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3-9-18 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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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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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正常行驶在靠近双黄线的道上,被电瓶车追尾,结果派出所出警,说汽车司机全责,司机不同意,交警队出警画线路图,最终判定电瓶车主要责任,汽车次要责任。司机不解哪里有错,交警说行车未注意安全,并且叫来拖车,强行拖走。次日,上派出所调节,赔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车损费。拿着放行单去交通队取车,交罚款,拖运费,停车费,印拓费,打印费。。。。。
保护弱者本无可厚非,可是何为弱者?闯红灯,穿马路,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等都是弱者?小车追了大车屁股,也是弱者,弱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都该由所谓的强者买单?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所谓的弱者论,又怎会出现那么多例如碰瓷等新兴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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