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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455 回复:19 发表于 2006-8-12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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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5-17 21:1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如果嫖唱被抓要通知家属才能被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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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条例公布后明确规定:
如果嫖唱被抓要通知家属才能被释。

吾于是乎有感:



1:
铺天盖地的小发廊,到处都能找到的小姐。
既然如果嫖唱被抓要通知家属才能被释,那为什么国家不干脆说不许嫖娼。
又要你卖淫,又说被抓了通知家属。
这样一来从商品经济学角度来说,因为卖淫现在要躲避警察更加烦琐了,一些小的简单的发廊就关掉了,大的发廊宾馆就要增加更多防范措施,于是增加了卖淫过程商品的价值量。
能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通过政策法规手段,让一些小的、不正规的卖淫窝点在市场经济中被淘汰。把卖淫的经济活动纳入了国家的法制轨道,相信让卖淫市场更规范、更有序的健康发展。

2:
如果我今天去找小姐,被抓住去了公安局,就要通知我老婆。。
那我老婆和我吵架离婚怎么办?老婆的家人也为此和我发生争吵,然后跑去我的单位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万一我失业了,经济来源没有了,怎么办?
我又离婚了,平时的性生活没有了,然后又去找小姐,又被抓,怎么班?
我去找小姐没有钱了,但万一去偷去骗怎么班?
这样一来,增加了许许多多社会不安定因素。。。
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是希望维护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人民生活的相对安逸出发的。
       

此贴由 静*火 在 2006-05-17 21:18:49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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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7-4 18:25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06-5-18 00:35:01 | 只看该作者
    国家没说允许嫖娼吧,否则何来嫖娼被抓一说?

    这"感"类似流感,气息不通,头晕发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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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6-5-18 08:31:13 | 只看该作者
    从法律层面考量,嫖娼与吸毒都是法律所称的“非罪行为”,览遍中国法律,因为“非罪行为”而须接受处罚的,似乎只有卖淫、嫖娼、吸毒三类。
    吸毒是人类非正常的生理需求,且会带来可怕的衍生犯罪问题,所以禁之也属正常。
    性需求是人类正常的生理需要,因而,“卖与嫖”又需另眼相观。
    卖淫嫖娼所侵犯的客体,一是所谓“风化”,二是公共卫生安全。从第二点来说,一些允许色情业合法化的国家,都对性服务业者进行严格的卫生管理,重拳打击未纳入管理轨道的暗娼私娼,强制进行“带套操作”和定期的健康检查,是杜绝性病、艾滋病传染的良途。至于“风化”,这种道德标准是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着的。比如在古代,“通奸”或者“无夫奸”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随着文明进步,都从处罚条目中剔除了。今年黑龙江人大代表提出逐步将色情业纳入合法管理的轨道,这是有远见的,但中国社会的观念尚未发展到这一步,这类观点根本形不成提案。

    嫖娼通知家属,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正义的本意的。治安管理法规的立法目的,一是惩治轻微违法行为,净化社会空气;二是通过法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教育违法者,使他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她没有刑法那样的公力报复色彩,带有更多的教育职能。而“通知家属”的做法,一是容易造成家庭破裂,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带有明显的司法报复痕迹,让违法者在接受法律的一次惩办后,再接受社会、家庭乃至亲人的二次惩办,于法是不公的;三是这种做法会将违法者推向“破罐破摔”的反面,从一位“偶然违法人”变成“常习违法人”,失去家庭的约束,完全背离了“教育违法者”的立法初衷。
           

    此贴由 刀笔小吏 在 2006-05-18 08:32:28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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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06-5-18 08:50:31 | 只看该作者
    晕倒

    LZ似是而非的说了一大通
    你就不能提醒自己洁身自爱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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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06-5-18 21:26:17 | 只看该作者
    卖淫嫖娼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成熟的一种表现,在过50年中国的卖淫将合法化,做为一种职业,小姐们每人将拥有一本卖淫执照.这种社会形态的出现预示着中国的GTP进步了,国力上去了,步入了一个资本主义初级阶段,从而代替美国,成为新的世界霸主......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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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6-5-18 23:25:3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小新新 在 2006-05-18 21:26:17  发表
    卖淫嫖娼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成熟的一种表现,在过50年中国的卖淫将合法化,做为一种职业,小姐...


    还将拥有世界上最具规模的爱滋村,100年后彻底解决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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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6-5-20 10:57:20 | 只看该作者
    LZ,我国法律现在明确禁止卖淫!
    通知家属并不一定要通知老婆,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的.
    小发廊是有很多都搞这个的,但开发廊不要公安局批准的,如果警察查实确有违法行为,也要通知工商部门,由他们来吊销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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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6-5-24 12:27:5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幸福生活 在 2006-05-20 10:57:20  发表
    LZ,我国法律现在明确禁止卖淫!
    通知家属并不一定要通知老婆,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的.
    小发廊是有很多都搞这...



    我国法律现在明确禁止卖淫没错,那么铺天盖地的发廊开得如火如荼说明什么?

    我国法律现在明确禁止卖淫,我们国家宪法还说了结社集党自由,言论自由,迁徙自由,我们国家法律还说了,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官僚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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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06-5-24 12:50:06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和做的,往往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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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5-24 12:55:54 | 只看该作者


    政治学和行政学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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