有高空抛物啊:没有掐灭的烟屁股、剩菜鱼骨头、用完的安全套等等。。。 记:那当时你出去发现什么了?陆:我看到我车前有一根木头,心想,这么大一个家伙砸到人头上,那可要出人命的,然后仔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车,发现自己的车顶被砸到了。记:然后呢?陆:我马上打110报警啦报案,110过来问了几句,就让我自己拿着木头去警署登记报案,我去了警署登记好了,警察让我等。记:那么警察后来联系过你没有?陆:没有,因为是周末发生的,等周一我就联系物业,物业说这个他管不了,你找警察。我说我报过警了,你们不是有片警吗?你们可以让片警一起出面协调一下。记:那么片警来了没有?陆:片警和物业人员来了,问了我一下当时的情况,然后去走访住户。记:那么现在有什么结果?陆:然并卵!片警和物业给我的答复是:没有一家承认是他们仍的。记:那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办?陆:我保持随时把物业 所有住户一起告上法庭的权利。因为没有人承认,只能告连带责任。记:结束本次采访,记者非常痛心,呼吁广大市民一定要有公德心。记者最后规劝一下所有市民,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没有道德的事情,这根木块,如果从空中自由落体砸到人体头部,直接可以引发一场血案,到时就不是简单的可以维修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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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7-4-17 00:38
  • 签到天数: 106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5-8-8 13:04:50 | 只看该作者
    还好不是砸到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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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10 12:03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板凳
    发表于 2015-8-8 15:09:32 | 只看该作者
    不伤到人还好,一伤到人就惨了,所以还是要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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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6 17:32
  • 签到天数: 108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5-8-8 16:58:38 | 只看该作者
    真是应该好好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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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8-6 16:55
  • 签到天数: 13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5-8-8 17:01:32 | 只看该作者
    竹竿毫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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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11-28 16: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15-8-10 14:00:54 | 只看该作者
    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陋习的约束性比较小,即便是告上法庭,也要耗去当事人相当大的精力,然后是否肯及时赔付 也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小金额的基本都是当事人息事宁人,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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