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1610 回复:6 发表于 2006-4-28 13:23

该用户从未签到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2-15 22:1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情人节征文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贤  夫  新  约
                                       
五年前七月的第一个星期天,真是个万劫不复的日子,对我来说,现在一切的不幸都是从那一天开始的。
那天,我刚刚跨出电梯,见一美女俏生生立于电梯口,(注:如今已荣升为我的财政部长)。登时,我如遭电击,脖子想必是被鬼掐着,舌头伸得比狗还长。“23年期待的人儿终于出现啦,23年所盼的爱神来到了我身边······”我在心中呐喊,呢喃着。鬼附身的跟在你身后又上了电梯。同时,也上了贼船。
八个月的风雨炎寒,我迈出了此生最具决定性的,错误的一步,二百五十八个日子里,我在幸福和向往幸福的煎熬中,瘦下了八斤四两,使原本形如枯竹的身材,在您的滋润载培下,差点就成了某瘦身产品的形象代言人,是差点儿,没成,注定那笔数额不菲的外块在我眼前晃了一下就消失啦!(具体数目都没机会谈啊)。后来,在我千方百计的打探下始得以得知个中原因,厂家的一位负责人说我眼眶深陷(那是为你熬的),面色蜡黄,唇无血色整个是营养不良的切实体现。写到这儿,我有股想哭的冲动,为了给你购买那件咖啡色的雪豹牌皮衣,我用五箱快餐面硬生生支撑了两个月。面对你惊喜的眼眸脉脉含情的向我掠过一丝温情的谢意时,“没什么——”我想说“小意思,洒洒碎啦。”这一句话硬是直着脖子没吐出来便觉眼冒金星,两脚发软,登时晕坐在地上,你还真以为我那是为你的一份笑意而陶醉啦!对不起,我的老婆大人,现在实话给您说,请您勿必坚起耳朵听着,我那是——饿的!活活当场给饿晕啦!您想不到吧!当日回到家,我一口气将第二天的伙食全部干下肚去,登时情绪饱满,斗志昂扬。您说,让您说,这样营养能良吗?二百五十八个日子,三十六束玫瑰,让我差点儿忘了猪除了能跑以外,原来还是可以吃的!倘若不是我的穷追猛打最终击溃了你所有防线的话,我想我八成追随秦桧他老人家而去啦!听说坏人总是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
最为不幸之中的不幸是、我竟然欢天喜地,心甘情愿的跟你在那张红本上画了押。那时,你带着胜利的微笑,到现在我居然仍是固执地认为你那笑意是甜蜜幸福的体现。灯下静静想来,当时婚姻办那戴眼镜的管事老头阴森的笑和镜片后攸忽闪过的狡黠,定是你们早已串通了好的,就这样轻易地,将一位品德高尚的进步青年的美好心灵给摧毁啦!汝等于心何恶啊······。 我真贱,真该死,竟然又那么冲动,轻率地应承下,那个令我毕生悔恨的,敲锣打鼓着“引狼入室”的日子,我真该死!!!
“开始是我,我想勾引你,其实是中了,中了你的美人计”。洞房花烛夜,我唱的第一首歌就是这两句。我记得,清楚地记得,那晚我醉啦!醉得很厉害。想必多半是你给我暗中下了手脚,灌了迷魂汤,还一个劲地说我乐得犯傻啦!我心话,我是有点犯傻,但决对不是乐的,毕竟这世上乐傻的人不太多,除了范进!
对不起,太太大人,您一直训戒我,这份协议是内部资源,严禁外传!我看我今天是忍不住啦!(注:我忍了四年了哇)。我要把四年前的那天晚上,您亲自起草的,不知如何同我签下的这份即算周哥(周扒皮),黄哥(黄世仁)在世,也不得不钦佩的协议书公布于世,以便世人知晓。四年来,有一颗伟大的灵魂一直在同黑暗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有篇我于前日灯下偷偷书就的心得(注:被残忍地罚跪床头至凌晨二点)。足以显示我对黎明的渴望与八年抗战对独立的解放有过之而无不及。(请读者勿必以壮怀激烈的心绪大声朗诵)
死了心吧/你这一生/一个声音高叫着/在我脑中//我/渴望光明/但我深深地知道/这种奢望几乎近于零//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鬼火也行/将我同这份协议书/一起烧掉/让我自由的魂灵/得以复生//
编辑大人,虑及再三,万不可将以下内容刊登出来,否则,吾辈极有可能提前复生。
                                                                                                                                                      
贤夫新约
···笔者注,严禁任何女性观摩,仿效。一经发现,由身边男同胞拖出去——喂鸡!
第一项:夫方月薪必须按时缴纳妻方保管,逾期不交或数额不实,扣除夫方当月50%奖金。(注:为倡导民主,平等,切实体现夫妻互爱之关系,特允许夫方享有所得奖金任意支配权)
笔者注:四年啦!以今月刚刚签下的第三十五张欠条来推算,如不出现任何意外的话,到2009年3 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就可以享有个人所得奖金支配权啦!而这必须时刻提醒我自己,提高警惕,将尾巴夹紧,再夹紧!
第二项:为尊重夫方有限的奖金支配额度,(注。本协议中唯一令我欣慰的一句话,请编辑大人与读者朋友们勿必正声念三遍)夫方下班必须准时回家,迟到15分钟处罚金30元,15—30分钟,处罚金50元。(注,罚金币种为人民币,由当月奖金中扣取,当月已无偿还能力时,可推至次月,另酌情收取延误费每次10元),迟到60分钟以上,除当晚食宿自理外,另按夜不归宿扣除当月全额奖金,加罚洗衣,拖地一周,特殊情况需加班加点,须提前一小时申请,且须提供两人以上证明,含两人。
第三项:如因工作,学习等事宜,需单独与异性交往的(注,彻底杜绝娱乐性往来)。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该异性之年龄、关系、婚史状况、家庭背景和与之交往的时间、地点、事宜过程等。如有不详之因素,妻方有权随时终止其与之往来关系,终止方式分为电话、面示、代言等。终止无效时,妻方可立即约请双方父母及直系亲属,召开家庭联席会。时间、地点、内容由妻方安排,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夫方负责。(注,十二岁以下,六十岁以上的女性不在此列)
第四项:家务分配制度,夫提水来妻拖地,夫煮饭菜妻洗衣,攀高负重夫出力,兼倒垃圾换煤气······
第五项:······ ······ ······
本协议共分为十大项,其中第三项为本协议之中心。一、二项为两个基本点。如有不详不尽之处,夫妻双方可另行议定。基本分工为夫方参议,妻方决定。补充协议同样具备本协议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即可生效!
                          猴年马月鼠日
我一直奇怪,第二天醒来时,你为什么对我表现得那般亲呢,那般疼惜,端着不知何时熬好的汤,轻柔在将汤匙送到我嘴边,含着温情的笑:“醒啦!夫君,头还晕不晕,是不是有点痛,看你,昨夜喝那么多酒······”当时我那廉价的泪水差点儿就涌了出来,我感动啊! 我真感动啊!在我还没有发现枕头下的这份“丧尽天良”的协议书之前,我是强忍着眼角的泪,没有让它落下来。
这份我不知何时画了押,签了字的协议,那签名分明是我的笔迹,我一直呐叹醉酒后我的签名竟然还是那样潇洒自如,苍劲有力!
你说你昨夜至少将它念了五遍给我听,
你说我竟然还在上面做了修改和补充;
你说你起草打字时打得手都有点儿痛,
你说我画押时满面是幸福的笑容······
我有病哪!同一个宿舍的,现在只能这样称呼您,我恨哪!我怎么竟会在这份比《辛丑条约》,心还要黑,还要丑的协议上做了修改和补充,你说我醉啦!我昨夜干什么去啦?我怎么一点儿印象也没有。呵呵(苦笑),我真伟大啊。喝醉酒居然也能干出这么件该千刀万剐的事来,我比窦娥还冤哪!
“苦不苦,想想长征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一辈”四年啦,一千五百多个水深火热的日子,正是在这种毅力和精神的鼓舞下,我坚持着斗争到现在,并将会一如既往在战斗下去,为自由,为夫权,为翻身做地主的那一天!
倘若有同我一样遭受压迫和剥削的热血青年,希望你能够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地站起来,站起来。同我一起奔赴复辟夫权的最前线,假若它日小可能得偿所愿,完成夫权复辟之大业!赐你等“卫夫大将军“赏良田百亩(注,西部都正在开发)。银两——面议!(因财政大权时下仍执于“恶妇”之手,愚兄我勉强得以囊腹遮体,故不敢轻许)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4-2-16 01:25:41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看完.只是大概地看了,阅文之乐只停留于作者自己,却忘了读者的心态,给人的感觉是不够痞;调侃地一般般而已.
不过,写得还是不错的.先要从模仿开始,这样子已经不错了.
我还是重申一句,觉对比那群写诗的强悍许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4-2-16 07:48:34 | 只看该作者
冲着情人节征文,将此置顶,感谢楼主的参与。

我和2楼的观点有点出入,调侃还得看写作者一向的个性,如Hero之个性调侃不在话下,看不到调侃如同看不到一顽童奔跳却呆坐不动似的,父母一定会将手去触摸额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30 01: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04-2-16 18:09:34 | 只看该作者
    是我看错了,还是我理解错了
    还是我本来就错了
    还是楼主错了?
    还是楼上的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4-2-17 20:16:20 | 只看该作者
    是全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0:09:46 | 只看该作者
    贤夫出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6-4-28 13:23:35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个好男人啊~~~~~~~~继续努力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