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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9年士官改革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马曲主合    时间: 2009-11-5 22:41
标题: 2009年士官改革制度
     根据2009-07-13新闻联播播报,经胡锦涛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向全军和武警部队颁发的《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 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初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6年)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8年)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服役时间最高14年以上)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初级士官:下士为当兵第3、4年 ,中士为当兵第5、6年
       中级士官:上士为当兵第7年,四级军士长为当兵第8年
       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为当兵第9、10年,二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1、12年,一级军士长为当兵第13、14年以上。
      二、 完善了士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
       三、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
         四、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与《方案》相配套,下一步将做好《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管理规定》、《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等相关法规的修订、制定和颁发工作。年底前,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可见,2009年底老兵退伍时开始实施。
      士官制度更改之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现役。在服役期间,如需退役,打报告即可。想要签士官的话是根据新兵役制度的。今年不满服役期的可以套改。
    今年底选择退伍的退伍费按99年(目前的)士官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基数算。因为你退伍前的士官工资不是士官制度改革后(2009年底)的工资,不可能按改革后的士官工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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