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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纪念911 [打印本页]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09-9-11 16:24
标题: [原创]纪念911
  今天是2009年9月11日,8年前的今天,美国正遭受人类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恐怖袭击。
  记得当时是从新闻上最先了解此事,开始是一惊,后来就相当兴奋,就好像一直被人欺负的小孩,听到那个欺负他的人也被人狠狠揍了一顿一样欢喜,因为当时离美国炸我们大使馆才短短两年,中国人是有理由开心的。
  然而,当8年后的今天,再提起911的话,相信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是绝对不会再以开心调侃的心态来面对它的。因为,这一事件,不光是针对美国,而是针对全体人类进行的一场屠杀。而恐怖活动自此事件后非但没有偃旗息鼓,反而越演越烈:
  2002年10月12日,印度尼西亚巴里岛爆炸事件; 2002年10月23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轴承厂文化宫,人质劫持事件; 2003年8月29日,伊拉克南部纳杰夫阿里汽车炸弹爆炸;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列车爆炸;2004年9月1日,俄南部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学校人质劫持事件;2005年2月28日,伊拉克希拉市汽车炸弹袭击事件;2005年7月7日和21日,英国首都伦敦地铁和公交汽车爆炸事件;2005年9月14日,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汽车爆炸袭击事件;2005年10月29日,印度首都新德里繁华市场恐怖爆炸袭击事件;2006年4月7日,伊拉克布拉撒清真寺遭到自杀式炸弹袭击; 2006年4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城市卡拉奇遭遇自杀式袭击; 2006年7月11日,印度西部城市孟买连环爆炸事件; 2006年10月16日,斯里兰卡海军遭自杀式袭击;2006年11月23日,伊拉克萨德尔城遭到连环汽车炸弹袭击;2007年8月13日,印控克什米尔发生手榴弹爆炸事件……
  这一连串的恐怖事件,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而伤亡数字当中,绝大部分是妇女、儿童、赤手空拳的市民……也就是说,如果你和我也在袭击现场的话,那么和恐怖分子无冤无仇的你、我,就是他们袭击的重要目标。
  现在,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你和我无疑都是幸运的。虽然,也有少数国民经常指责政府在对外政策的不强硬,(如:对日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还有一部分人以好事的心态看待藏独分子的破坏行径,但是,绝大多数国人,对政府现行的治国之策还是相当欣赏的。
  在对***的法轮功、台湾台独、陈良宇的党内斗争、西藏藏独、新疆动乱、印尼反华、朝鲜轻水反应堆、日本钓鱼岛等等事件的处理当中,我们没有出现第二个‘911’,没有出现第二个‘车臣’,没有出现第二个‘巴格达’,没有出现第二个‘巴勒斯坦’……
  09年的今天,在911八周年之际,我们不能忘记这一公然挑衅全人类生存的日子,恐怖主义必将受到全世界人们最庄严的审判!



作者: gogoorc    时间: 2009-9-11 16:33
世界小姐的口头禅:World Peace!
作者: pepe    时间: 2009-9-12 07:00
好日子~~~~~~~~~

做人,不要太过分~~~~~~
作者: 丰庄黄老师    时间: 2009-9-12 09:50
    非常喜欢冲动先生的这篇文字,一气呵成,毫无雕琢,看似随手拈来,实是功夫天成。中间一大段历史事件,也不冗长。作者手边怎么有如此丰富的资料?平时阅读做了笔记?为写一篇短文,而下如此深功夫,令人钦佩。《嘉网原创》缺的就是此类文字,此类作者。作为一篇文艺性的文字,此文题目不引人注目,过大,小孩戴大帽。文字结尾太泛泛,如能像开头,或同开头照应一下,岂不更好?意见不成熟,别见怪。
作者: 馨晴    时间: 2009-9-13 11:48
文章没什么问题~只是需要注明的是:我们纪念的是911中逝去的遇难者,而并不是911这个令人恐怖的日子!原则性的错误
作者: 丰庄黄老师    时间: 2009-9-13 19:55
    按晴的“原则性”实在难以理解。能这样说吗:911这个日子我们已经遗忘,但是,还记着逝去的遇难者?
    “我们大家来纪念遇难者吧。”这样说法,会不会有人当你是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傻瓜?这个可悲的世界,那一天没有遇难者啊。
作者: 馨晴    时间: 2009-9-14 09:52
原文由 丰庄黄老师 在 2009-09-13 19:55:59  发表
    按晴的“原则性”实在难以理解。能这样说吗:911这个日子我们已经遗忘,但是,还记着逝去的遇难者?
...

我从没说911这个日子我们已经遗忘,我只是提醒:911中纪念的该是那些死难者,而并非这个恐怖的911数字而已!顺便说句:在你因为能力有限而不懂别人说话意思的时候,千万别像疯狗一样的咬人或者骂人是傻瓜!
作者: 冲动一时    时间: 2009-9-15 15:09
馨晴 说的不无道理,纪念911,这个定义不够严谨。那些恐怖分子也可以纪念,如《纪念抗战胜利20周年》什么,他们可以写《纪念911胜利8周年》。那文章中心就完全不对了。

但是呢,这个看上去不严谨的命题,其实也严谨,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它是一句补语省略句,全句应该是《纪念911事件》,同样类型的句子有《纪念9.18》等,至于馨晴所说的纪念那些死难者,一般都用‘悼念’如《悼念5.12》等,由于本贴主要写911这一事件,于是就不用悼念这一词。

感谢大家对文字的认真,写作文最重要的就是修辞,因为只有修辞好了,才可以将心里的意思,原原本本地用文字表达给对方,如果修辞不好,那就会产生很多误会。谢谢大家善意的修正。



作者: 丰庄黄老师    时间: 2009-9-15 19:03
    冲动先生思维慎密,虚怀若谷,令人佩服。不过晴的说法并非如你所说“不无道理”,   一、此非“原则性”问题,什么是原则?原则是指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准则错了,文章还会“没什么问题”?怎么让我理解?我想识几个字的朋友们可能也“因为能力有限而不懂别人说话意思的”。二、如果这样说:“我们大家来纪念遇害者吧”,这话没有说清楚,说这话的人会被 当“傻瓜”的。我没有骂人吧?看来我也是傻瓜,连这几句话都说不 清楚,都要重复一遍。 要说清楚 这句话,前面 “911”这个日子的定语是必须加的。三、现在我更不懂了,“911”是数字,还是日子?把数字说成“恐怖的”,我又“能力有限”了。四、骂人太不文明了,有人从我的文字中看出骂人的意思,我向他道歉,水平有限,表达不清,要努力学习作文。但希望大家不要从这表达不清的文字中,学习骂人,“疯狗”“到处咬人”之类的话实在斯文扫地,令人不齿。
    因为喜欢《纪念911》这篇文字,多说了几句,惹人讨厌。但是,凭心而论,请仔细看看,原创版有几篇这样大气的文字?全文充满爱心,悲天悯人,同情弱者,鞭笞恶者,侠气冲天......打住,再说下去,又有人不高兴了。       

此贴由 丰庄黄老师 在 2009-09-15 19:36:53 最后编辑
作者: 雨石狼zell    时间: 2009-9-15 22:47
黄老师高见,只是,目前这一亩三分地已经太乱.
高见不如不见,哈哈!
作者: pepe    时间: 2009-9-16 13:02
原文由 馨晴 在 2009-09-13 11:48:15  发表
文章没什么问题~只是需要注明的是:我们纪念的是911中逝去的遇难者,而并不是911这个令人恐怖的日子!原则性...



同情心太泛滥的家伙~~~~~~


说难听点,不知死活~~~~~~~你啥时候看见发达国家对其他国家有同情心????
作者: jinhuiwei    时间: 2009-9-16 14:01
文章没问题~看的水到渠成~一气呵成!不过像馨晴说的,其实我们主要是悼念死难者!
PS:自己没有同情心~还怪别人同情心泛滥~
你不评论文章可以~但是不要去侮辱人家的评论~

       

此贴由 jinhuiwei 在 2009-09-16 14:02:02 最后编辑
作者: 馨晴    时间: 2009-9-16 19:51
本想就此打住,但是看到黄老师洋洋洒洒的一大通,我要随便胡写两句,便是对黄老师的不尊重!为了表示对黄老的足够敬仰,所以又忍不住出来献丑:
一,准则错了,文章还会“没什么问题”?!”这是引用黄老师的观点!本人所说的没什么问题是指文章结构以及立意没有任何问题,结构严谨,立意明确,文章也是围绕着纪念911来写的!至于我所说的原则性错误,不得不指出,我原本以为作者写此文的目的是纪念911中遇难者的,但是文中却无一语提及悼念遇难者的语句,按我理解:作者表面从回忆8年前的911事件---911事件后各地愈演愈烈的恐怖袭击---自身所处的国家所处的环境对待恐怖袭击的态度为主要结构,实际却是悼念这些恐怖袭击中的遇难者。所以说原则性的错误,但是后来看到作者第8帖已经明确了写此文的目的,原文:“如《悼念5.12》等,由于本贴主要写911这一事件,于是就不用悼念这一词。”那么我现在收回我的那句原则性评论的错误观点!见谅!是本人理解的原则性错误!呵呵
二“如果这样说:“我们大家来纪念遇害者吧”,这话没有说清楚,说这话的人会被 当“傻瓜”的。”这是黄老师的原话,按这意思表示是:假如没有把“我们都来纪念遇难者吧”这句话说清楚,那么就是傻瓜!不知我有没有“又”理解错?那么我想问的是:虽然作者写本文主旨并非是悼念死难者,那么如果他在文中顺便说句“我们都来悼念死难者吧”的话,他是否也是黄老师所谓的“傻瓜”呢?至于骂没骂人,我是真的不清楚,毕竟话是可以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假如您并非骂人的意思,那也算我又误解了吧!
三,“现在我更不懂了,“911”是数字,还是日子?”这个问题其实黄老师不必再拘泥了,因为作者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因为它是一句补语省略句,全句应该是《纪念911事件》,同样类型的句子有《纪念9.18》等,”作者已经作了很好的解释。换句话说,文章的题目是“纪念911”,假如黄老师认为这里的911只是一个数字的话,那么我想作者都会站在我的这一边的!我感觉到恐怖的是911事件,其实也是省略了几个字,却未曾想到令黄老师理解成为只是一个简单乏味的数字!不知是我表达能力有限,还是黄老师理解能力有限!
       

此贴由 馨晴 在 2009-09-16 19:53:42 最后编辑
       

此贴由 馨晴 在 2009-09-19 15:58:15 最后编辑
作者: 丰庄黄老师    时间: 2009-9-19 13:04
    看晴的文章,确实使我感到“能力有限”,不懂的很多,这里单单就几个词向作者请教:
    1、“我要耍随便胡写2句”,“要耍”不知是事还是物?不知你哪一篇是胡写,哪一篇不是胡写?下次有文字上“原创文学”版,请注明,是胡写的,就让读者别看了,节约时间 吧。
    2、“原则行的错误”,这“原则行”我也“能力有限”,好像有商行、银行,三百六十行,没记得有“原则行”,查《辞海》《词源》也没查到,只能麻烦作者作一个注解。
    3.“作者表面从回忆8年钱的911事件”,“我们都来纪念遇难这吧”这里的“钱”“这”是不是别字?
    如果你真的尊敬读你文章的人,则敬请作者把错别字尽量减少,减少到自己能力的极限;那句子写明白,明白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看得懂的程度。这才是尊重读者,尊重自己的人格。“疯狗”“咬人”是看得懂的,但实在不文明!
作者: jinhuiwei    时间: 2009-9-19 20:47
牛角尖钻的够狠的~话说一个大男人钻女人的牛角尖到这个份上也真是令人佩服!狗“尊重”女性的了!不好意思!我也错别字了!应该是“够”!好像所有的老师似乎对错别字都很敏感!
作者: extreme_way    时间: 2009-9-25 23:55
lz,不百度,你知道轰炸南斯拉夫中国领事馆是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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