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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很煩很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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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4:56
标题:
很煩很浮躁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5:41 最后编辑
作者:
噢特Man
时间:
2009-12-2 14:58
点起脚尖,这样就能更靠近上帝。。。
然后,对着天空,清楚了喊出一个单词:
F
U
C
K
!
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5:02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6:12 最后编辑
作者:
噢特Man
时间:
2009-12-2 15:05
没办法的,想开点就OK啦。。。
括弧:烦是因为工作还是感情?。
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5:12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6:42 最后编辑
作者:
DayDaily
时间:
2009-12-2 15:25
感情的问题很难通过开导来解决的
作者:
噢特Man
时间:
2009-12-2 15:27
貌似,现在,烦恼人的,出了钱就是感情了。
作者:
噢特Man
时间:
2009-12-2 15:28
简单来说: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作者:
shen04230518
时间:
2009-12-2 15:40
如果嫁给了钱,你觉得有意思吗???要结婚就找个爱自己的,要恋爱就找个自己爱的,当然如果能找到相爱的最好了,祝福LZ.
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5:44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7:04 最后编辑
作者:
shen04230518
时间:
2009-12-2 15:45
那你还烦什么
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5:48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7:14 最后编辑
作者:
零的自我分裂
时间:
2009-12-2 15:52
LZ说明你们不合适呀,凡是一切顺其自然吧,我也是刚和谈了三年多的GF分掉,一直对她都很好,最后还是和别的男人走了,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是你的,逃不掉,不是你的,求不来!仅此而已。
作者:
_妖3囡_
时间:
2009-12-2 15:56
此贴由 _妖3囡_ 在 2009-12-17 11:57:41 最后编辑
作者:
零的自我分裂
时间:
2009-12-2 15:58
虽然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并没有错,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少一个人能为了喜欢的人去改变自己的,尤其是现在这样的社会,很难,你觉得你能改变他?
作者:
灬火小邪灬
时间:
2009-12-2 18:17
想分手,任何理由都可以作为借口
楼主看开点吧
作者:
pepe
时间:
2009-12-2 19:40
'马陆舅舅'女儿类型的啊~~~~~~~~~~
作者:
天堂鱼
时间:
2009-12-2 20:03
极力推荐人肉沙包PEPE
作者:
∴°恋恋玫瑰
时间:
2009-12-4 22:22
给他吃耳光。。打了才知道什么才是真理
作者:
狮子座
时间:
2009-12-5 08:46
改变不了对方,那就试着改变自己吧!如果大家都不让步那就无路可走了。
不管目的多么正确,有时候还是会做错。
从不知道未来会给你什么?
多做几个深呼吸!
或许心情舒畅很多。
作者:
francis
时间:
2009-12-17 12:33
侬会活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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