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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09.9征文]假如这世界让女人得志 [打印本页]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09-9-26 14:16
标题: [原创][09.9征文]假如这世界让女人得志
   
  今年7月,德国政界爆出一桩令人啼笑皆非的丑闻:卫生部长乌拉、斯密特,在去西班牙度假的时候,座驾黑色奔驰被偷。这一新闻一经证实,民众一片哗然,纷纷指责这位没头脑的女部长,假公济私。为了贪图舒适,乱花纳税人的钱。让司机驱公车5000公里,仅仅只为了她私人的度假。一时令身为女性同胞,贵为德国总理的默克尔也脸面无光。而大量媒体,则将矛头直指女性的执政能力。
  现在,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之际,回看一下我国历经的领导者之路,不让女人掌权,实则是件安邦定国的幸事啊!而四人帮时期的江青,就是一个很好的反例。
  相对与男人来说,女人容易意气用事,往往不按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理性地处事。情感偏执,且死不悔改。于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女人更适合在家相夫教  子,万一让女人得志了,则后果不堪设想。
  汉高祖刘邦之妻吕雉掌权后,对夫君刘邦的几个儿子,刘恢、刘友、刘长、刘建等尽数毒杀,心胸可谓之狭窄,睚眦必报;唐高宗之妻武氏杀女得宠后,竟将情敌王皇后和萧淑妃活生生砍去手脚,装入酒翁中,用心之毒辣,堪比蛇蝎。而最可恨的是那慈禧太后,昏庸无道,胆小懦弱。对外丧权辱国:《辛丑条约》、《马关条约》、《南京条约》……对内飞扬跋扈:亲手囚死儿子光绪帝,对扶清灭洋的义和团倒戈相向……一手炮制了5000年中华历史中最最耻辱的一页。
  如今,随着高等教育的深入,有不少女性确实表现出不为财、权所扰的非凡才能,但更多的则是那些贪慕虚荣之辈。
  那个黄圣依成名以后,急着将恩师周星驰告上法庭,过河拆桥;那个章子怡成名以后,不反省下刘德华、梁朝伟、梁家辉等一线男星为何不愿与她合作,反而大秀12克拉钻戒,一心想着嫁给那个外国王老五,纸醉金迷。还有那个上海话叫什么白痴的,可怜她男人不得不去做亲子鉴定,不然白米饭这么多年,却真的要养人家的小畜生了。
  哎……女人啊女人,怎么可以让你们得志呢?你们不光奸、诈、毒,还蠢!
  回头再看看被卫生部长事件弄得焦头烂额的德国总理默克尔,别以为她就没事了。这个蠢女人,一上台就接见达赖,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对,一时还不知悔改,硬说自己这样做没错。现在经济危机后再问她:谁买你的大众?谁开你的奥迪?谁坐你的宝马、奔驰?一个头戴鸡冠,整天‘打南边来个哑巴,腰里别个喇叭’念个不停的喇嘛?还不是咱们中国共产党吗?你还说自己没错啊?你再去接达赖呀,你再去见达赖呀,整个一傻叉。
  前车之鉴,美国民众就聪明多了。在白人与黑人之中,民众选择白人;在黑人与女人之中,民众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黑人。问其原因,回答:兄弟,只有傻子才相信女人!
  现在,我们的祖国,在第四代领导人带领下,正和谐地走在富康安定的道路上,千万不能让女人来搅了大好局势。
  圣人孔子早以留下古训: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实则警世名言啊!



作者: 农民伯伯    时间: 2009-9-26 14:35

作者: pepe    时间: 2009-9-26 16:04
小人好相处~~~~伪君子难搞~~~~~~~~~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09-9-26 16:05

LZ很欠扁,呵呵
作者: 灬火小邪灬    时间: 2009-9-26 17:18
嗯。从博乐广场过来的。楼主的观点挺正确。不过贬得太明显,恐怕砖头收得也不会少。
作者: 天地行者    时间: 2009-9-26 17:50
这下女人们要把楼主扁了。

哈哈。等着生包吧
作者: yipinkoo    时间: 2009-9-26 21:56
挑衅,赤裸裸的挑衅!楼主,我等着给你收尸!
作者: 燃瞳    时间: 2009-9-27 08:25
自这篇文章之后,我觉得已经没有人会和lz计较了。
一个种族歧视者、性别歧视者、等级歧视者写的东西如果不带偏见和甲亢的元素,那才是不正常的。

让我们带着宽容的心,一起祝福他,如果他以后结婚的话,让他娶到一个不得志的女人。

ps:难道斑竹文中出现傻叉就不是脏话了吗?很好奇。警告别人之前难道不应该反省自己吗?还是只许周官傻叉,不许百姓感冒呢?
作者: 天地行者    时间: 2009-9-27 08:54
有不好的人,但不能一棍都打死呀。

恨那些不好的女性。应该去爱那些值得爱的女性。
作者: zhangwei1987    时间: 2009-9-27 09:27
欠扁,别被你妈听见,没老婆那来下一代?
作者: bbs宝宝    时间: 2009-9-27 11:09
鉴定:神经病贴.完毕。
作者: 浅浅叶    时间: 2009-9-27 13:23
好重新回炉了

这种人还可以做斑竹??
作者: 我爱悠闲    时间: 2009-9-27 18:13
抛开观点不论,技巧不错。能从历史以及新闻中汲取相关材料予以论述,知识面可谓宽广。


作者: jinhuiwei    时间: 2009-9-27 21:37
话说看了LS的评语~我真的替嘉网文学版块的几个“另类”版主悲哀~怪不得某人说嘉网版主没才了~此话当真啊~
另外告诉LZ:写文章不能说话一棍子打死!当你老婆或者女儿得志了后,你回家要跪搓板的!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9-9-27 22:37
丑闻……呃,貌似这玩意儿不管男女都不少,这年头是个人就都闹得出来。这个结论我确定可以公平且公正地成立,除非LZ能不拉屎撒尿。
话说回来,制造丑闻可是项技术活,目的如何则全看个人喜好,至于效果嘛,咱有时候也想啥时候制造点丑闻全世界肯广为传播,然后被某个角落地某个女人当成全世界男人都是坏人地例证之一,亦或是在联合国大会上管美利坚总统叫做‘俺的孩子’然后惹的连个小翻译都敢冲你拍桌子大声嚷嚷,就差没当全世界媒体面大骂你个傻X,最后哪儿都不招人待见,咱这辈子也算没白活。当然以上是仅对于丑闻这档子事牵连出些满腹屎意不得不发,而无关LZ便是。
话毕。

PS:好久没来,一上来便见这么热闹,咱心甚慰。顺便搬张板凳占个座,看个好戏

作者: 小鬼的老婆    时间: 2009-9-27 23:20
偏激了
作者: 小雨诺    时间: 2009-9-28 09:57
路过~
作者: 天地行者    时间: 2009-9-29 18:35
女人也是半边天呀
作者: zhangwei1987    时间: 2009-9-30 08:37
  冲动得罪了上帝,就不怕老天惩罚啊!!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09-10-3 10:21
原文由 沐青少 在 2009-09-27 22:37:36  发表
丑闻……呃,貌似这玩意儿不管男女都不少,这年头是个人就都闹得出来。这个结论我确定可以公平且公正地成立...


这么好的文采,不出来写写,被丑闻吓破胆了?还是被女人泼昏头了?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9-10-3 21:54
原文由 冲动一时 在 2009-10-03 10:21:59  发表


这么好的文采,不出来写写,被丑闻吓破胆了?还是被女人泼昏头了?
                      这话作为版主的LZ说的有些一厢情愿拉,正如为人处事不能总一厢情愿一样,SO,咱(包括其他或多或少潜水中地XDJM们)不出来写写既不是因为丑闻,毕竟即便在这一亩三分地,咱甚至不够实习版主地资格去闹些丑闻给人欣赏地。而且就目前情况,在多数看热闹地人眼里,LZ倒更像是被人泼昏了头地那位~以上都是废话,入眼与否随意~            顺便再忍不住屎意接两句,LZ这篇东西看完后,我更想对老猫说两句:你当班这么久,现在要么是有人对你当班不满,要就你不是女地。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09-10-3 22:26
你老前辈就别再这里煽风点火了。征文就摆在那里,有事没事写写。有时间给别人回回贴。
作者: 沐青少    时间: 2009-10-3 22:56
咱可担不得煽风点火这名哟,说了是来看热闹地嘛,看唱戏还兴叫个好喝个倒采地不是~此外,咱这不是就在回贴么,另,回贴不也就是在写写么?
作者: paradisekeeper    时间: 2009-10-4 00:18
我喜欢煽风点火~~~~~
作者: akifan    时间: 2009-10-5 15:41
以前我写的也可以的现在好久没写都写不来了,本来今天也不来这的,看到某位网友的投诉就过来看看,这是妖刀的家事,你们就妥善处理吧。
作者: 朴志诚    时间: 2009-10-8 19:19


我之前有过回帖,说LZ欠扁,不是一句调侃的话

诚然,LZ广博的知识面和文采令我折服,但是不觉得文章应该表现一些更积极面么?

今天我不是站在女人的立场拍女人马匹

有时候换位思考一下,有些事情换了男人来做,可能结果和过程都是一样的

因为很多事情真的只能那么多

身在其位,方知其味吧

另外我想说明一下的是

女性是伟大的,谁不是母亲含辛茹苦怀胎10月后经过巨大痛苦产下的

个人感觉这样的观点不适合在公众场合发表,小范围的交流还是可以的

文字没什么大问题,表面上也有一定的说服力,能借用那么多事例,可见平日里看的、听的都不少,只是看问题有时候可能偏激一些

年轻嘛,有时候我也这样,呵呵

年轻不要紧,慢慢会成熟的

最后我给这篇文章打分:82分(满分100)


作者: pepe    时间: 2009-10-8 23:33
文章总会有喜欢和厌恶的人的~~~~~


看看思路和结构~~~何必伪君子般的去评论内容~~~~~
作者: 我爱悠闲    时间: 2009-10-10 11:31
这篇写得很好。
好在哪里我前面已经说过,嘉网现在找不到几个可以如此运用知识的写手。

95分
作者: 史零    时间: 2009-10-12 12:38
作为这次征文比赛的评委,说实在话我感觉自己不是很称职,但是承蒙各位错爱,我也欣然接受了。
对于此文,我作为一个女人确实应该回避一下。所以此文我不作评分,对于此文的观点,我持保留意见。
作者: asdf1980    时间: 2009-10-12 16:03
对于此篇文章,我只能引用网络名言来评论了。
我的评分:冲动,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啦。
阿米豆腐。

作者: 米图    时间: 2009-10-14 09:04
嘉网的版主就这样的水平?实乃哀事!
作者: 蓝梦林    时间: 2010-1-3 21:22
我忽然有些明白你和我说的情况了。
我也是你所谓奸诈毒蠢的女子之一了,而且,我就想在家相夫教子。这没什么不好的,在我看来,把一个家打理好了,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有女人在后方持家,你们男人怎么出外打天下?不是有云: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为之默默付出的好女人吗?要没有我们女性的包容与隐忍,社会,国家岂是一个乱字了得?
作者: oO闲Q虫Oo    时间: 2010-1-10 16:01

冲着这题目进来观摩一下   
作者: 韶华易逝    时间: 2010-1-11 13:05
LZ过于偏激,且误解夫子名言的原意,在下特此转载了百度知道的解释,仅供参考。


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论语、阳货》)  
传统注解都认为这章表明孔子轻视女人,其实这句使孔子背了两千多年的骂名的话,表述的是孔子的择婿观。  
在这章,孔子没有任何轻视女人的思想。这句话反映的是孔子的择婿观。“女子”,并非现在所指的“女人”。古代传统称儿子、女儿为“子”,“子”也指女儿,这里说“女子”,在“子”前加一“女”字,是特别指明是“女儿”。《说文解字》解:“与,赐与也。”“与”在这里指嫁的意思是“嫁与”。  
这章的意思是说:只有把女儿嫁给小人,才难相处。近之,其品德低贱,行为无赖,近不得;远,心系女儿,远不得。

  
作者: 我爱悠闲    时间: 2010-1-11 20:50
冲动,这篇东西怕是要得罪一大帮女人啊。俗话说“红颜祸水”,虽然偏激,却无大错。但是历史上杰出的女性也不少,SO,客观来看待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10-1-11 21:59
悠闲,你不要说什么红颜祸水嘛,吓死我了。不光历史上杰出的女性很多,我们这里更多……罪过啊……
作者: 天地行者    时间: 2010-1-20 18:09
如果这个世界让女人的志,这个女人必须首先要把自己思维变成男性(用男性的思维考虑问题)用女性的身体去做事,这样才能得志,不然她不会得志,
几个出名的女人都不是这样过来的吗?武则天、慈禧太后、包括吕雉、马秀英等等,杀了多少人?

在男权社会里不这样根本就不行,得志者建立在别人的血泪中

所以女人和男人都不应该被贬义
       

此贴由 天地行者 在 2010-01-20 18:12:51 最后编辑
作者: 天天宝宝    时间: 2010-8-27 10:29
原文由 燃瞳 在 2009-09-27 08:25:45  发表
自这篇文章之后,我觉得已经没有人会和lz计较了。
一个种族歧视者、性别...


同意

TO LZ:

不过最终达到了哗众取宠的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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