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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8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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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性--三位一体的婚姻、爱情和性之一
作者:肉唐僧__ 提交日期:2004-1-19 17:33 转载自天涯社区
掀开你充满香气的衣裙,
把我疼痛的头深深埋藏,
像闻一朵枯萎的花一样,
闻一闻往日爱情的温馨。
n 波德莱尔,《忘川》
一样东西只要能够长时间地普遍存在,就一定会得到超乎它应得的尊重——不管它的起源是多么的荒谬。人们不假思索地将这东西命名为“真理”,通常,还要在它前面再加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这么一个定语。是啊,它怎么能不是真理呢?毕竟,先哲说过“存在即合理”嘛!于是,在存在主义风行的今天,我们将以前命名为“真理”的东西直接定义为“存在”,以更大的敬意来强调其无庸置疑的正确性——俄狄浦斯情结、上帝、男式衬衫最上面的那颗纽扣、辩证唯物主义、每天不多不少地吃三顿饭(具体时间由钟表的指针、而不是由肚子来决定)、看完马戏表演后起立向动物们拍手……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存在的,所以它们合理!因为它们是合理的,所以我们每天不止一次地向它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所有这些令人充满敬意的“存在”中,最让人大为不解的一个观念是:性生活、爱情和婚姻应该“三位一体”。也就是说,如果你爱一个女人,那你就应该娶她,然后,一辈子只和她一个人做爱。
在人类430万年的历史中,一夫一妻制的时间只有6000年。而将爱情视为婚姻基础的这个念头,从产生到现在——不到200年!看来,令人惊愕的倒不是这个荒谬的念头何以能够产生,而是它何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如此众多的人们奉为圭臬。
让我们来看看婚姻与性这两个不相干的东西是怎么凑合到一起来的:
生物有两种繁殖方式: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占据优势地位的自然是无性繁殖——它们绝大多数是微生物,靠着把自己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地繁殖,也就是说,以几何方式递增。而那些以算术方式递增的生物——就算是鱼,一次能产出几十万枚卵,也比不过以几何方式递增的生物——这是不需要多少数学知识就能够理解的事实。于是,在抢夺生存空间的斗争中,微生物们处于攻势,“高等生物”们处于守势。它们防御的武器就是性交——通过与其他同类交换遗传物质以使后代获取多样性,免得在一次流感或SARS中全部死光。
这就是性的本质。它给这个世界带来多样性,也带来了美。但是,如果有人喜欢花朵,并不是因为它漂亮,而仅仅因为它恰巧是植物的性器官,那就是十足的愚蠢。性交本身,毫无美学价值,也毫无承载道义的必要。
再来看看婚姻:这东西只存在了六千年。它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有了剩余财富,以及男人们想把这些财富传给自己亲骨肉的小心眼儿。可见在现行的婚姻制度下,核心是孩子,而不是性,更不是什么爱情。
在母系社会,一样有剩余财产,但却没有婚姻。所有的孩子都继承舅舅的财产——谁是父亲可说不好,谁是舅舅那可绝对错不了。所以,这规则更可靠,也更公平。
可是现在,以产生多样性为出发点的性,却被限制在一夫一妻这样一个制度之下。这个制度的理想是:一个男人终生只和一个女人睡觉;而一个女人则终生只和一个男人睡觉。
所谓“食、色,性也”,那就拿吃来打个比方:
甲:你最爱吃什么?
乙:麦当劳的巨无霸。
甲:很好,挺有品味的,那你这辈子只许吃这个!
这就是一夫一妻制与男女双方性本能之间的根本分歧。从生物本能上看,男女双方的性取向都是一对多的,这本来就是性的出发点所决定的。美国的一个研究表明:不论一个男人起先多么喜欢一个女人,和她连续做爱十五次之后,他的“性”趣就会开始减弱。前些年出现了一个词儿,叫“丁克”(double incomes no kid),意思是两口子都工作但不要孩子——这真是有史以来最荒诞的男女关系。不要孩子,又有什么理由结婚呢?一夫一妻这个婚姻制度,出发点就是孩子啊!相比之下,倒是近年由“丁克”派生出的一个新词儿“丁斯”(double incomes no sex)——意思是两口子都工作但不同房——显得更“正常”些。
作为一个丈夫,虽然在十五次之后他的“性”趣就开始减弱,但在整个婚姻期间——通常,这意味着四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如果他只和他的妻子做爱,并在六十五岁之前决不当“丁斯”,那他的婚姻,就是美满、和谐、和幸福的婚姻。说实话,难度够大的!
有没有符合上述定义的“美满婚姻”呢?有,但不多!不论你进行什么样儿的统计学调查,只要样本够大,就一定会有极端的情况被罗列其中。只不过,有幸成为个别特例的幸福夫妻却没有理由过于沾沾自喜。因为,要想成为这样的特例——正如美国一个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就必须付出心理幼稚和个性发育迟滞的代价。那个令人感到绝望和窒息的家伙还说:“任何非要生活得那样亲密的男人或女人就是有病!那是某种不健康因素造成的。”
套用弗洛依德的学说,看来美满婚姻是这样形成的:夫妻二人恰好都有一点儿自恋,还都有程度和类型正好相同的神经官能症,他们彼此通过移情,把情结恰巧都投射到了对方身上,并形成“固化”。于是,他们两人终生美满、和谐和幸福了——整个过程,看上去像自由体操结束时那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高难度筋斗。如此高难度的事情,凡夫俗子们也只有在一边看看的份儿了——体操在中央五台,美满婚姻在中央八台。
在此,我们必须把夫妻间长时间共同生活、合作抚育后代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感情,与性爱激情区分开来。在你和一个情投意合的朋友合伙开公司很多年、并且始终盈利的情况下,你和你的朋友兼合伙人之间,也会产生出一种深沉的情感。但要说到在一个女人身上维持几十年的性爱激情,那就完全是两回事了。
既然婚姻的实质就是夫妻二人抚育共同的后代,那么,对于众多“丁斯”们而言,在已经有了共同的孩子和彼此的性厌倦这两样东西之后,还有什么必要保持对婚姻外异性的性禁忌呢?卡尔·詹戈说过这样一句不无道理的话:“夫妻双方的不忠,是美满婚姻的先决条件。”注意:他说的是“双方”,而不是“单方”。夫妻双方同样的不快活是一种平等;可是,夫妻双方同样的快活,不也是一种平等吗?
这样的说法一定会遭到两种人的反对。一种是女人。女人们总是坚称:男人们要比她们好色得多。言外之意,即她们对通奸远没有男人那么热衷,从中获取的快乐也远较男人要少。
可是,既然每一次通奸都得需要一个登徒子和一个红杏出墙的妻子,那么,如果说男人比女人更好色,红杏出墙的妻子必然要比登徒子的总人数要多才行。也就是说:女人因为没有男人那么好色,所以“不得不”在“通奸”这一事业上投入更多的人力,才能和好色的男人打个平手——在通奸这件事情上,男女是一定要打个平手的,总得是一男一女在通奸吧?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也会算下多方面这道题:
1、 每一次风流韵事都得涉及一男一女;
2、 设定现在有一个由1000对已婚夫妻组成的封闭社会;
3、 在这1000个丈夫中,有20%受不了婚内的性厌倦,当登徒子去了;
4、 因为男人比女人好色(你们说的),假如男人比女人好色三倍,也就是说,他与不同的婚外异性有艳遇的次数是女人的三倍;
5、 结论:在这个社会中,不忠的丈夫有200名,而不忠的妻子则有600名。
每当听到有人论及女人不爱通奸,总让人想起李银河在其《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一书中所举的一个例子:一位接受其调查的北京离婚女性对婚内和婚外的性做了比较:“我们(指她与前夫)在离婚后还偶尔有性关系,作为情人。他离婚后和一个女孩儿同居,每次都是偷偷摸摸到我这儿来。在婚内,每十次性生活我大约只有一次快感;在婚外,十次里九次有快感……。” 瞧,同一个男人!
另一种持反对意见的人是进化心理学家。他们打着进化论的旗号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1、男人比女人更滥交,在性方面更无保留;
2、女人生来就比男人更喜欢一种稳定的关系;
有趣的是,绝大多数的进化心理学家都是男性。而他们的观点,却与女人的观点惊人地一致。在讨论他们的观点之前,有必要说明两个事实:第一个是,近年来,进化论有了长足的进步并产生出丰富的分枝。达尔文的传统进化论思想被极大地发展、修正、否定和加以某种稀释。在纷繁复杂的各流派之间,彼此共同认可的内容并不多;第二个是,进化论甫一诞生,就被不自主和不恰当地引用到社会学领域。不能说所有这么做的社会学家和社会生物学家都是存心的,但这种不恰当的引用——即使只是在不经意间——也总是为强者伤害弱者提供了一个貌似科学的借口。一百多年前,达尔文的理论被归纳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八个字,为西方列强开拓海外殖民地提供了伦理上的依据;而今天,进化心理学家们宣称女人更热爱家庭生活,不如说在今天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优势地位已经摇摇欲坠的男性希望借助家庭这一模式继续着对女性的统治。
进化心理学家得出以上那两个结论,是通过一个计算和一个试验。
计算是:与多个男人性交和只与一个男人性交相比,一个女人所能生出的孩子数是一样的。所以,她让一个男人确认她的孩子只可能是他的,而不可能是别的男人的,会让她和她的孩子得到这个男人全心全意的照料。
说一个女人最大生育数比男人的要少,所以她在对性配偶的选择上要比男人挑剔,这是对的。可是,要说只和一个男人保持性关系与和多个男人保持性关系所生孩子数一样,那就有点儿夸大其辞了。一个男人,即使碰巧在女人排卵当天与她性交,让她受孕的几率也只有不到20%。即使受孕,受精卵在子宫内膜上顺利着床的概率也不到70%。根据萨拉·赫迪对黑猩猩的统计,我们这位最近的亲戚平均需要130次性交才能怀孕一次。看来,怀孕这件事情远没有正处于人口爆炸之中的我们想象得那么容易,把宝全压在一个男人身上并不明智。万一在一个月只有一次的排卵期中,那个男人出去打猎了呢?或是被蚊子叮了一口正打着摆子呢?又或许,他正在别的女人床上呢?要知道,430万年以来,男人可没过过一天“贞洁”的日子。在一个繁殖季节中,如果一只草原雌犬能有三个性伴侣,她的受孕率将达到100%;可如果她是一条“贞洁”的母狗,那她的受孕率就只有12%。
再说,同样的计算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男人应该更喜爱家庭生活才对!假如一个群体中有五十个男人和五十个女人,彼此是滥交的,每个女人生三个孩子。天天在五十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的男人们,得到的平均生育数也不过就是三个。不用说,在争风吃醋的打斗中,某男被竞争者用一块儿板砖结果了小命的危险很大。如果是这样,他的平均生育数还到不了三个。可如果有一个“贞洁”的丈夫,天天呆在家里守着老婆哪儿也不去,他倒更可能生出三个以上的孩子。
可见进化心理学家的计算靠不住。再说,有什么根据说让一个男人百分之百确认孩子是他的,对一对母子是最合算的呢?在漫长的狩猎采集时期,一个女人的策略恰好是把这百分之百尽最大可能地分散到尽可能多的男人头上,以换取更多的男人对她的孩子“有好感”——这就是萨拉·赫迪提出的那个著名的“多父”理论。也就是说,恰恰是女人,为了孩子的利益,才更热衷于滥交。“有好感”就够了,不必要某个男人负责。因为,男人的责任感——这个我们不陌生——终究不是那么靠得住。另一个女人——只要她稍微白净一点儿、胸围大上个两、三厘米,再年轻个三、四岁,就足以让男人的责任感荡然无存。所以,采取“多父”策略的雌性几乎包括了所有的灵长类,以及存在至今的人类母系社会。巴拉圭北部的埃克印第安人,每个孩子通常至少会有三个父亲:第一个是他出生时与他母亲有婚姻关系的男人;第二个是他母亲怀孕期间及怀孕之前与她有婚外性关系的男人——这种父亲通常不止一个;第三个父亲,则是他母亲自己确信使她受孕的男人。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这三个父亲并没有什么差别——都相当不错。
放眼现代文明的欧洲,从经济完全独立的女人身上,我们也并没有发现她们的“天性”中有多少“从一而终”的倾向。事实上,在彼此共享丈夫和妻子的贵族社交圈里,提出分手的往往是情妇一方。只是她们往往做得比情夫聪明,将“始乱终弃”的帽子作为分手的礼物,送给了男方。
“我花了两个星期,把各种招数都使出来了,冷淡,耍脾气,大发雷霆,吵个没完没了,可怎么也摆脱不了那个黏住我不放的情人”,德·玛苔候爵夫人在给她朋友的信中写道,“于是,我决定带他去旅行——只有我们俩,到那时,我要给他大量的温存和爱情……。我愿意打赌,赌什么都行。他会比我更慌着结束他现在那样向往的旅行。我们回来之后,他会受不了我,就像我现在受不了他一样……。”此外,喜欢以当妓女为消遣的不光是罗马贵妇,15世纪德国富商的妻子和亨利八世在位期间的英国宫廷贵妇,也都热衷于此——在酒窖里、在高等妓院的大厅中,总是那些蒙着厚厚面纱的女人们最起劲,还不要钱。
至于进化心理学家所做的那个试验,具体是这样实施的:
找了几个靓女帅哥,跑到大学校园里去分别勾引男女大学生。结果:愿意发生性关系的男生是75%;而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女生则是0%。于是进化心理学家们得出结论:男人比女人更喜欢滥交。
可是,这样的试验结果靠得住吗?在一个同时有十个女朋友被誉为风流才子、而同时有两个男朋友就会被斥为“母狗”的社会里,在一个男人普遍富于攻击性、女人严重缺乏安全感的社会里,这样的试验有意义吗?
1991年,当时女子网坛排名第二的莫尼卡·塞莱斯抱怨说,既然巴黎网球公开赛男女比赛的观众人数和赞助商的支持都差不多,为什么女子的奖金总额还不到男子的三分之二呢?就这个问题,记者请当时排名第一的格拉芙和排名第三的费尔南德兹发表她们的看法。
格拉芙的回答:“我们赚得足够了,我们不需要更多。”
费尔南德兹的回答:“我对我们所拥有的很满意,我不认为我们应该贪心。”
塞莱斯并不缺钱,她的职业总奖金数达到1100多万美元。她想要的,只是男女平等这么一种感觉。但是,率先站出来反对她的,居然是她的两个同行——受过良好教育的、事业达到顶峰的西方女性。无疑,格拉芙和费尔南德兹是讨人喜欢的——讨以男性为中心的主流社会的喜欢。这个社会更喜欢库尔尼科娃——虽然排名已跌至100名开外,可人长得性感。球场上获胜的次数不多,却经常通过“不经意”的走光让男人们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东西。这才是乖女人!所以,这个社会让她赚很多钱——比嚷嚷着要男女平等的塞莱斯还要多的钱。
假设你被关在一间牢房里长达6000年之久。如今牢门突然打开了,你是欢呼雀跃呢,还是惴惴不安?你有跨出这牢房的勇气吗,你做好走出去的思想准备了吗?今天,像格拉芙和费尔南德兹那样有钱的女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女人在经济上仍然需要依靠男人。既然格拉芙和费尔南德兹都仍然用男人灌输给她们的思维模式来思考,我们离真正的男女平等,还有多少路要走呢?
六千年的时间里,男人给了女人两样东西:一付枷锁和对丧失这付枷锁的恐惧。当枷锁被打开之后,恐惧却阴魂不散。女人在恐惧中嗫嚅着:“我要一个婚姻,我只想和我的丈夫睡觉。”就这样,她光荣地成为一名已婚妇女,并通过从属于某个特定男人的方式,得到了这个属于男人们的社会的认可和接纳。
对于进化心理学家们得出的关于“女人天生贞洁、天性喜爱家庭生活”的信誓旦旦的所谓结论,西蒙娜·德·波伏娃早有预见地事先就做好了回答:“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被造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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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月注:
“找了几个靓女帅哥,跑到大学校园里去分别勾引男女大学生。结果:愿意发生性关系的男生是75%;而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女生则是0%。于是进化心理学家们得出结论:男人比女人更喜欢滥交。”
女人失去的远远多于男人失去的。男人所受的束缚远远少于女人。结论,男人比女人更喜欢滥交。
“1、 每一次风流韵事都得涉及一男一女;2、 设定现在有一个由1000对已婚夫妻组成的封闭社会;3、 在这1000个丈夫中,有20%受不了婚内的性厌倦,当登徒子去了;4、 因为男人比女人好色(你们说的),假如男人比女人好色三倍,也就是说,他与不同的婚外异性有艳遇的次数是女人的三倍;5、 结论:在这个社会中,不忠的丈夫有200名,而不忠的妻子则有600名。”
这道题算得不妥,假设有200名不忠的丈夫,他们通奸的对象可以交叉,不见得非要恪守a男只限abc三女,b男只限def三女,a男可和abc女,b男也可以和abc女。
所以以这个来推翻“男人比女人好色三倍”这个论点是靠不住的。(转载)
此贴由 舞月 在 2004-01-25 07:38:29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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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2-12-5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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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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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月,你找来这个玩意儿到底为了说明点啥?
是来造声势,寻求理论支持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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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04-1-25 14: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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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枫红一刀流 在 2004-01-25 14:09:23 发表
舞月,你找来这个玩意儿到底为了说明点啥?
是来造声势,寻求理论支持嘛?
想说明啥 应该很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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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5-6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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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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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2-12-5 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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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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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舞月 在 2004-01-25 14:39:48 发表
想说明啥 应该很明白了~~~
其实我也就重点看了通奸分析那一段。。。
你说我能明白点啥?
hiah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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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楼主 |
发表于 2004-1-25 1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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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猪猪爱花香 在 2004-01-25 15:22:10 发表
1 偶8是老大
2 荤素要搭搭的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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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5-6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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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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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是二当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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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7-24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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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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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感觉是:五姑娘发此帖的隐藏目的是考验闲聊浏览者的耐心和毅力。 
其实关于这样的主题,是很适合在我们这个年龄段讨论的。在多多接触这样的话题后,我们可以深刻的思考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但是按照目前的都市生活变化,可能丁克族会越发壮大起来。这与生活的环境、自我的生活目的有直接的联系。 五姑娘 你是否属于丁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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