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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216 回复:4 发表于 2012-12-1 20:08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9-18 15:0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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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 20:0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国道路交通法部分内容是不是该改改,伤不起 [复制链接]

        汽车正常行驶在靠近双黄线的道上,被电瓶车追尾,结果派出所出警,说汽车司机全责,司机不同意,交警队出警画线路图,最终判定电瓶车主要责任,汽车次要责任。司机不解哪里有错,交警说行车未注意安全,并且叫来拖车,强行拖走。次日,上派出所调节,赔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车损费。拿着放行单去交通队取车,交罚款,拖运费,停车费,印拓费,打印费。。。。。
        保护弱者本无可厚非,可是何为弱者?闯红灯,穿马路,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等都是弱者?小车追了大车屁股,也是弱者,弱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都该由所谓的强者买单?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所谓的弱者论,又怎会出现那么多例如碰瓷等新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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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12-2 13:05:36 |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事确实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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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7-24 10:14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发表于 2012-12-8 21:26:28 | 只看该作者
    没办法 看见二轮的 你就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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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9-29 11:11
  •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地板
    发表于 2012-12-13 12:15:24 | 只看该作者
    直接把非机动车道拆了。把路托托宽。反正电瓶车,摩托车一直都再机动车道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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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9-18 15:04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5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1 19:43:10 | 只看该作者
    是啊,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采纳。。。。

    对弱者的仁慈,不该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明明非机动车错误,却要强加在机动车主身上,任由他们欺凌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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