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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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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上没明确规定这个费用的来源。
你可以拒绝支付。
注意,转贴!!!看看普陀交警的执法水平!
3月5日下午4点3刻,本人妻子在去医院检查身体后驾车赶回位于区**的公司上班,在真北路铜川路口,被一警号为29922的普陀交警4中队的一位交警拦下,检查车上的验车标志和交强险标志。验车标志未贴,但在车上,警察提醒贴上,交强险标志在车上未找到(事后在家里找到和车的保险都放在一起),老婆解释保险有的,疏忽大意忘了,警察未理,开罚单,老婆继续解释讨饶,警察不依不饶,认为我妻子狡辩,直接叫来拖车,把车强行拖走(按交通法规定,可以扣车)。老婆当下气的不行,不得已走过2条马路回公司。
第二天(3月6日)上午,陪老婆去府村路违章受理点投诉警察处理违章态度恶劣,当然我们对自己的违章事实没有异议。府村路民警抄给我们地址,要我们直接去找位于区**旁边的4中队办公地点,找一陈姓队长,队长接待,态度尚可,同时告诉要把保险单带好,再去处理违章。下午回家找出保险单据,陪老婆再去府村路交罚款,50元,填写陈述笔录,处理完毕,交警开出车辆放行单。
拿着放行单来到真北路武宁路立交桥下的停车场,故事开始。
先付给停车场60元停车费,登记,按理可以放行。这时,停车场的管理员问了一声拖车费有没有在府村路付过,我 回答他没有,管理员叫我稍等,马上打了个电话,通知了拖车公司。
等了10分钟,来了一个穿橘黄色工作服的工人,来了就兴冲冲要给我撕发票,200,我回答,不给,交警已经开好放行单,我的手续已经全部办完,没有理由我还要给什么其他的钱。工人开始耍横,说不给你别想走。还和停车场的管理员说,要扣我的车钥匙。言下之意,不交200我休想离开,说他们干了活,岂有干活不给钱的道理。我回敬:我不认识你们,也没请你们拖车,谁叫你拖车你去找谁要钱。争执中又来了个开着清障拖车的工人,也加入和我争吵的行列,2对1。这个时候,正巧接待我早上投诉的4中队的陈队长因为处理另外的事情来到现场,我当即把情况反映给他,陈队长知道早上我们投诉已经是有不满,遂和工人说,那大家商量一下,少付一点。我说不可能给钱,如果在府村路交罚款的时候我有什么没办完,可以在警察认为我办完所有的手续后再给我放行单,现在我既然已经拿着放行单来到这里,没有理由不让我离开。这时工人已经气急败坏,开始骂我无赖,赖他们钱,我回敬:就是不给。陈队长看我不好商量,示意工人电话请示上级。这个时候我也毫不犹豫,打了110报警。
5分钟后110来到现场,一老一少两个人,年轻的开始记录,我陈述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并向110出示了车辆放行单。年长的110去和陈队长沟通,这个时候工人的请示电话已经打通,年长的110也拿过电话在电话里讲了一通。然后110来到我这边,说可能是他们警察工作失误了,停车费呢在府村路的处理点是有专门窗口收的,可能忘了通知我去付,现在既然这样,算是他们工作上失误了,那钱就不收了,我可以离开了。因为已经是5点多,要赶去接老婆,我未和其他人过多纠缠,谢过110,驾车离开现场。
事情到这里并没完,继续说我的维权历程,就可以知道我们普陀交警的执法水平是如何不敢恭维了。
3月7日,早上上班,第一件事,打通市交警总队专门负责清障、拖车管理的投诉电话:56317070,在转了几个人后,终于一个女民警受理了此事,我投诉:拖车公司蛮横无力,威胁谩骂本人,在停车场扣了我将近一个小时,强行收取拖车费用,女民警告曰,拖车、牵引费用只有在我的车子事故或抛锚不能行驶时,叫拖车公司,我才需要付拖车费,其他任何情况都没有必要付拖车费,说会和拖车公司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后给我答复。
挂电话后5分钟不到,电话来了,里面自报家门说是莱克汽车修理厂的(后上网查实的确是交警的协作汽车修理单位),说调查了昨天的情况,是工人的态度不对,向我打招呼,然后电话里继续说,按理我是应该付停车费的,因为交警处理的时候流程疏忽,然后警察也给他们说明了情况,才不收我牵引费的,还和我说,他们也是按物价局的收费规定收的。听到这里我当即顶了回去,你既然认为你们本来是该收的,说明你们根本没意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你把什么可以收的文件拿出来给我看,我违章,小本子说我违反了哪一条清清楚楚,你也把这样的东西拿出来,找到了通知我,我来付钱给你们。如果不清楚自己有什么不对,谁叫你打电话给我的,你再去咨询一下叫你来电话的交警总队民警,问清楚该不该收再和我讲。电话里的人当即语塞,只的匆匆挂了电话,从头到尾没有一句道歉。我再打电话到56317070,还是那个女民警接的电话,我告诉她,拖车的人电话来过了,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希望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女民警电话里无奈笑笑,我谢过后挂了电话。
做完这些,仍不解气,特别是交警那里心里还是非常的不爽,上网搜资料,突然发现一篇文章,有关强制拖车,上海市交警总队明令有5个严禁,其中第二条:违章驾驶员在现场,不德强制拖车;第三条:在民警处理违章的过程中驾驶员赶到现场,不得拖车。想想我老婆哭诉是被交警强行把车拖走的,义愤填膺。
午休,继续电话投诉,这下是投诉处理违章的交警,违反规定强制拖车,市交警总队投诉电话,24023456,总队要我找普陀**督察组,22049203,投诉:我们对自己的违章行为无异议,但交警拖车明显违反规定,接电话的民警做了记录,记下了我的电话和我老婆的名字,保证在调查后会及时给我们答复。总算抓住了他们的小辫子,当初交警处理我老婆的违章得理不饶人,我们也没有必要客气。午休时碰到公司律师,聊起此事,律师告知:拖车费,在违章和事故中,除非是你自己需要不得不叫拖车的,否则在任何时候都是交警的执法成本,由国家的财政收入中支出的;甚至包括停车费,但一般停车费不贵,而且借用社会停车场也有收费规定,小车每小时5元,大车8元,这个也就不要计较了。听了这些更加鄙视那家叫莱克的汽修公司。
投诉的拖车公司那边已经没了声音,很不爽。继续找56317070看来已经没什么意义,普陀交警支队22049700,普陀**52809966,电话打来打去,我要找拖车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结果是皮球一般踢来踢去,终于明白连很多警察都说不清楚拖车公司的主管部门是谁,难怪2个工人做事就敢这么无法无天,最后终于在打通了普陀**的监督电话29661736,了解我要投诉莱克公司后,建议我找普陀**的后勤保障处的领导反映,电话22049203。电话打通,那头很不耐烦,问我是谁,谁叫我打的电话,终于在听完我的陈诉后留下我的电话,说了解情况后给我回复。
很快,5分钟不到,电话来了,是后勤保障处的领导,说已经调查了,莱克公司的员工是不对,然后继续辩解,拖车费是应该付的,是交警队和拖车公司在衔接上出了问题,所以我的也就不收了,而且也知道我的结果是没给。闻听此言我差点蹶倒,**的部门领导的水平觉悟和拖车公司的工人没什么两样,难怪拖车的工人敢狐假虎威。我当即在电话里反驳这个领导:请你把有关规章制度学好了再来和我讲话,执法单位不知道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你们坚持认为本来是应该收的,把法规文件找出来,通知我,我上门补交你200块拖车费!就差质问他领导是怎么当的了。电话里的领导马上叉开话题,说我不是就要这个不收费的结果嘛,现在已经没收你,干吗我还拘泥于该不该收这个问题,言下之意我的目的已经达到。然后问我还想要怎么办?我说要拖车公司的人给我道歉,领导在电话里说,那既然我认为他们后勤保障处是拖车公司的主管单位,那他就代表拖车公司现在就给我道歉。24个小时后,终于听到了第一声道歉。
和朋友谈到我的遭遇,朋友愕然,说也有在浦东、黄浦、静安等区因为各种原因违章甚至被拖车的,没有向他们收过拖车费,交警的态度也客客气气,让人心服口服,极少有我这样的遭遇的。
后来得知,按照普陀交警的工作流程,在给你放行单的后,会叫你去到哪个拐角的窗口去付拖车费,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正常流程,这样做是为了撇清和拖车公司的关系。在马上就要举办奥运会的2008年,我们的普陀交警的执法水平还停留在上个世纪,不知道有多少已经有多少、还会有多少违章车主会被继续蒙骗。这里也提醒碰到和我类似遭遇的朋友,如果你们被要求付拖车费了,你完全可以理都不理,拿着你的放行单去停车场拿车。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普陀交警在处理一起50块罚款的违章行为中都做错了些什么:违反规定强制拖车;纵容甚至帮助拖车公司违反**的相关规定乱收费。一帮不懂法的人在马路上执法,真为自己生活在普陀区感到悲哀。
事后致电上海市物价局,接电话的同志告诉我,按物价局物价法2004年41号文件关于本市道路清障牵引收费的通知规定,在车辆因故障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不能移动时,才可以有由有合法资格的单位进行车辆牵引;而且根据41号文件,小客车的地面牵引费用为150元/次。
对于我在停车场的遭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26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40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这就不在提他们的言语威胁和人身攻击,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要受到的处罚了。我现在是要报案处理我所受到的待遇却没有一个部门受理,普陀**后勤保障部一句简单的道歉,莱克汽修厂工作人员目无法纪的违法行为就这么被轻描淡写地带过了。真怀疑自己是不是生活在上海这个处处要和国际接轨的城市。
按物价局有关人员的提示,本人已经就莱克汽修厂违反物价法的行为向上海市物价局进行了举报,同时举报普陀交警支队包庇、纵容莱克汽修厂乱收费及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希望我做的这些,可以帮助我们的职能单位提升他们的工作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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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8-1-30 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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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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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5-2-27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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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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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散步de猪 在 2008-04-17 12:01:30 发表
由于法律上没明确规定这个费用的来源。
你可以拒绝支付。
注意,转贴!!!看看普陀交警的执法水平!...
看是个好贴.也大快人心.
我只想问一句.现在谁不想当官,特别是吃皇粮的.他们的浅意识中又代表着什么.也正如你父母要你好好读书以后能翻身.....
说实话.每个国家都有阴暗面.不过中国的干部都是那么吊.好干部太少.
难道不对吗?
在现实生活中你又是拌什么角色呢?有人挨饿你会给钱吗?有人被抢.你能站出来声张正义吗?你都不能......
为什么.这些只有在你自己心理最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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