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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802 回复:34 发表于 2005-9-1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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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8:5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观《“公案”始末与我的致歉》后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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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版错就错在得罪了 小人

YE斑竹 好象是 公务员吧?
我对这个职业 向来 没有好感(可能是吃不到的葡萄吧)
唯有一类真正使我感到佩服的
抓贼如果按套路来 没有变化 没有非常的手段 试问 能行吗?

有时候使用非常手段 也是相当冒险的 《无间道》里的卧底 是很有可能永远不被平反的  可能遗臭万年 永远挂上个  坏人的名号

但是他的卧底 有收获了  为正义(这个社会主流的所谓正义)取得最后胜利立下头功  那我们内可以称他英雄
但是如果他一无所获 那他什么也不是 很可能在某次 警察抓小偷 的混战中 死掉。。。。。。

如果YE斑竹 采用的 这个非常手段(不经过同意看了别人ID的消息,其实主人给了密码也是可以作为默认允许的)最后什么也没发现的话  要么YE斑 不要说出来 自己接受良心的谴责 是小人

但是YE找到了证据 就不一样了  这个可以说是一个 赌博  赌人心 博友情  虽然他在这个赌博中赢了 (但是我想这种赢 他也不会高兴的)









对于在证据 面前 还能说出那么冠冕堂皇的话的人 我深感佩服  你们才识真正的 “大人” 还是满口道理的 “人才”

对于那个YE斑竹 不愿意 透露 姓名的 曾经共事的那个 他
我想对他要分3个可能来 考虑:

1  前提是想开个玩笑才透露给别人的 而那个别人却会错意 那只能对那个 别人 的智力水平和气量 感到抱歉了   还有既然那个什么团队有规定 不能泄密(什么什么团队  弄的象真的一样) 而那位曾经共事 知法犯法 虽然可能 没有恶意 但是仁旧是一个  错!


2 如果曾近共事 是故意 挑拨  BS人品  没花生米好说的了

PS:加一条  这样 就是 3方面考虑了



3  如果为了讨好某人  把自己的管理员 ID 借与 他人使用 那真是。。。事情可以说和这个曾今共事不是很大  他只是 出借了ID,但也可以说 都是他一手 造成  明知要保密  还为了 讨好 这样做!(当然也可以证实 被讨好人的魅力 ) 实在是 非常可爱的举动   不知道 现在曾近共事 和那个 被讨好人 现在 怎么样了



以上个人意见  品人生 论社会
没有违反 规则 欢迎拍砖
期望斑竹 也不要为 了什么  上不了 台面的 原因 而对我辛苦之作 下狠手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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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5-9-5 19:09:38 | 只看该作者
但是YE找到了证据 就不一样了  这个可以说是一个 赌博  赌人心 博友情  虽然他在这个赌博中赢了 (但是我想这种赢 他也不会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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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请问一下,这个他找到了是什么??


他YE大人什么都没找到,不过在此信口雌黄,为何在清秋兄发完贴扣就锁贴了......


内论的消息早就传出来了,如果YE大人抓到了所谓的贼,那这个贼就是所有能进内论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性........


但是YE大人在什么都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居然还信品雌黄地在此说,私看他内论的消息,这是一种诽谤!!!!!!


不妨请站长站出来说话,把彩彩所有的收件箱内容都翻出来给大家看一下,如果有YE大人所说的小人行径,我们认!!!!!!!!


睁着眼睛说瞎话,因为有幕后管理员撑腰,看到情况不对就锁贴,再不行就删贴,除了这些,你们还会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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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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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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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板凳
    发表于 2005-9-5 19:09:53 | 只看该作者
    事情都已过去了,楼主也不必再提了,谢谢你的好意。
    情况也许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庭院板油已经在回复中讲明了幕后的情况,但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二个月前不讲,非要到今天闹得不可开交才道出实情呢?如果他提前告诉我真相,我会去私登别人ID么?
    错都在我,虽然事出有因,但私登他人ID总是不太道德。你说是“取证”,但我的做法属于“非法取证”,非法取得的证据在国外是没有证明力的。
    凡事都在“沟通”二字,有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可以避免许多误会,出了此等种种不愉快,也并非我所愿。
    他们也不是小人,只是一群缺乏沟通的人。此事就让它如云烟般过去吧,不愿再提,提之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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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5-9-5 19:23:4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yeshuwei 在 2005-09-05 19:09:53  发表
    事情都已过去了,楼主也不必再提了,谢谢你的好意。
    情况也许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庭院板油已经在回复中讲明...



    YE大人,若不是你行那篇高调的你和品论有个约会,谁想来拍你,说句不客气的话,见到的时候我们就飘过,若不是朋友说提到我们几个,我们谁要来.........

    你YE大人,我们口口声声说不是哪个管理员说的,你信了吗???你大人抬高了你高贵的脑袋,你大人只会说:你不仁于我在前,我不意你在后.........
    大人,为何你会觉得全世界都在蒙骗你??为何你什么都没有看到就可以编造这样一个荒唐的故事来蒙骗板油的眼睛!!!!!!!

    清秋兄为何不来告诉你.......啊哦,算了吧,人家向来高雅之人,从此不上加网就是最好的回答.要不是这回听说出事了,他才不愿趟这个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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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5-9-5 19:27:52 | 只看该作者
    来凑个热闹,只说一句话,按楼主所说

    “抓贼如果按套路来 没有变化 没有非常的手段 试问 能行吗?”

    临水她们岂不成了犯人了,那又问楼主,她们触犯了哪一条法律条文?需要用非常手段来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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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9:30:33 | 只看该作者
    不懂比喻的人 还写文章?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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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5-9-5 19:32:02 | 只看该作者
    比喻?这也能算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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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5-9-5 19:34:5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春暖花开时 在 2005-09-05 19:30:33  发表
    不懂比喻的人 还写文章?笑死人



    你笑什么呢???
    饭可以乱吃,话是不可以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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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3 15:44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5-9-5 19:35:30 | 只看该作者
    春暖MM,听我一句,不要与他们争执了,要骂就随她骂去,骂声愈强,人格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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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5-9-5 19:42:3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yeshuwei 在 2005-09-05 19:35:30  发表
    春暖MM,听我一句,不要与他们争执了,要骂就随她骂去,骂声愈强,人格愈下。




    敢问YE大人,谁在骂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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