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1-12 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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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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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恢复这样的制度,收容遣送制度我看是如今必须恢复的制度.对于不愿意工作,没有收入的一些外来人员,在上海或其他城市,始终是不安定的因素,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就是要逐渐减少这样的不和谐因素.取消了以后,使得执法没了依据,那些外来盲流人员更有恃无恐了.
客观分析原因:
1.中国地域较大,人口较多,区域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造成了"发达区域满地是黄金"误导,而使得众多外来人员,特别是其中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梦想着一夜暴富,本身他们过来的心态就不好,当现实与理想(梦想)差很多的时候,他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这样的人占多数.随着心态的扭曲,什么事情他们都能做出来,这样的人应该被遣送.
2.来的老油子,本身无什么技能,也不愿意学,也不愿意工作,就是如上面某位提到的:送了又回的"汉三"们.个人认为,不能因为这样,就认为遣送没了效果,就如:犯罪的人法院定了刑,他再犯罪,法院就无为了?不是这个道理.这样的人要遣送,而且要严肃处理,办法为:交钱处理,当然也遇到过全身只有3块钱的,那就叫2个人监督他劳动,劳动满了路费,再送回去.
当然,对于来参加上海建设,有固定工作,或自己有能力,有意向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的外来人员,我们还是应该欢迎的,毕竟可能我们这里比他们那更容易获得工作,哪天他们学好了管理,技术,回到他们的家乡,再建设家乡,我们祖国提出的共同富裕就有希望了.
其实作为有自尊的外来人员,或外地的领导们,在你们那的人来之前,你们应该进行核准下,别让低素质的他们,坏了你们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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