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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63 回复:8 发表于 2009-3-4 12:11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3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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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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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18:5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分享]一封媳妇写给婆婆的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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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婆婆: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我的生命来自我的父母,今天的学历、能力、教养、待人处世之道 理,都是来自我父母的承传,没有任何一分一毫是由你来贡献。 所以我不懂,为何一结婚之后,我活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全部必须归零,然后变成所谓“你家”的人,又变成你家“最小”的人。说“最小”是因为我在“你家”的地位始终比我今年才2岁的儿子小。

       说真的,我心理很不平衡。 我的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是捡他们辛苦二十多年的结晶,根本来说你是不劳而获、捡现成的。 所以我在帮你做事情时,你得感谢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劳力付出。如果你不感激那就算了,你不应该还对我有极大的意见,对我做的事情总是拿着放大镜来挑剔……鸡蛋里面挑骨头。这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白天有自己的工作,经济一向独立,所以我根本不必依靠你的儿子,也还没有靠过你儿子的薪水过活过。 而且我今天有谋生的能力,是仰赖我父母给我的教育,以及我自己的不断学习成长的能力。所以我不能忍受我赚钱的好象理所当然必须贡献给“你家”,然后我花我自己赚的钱,都还要看看你的脸色,岂有此理!我又没欠你,也不需要你养,更没拿过你一毛钱,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见,但是不能让你做主。所以我现在要跟你开诚布公的讲清楚说明白:

      电费是我在支付,所以酷暑的炎夏我开冷气睡觉你不准有意见,隔天要上班的是我,睡眠品质对我而言很重要。

      还有“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要买几套衣服、鞋子都是我的事情,请你一定要记住,这些都是我自己赚的钱。 花钱的准则上面我自己有分寸,你要管就去管你儿子的钱,我用我能力劳力赚去的钱,实在不想还要看你的脸色。

      而且,你不要老是以为你的儿子多棒,如果没有我也出去工作,你 以为你去年可以去某国旅游二星期吗?哪来的钱?

      我常常在想,你对我其实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如果你对我有任何形 式上的意义,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你所有的恩情功劳都在他身上,要回报你的也是他,相同的能叫我回报的也只有我的父母亲,如果今天我的父母也这样挑剔你的儿子,你心理又会舒服吗?而你的儿子有能达到他们多少的要求?

      所以——以后你想吃水果,请叫你儿子切给你吃,因为这才是他应该做的。

      衣服也请你儿子洗,毕竟你也帮他洗了二十几年的衣服 (我连一双 袜子都没有麻烦过你)。

      要去看医生,请他提早下班带你去……我不想老是被扣全勤的费用 ,而且我感冒时你还会对我冷言冷语笑我身体差,因此你生病时我没有办法提起太多的同理心。

      言而总之,他孝顺你是应该的,而我,要把我的孝心回馈给生我育我的父母亲。

      如果你一定要我帮你做,那么你至少得闭上那张挑剔的嘴巴,然后心存感激,因为我没有欠你,帮你做,是因为看在你是我丈夫的母亲份上,仅仅是这样而已,要不是他是我丈夫,你以为你会有这个荣幸吗?

      而且,你也得多看看新闻,现在都已经是“家务劳给”的年代,你既然没有支付我薪水,我帮你做你就要偷笑了!

      最后,我写这封信给你,你一定会觉得我大逆不道,但是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尊重的,我对你便是以这样的基础去相处,如果你不能够同样尊重我的感受,就算我会看在你的长辈的份上退让几分,但是我还是要把底限说清楚。你会说“做人的媳妇要知道理”,但是我要在这边反驳你——我从来就不是你养大的,我更没有欠你,而对你我已经发挥最大的容忍与尊重,其它需要学习的地方是在你这边。

      婆婆,尊重别人也尊重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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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2-23 19:30:56 | 只看该作者



    写得蛮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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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2-15 14:54
  • 签到天数: 16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09-2-23 20:16:35 |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句话,要想别人尊重自己就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其余的,同意l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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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2-1 09:47
  • 签到天数: 7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09-2-23 20:40:22 | 只看该作者
    表示遗憾。

    知道是转贴,原论坛骂得很恶毒的我第一次没反感.

    希望持这种想法的女孩子保持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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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1-30 10:51
  • 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09-2-23 21:55:20 | 只看该作者

    很早的老贴了

    这样的老婆,做老公的以后有的好两头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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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2 11:1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6
    发表于 2009-2-23 22:11:09 | 只看该作者
    哎。。。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互相敬重点,最好还是分开住,免得有矛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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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9-2-24 11:09:51 | 只看该作者


            拎不清的PP实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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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9-20 05:18
  • 签到天数: 93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09-2-26 13:20:37 | 只看该作者
    很早就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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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9-3-4 12:11:57 | 只看该作者
    婆媳不和,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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