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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46 回复:4 发表于 2008-1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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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6 18:1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U]女人一生中不可忽视的18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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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一生,会有无数段或精彩或平淡,或磨练或轻松,或美丽得意或狼狈失意的经历,但是,请千万不要忽视这18个关键点

18岁至28岁

  1、多读书,多思考。其好处到你25岁以后会逐渐显现。知识才能改变命运,而老公只能改变你的生活,你可以是知识的主人,但你只是老公的配偶。

  2、争取考入一个起码二流的大学,当然一流最好。读大学的时候不要错过谈恋爱,更不要错过一切可以自我表现和锻炼的机会。

  3、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可爱一点,投入地爱一次,大多数女人需要一次刻骨铭心的爱,这样可以尽早出现情感免疫,也可以为未来的日子留出更多理性的空间。
  4、如果你不打算“丁克”,条件又允许的话,趁着父母还可以做兼职保姆,抓紧时间生个baby,这种结果对于一个重视正常流水线生活的女人来讲是有必要的。

28岁至38岁

  5、不要忘了抽空读读书和报纸,时尚杂志的数量最好不要超过40%,因为你已经不是个女孩子了,尽管你十分不情愿,但你还可以买毛绒玩具。

  6、能不错过婚姻,还是不要错过。当然一旦错过,千万不要将就,找错人给你和他带来的伤害可能比不结婚还要大。结婚不是一件十分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是为了父母结婚的话,那就试着去爱你的老公,慢牛股虽然没有激情,至少不会狂起狂跌,免得你身心憔悴,疲惫不堪。

  7、要有几个红颜和蓝颜知己,红颜知己可以让你了解和放松自己,蓝颜知己有助于你了解男人和这个社会。如果你控制不了自己非要和知己上床,那恭喜你有了情人,享受自我的同时请不要抱怨保守人士扔过来的臭鸡蛋。其实,上床的权利最终决定于女人,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无原则的心软或挑逗只会让你成为弃妇或木子美。
  8、学会跟已婚男人愉快而又不越轨的交流,要学会拒绝的技巧,如果他离开,不要去追。就当他们是一片美丽的风景,但绝不需要你留下来做园丁,因为那里园丁已经很多了。已婚男人是美丽的公园,想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逛逛就可以了,如果碰巧公园倒找你门票,那就说声谢谢上帝吧。

  9、超过25岁有男朋友的,如果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最好不要考虑分手,尤其你还是个以结婚作为归宿的人。年龄越大,跟陌生人磨合的成本越高,变成第三者的几率也就越大,不过,生活是自由的,单身有单身的寂寞和快乐,结婚有结婚的苦恼和孤独,如果不考虑以婚姻为归宿,那你不必在意。

  10、如果你决定和你爱的人结婚,不要在乎主动付出做一个体贴的好老婆,能有人值得你付出女人的一切是你的幸福,也是婚姻漫长夜空中闪烁的礼花,有爱才有温存,有温存才有幸福。如果不幸没有找到这个人,你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能为自己负责就可以了。

  11、过了28岁以后,要全力以赴自己的事业,这时候的你是最累的,既要是个好老婆,还要是个好员工,如果你很荣幸地成为中层,那恐怕你绝不担心减肥的事情了.当然也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这种强烈的事业心,但至少你可以做一些自己喜好的事情,哪怕写点文章,琼瑶阿姨写的东西就卖了不少钱,也许你比她还强。不要告诉我你只喜欢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和吃零食。

  12、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可住可租。有机会不妨出国旅游,既放松又长见识。实在资金不足还可以骑自行车出去看看路上的帅哥,好心情是自己创造的。

  13、要知道你太爱你的工作了,不过最好别爱上你的老板。

  14、一定要做一个经济独立、思想独立的女人,在这个前提下,找个尊重你的好老公,毫无压力地做只小乖猫。

38岁以后

  15、无论如何你都找不回从前的青春感受,看到周围的年轻人,只有两个字:羡慕。这时候的女人气质最重要,气质离不开内涵,感谢你曾经读过的书和奋斗自省、乐观付出的生活历程吧,气质是装不出来的。

  16、38岁以后的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事业不一定是公司、生意,而是能让你的生活充实的,同时也能给别人带来或多或少快乐的活动。

  17、终于可以比较放松和安全地处理两性关系了,因为性别特征越来越不明显了,况且臭鸡蛋对你的关注力也下降了,除非你是公众人物。

  18、如果没结婚,还可以来一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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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9-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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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08-9-6 20:23:00 | 只看该作者
    顶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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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2 10:2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8-9-7 17:22:53 | 只看该作者
    我第一步就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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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8-9-7 19:12:25 | 只看该作者
    好象是蛮有道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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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6-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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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08-10-8 09:58:0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abyu_2002 在 2008-09-07 19:12:25  发表
    好象是蛮有道理的嘛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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