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标题: [原创]贴条比开心网还历害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雨同舟SH    时间: 2009-6-11 07:36
标题: [原创]贴条比开心网还历害
嘉定最近车子贴条历害的很,不管大路小路,都在贴,和开心网上贴条有的一比,抢钱呀!!!
作者: 枫满楼    时间: 2009-6-11 19:59
我刚在南门菜场门口被贴一张
作者: 风雨同舟SH    时间: 2009-6-11 21:07
我在工商局门口贴了
作者: 一剪梅    时间: 2009-6-11 21:16
那是,南翔贴条都有指标的一天300张
作者: ilsem    时间: 2009-6-12 02:16
原文由 一剪梅 在 2009-06-11 21:16:23  发表
那是,南翔贴条都有指标的一天300张
不要瞎说,没指标的,只是最近严打。。。。。有关系打招呼都没用的。。。。除非支队长是你舅舅或者总队队长是你舅舅

       

此贴由 ilsem 在 2009-06-12 02:18:06 最后编辑
作者: 爱过后的天空    时间: 2009-6-12 08:52
ilsem:我在安亭医院门口被贴条,而且那里还划有停车位,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啊
作者: ilsem    时间: 2009-6-15 23:30
没用的,他们敢贴,你就肯定是有问题的,估计你停车没停在车位里面,车头出框或者车尾出框了
作者: 爱过后的天空    时间: 2009-6-16 07:37
违法停车查询结果
由于服务器负载问题,本网站暂不提供图片!
违法次数 车牌号: 沪c xxxxx 号牌类型: 小型汽车号牌
1 违法时间: 2009-6-10 13:14:00 执法机关代码或
行政区划代码: 310114
编号: 7000073550
违法地点: 昌吉路安亭医院 采集机关:    上海嘉定区
违法内容: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反条款: 《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 《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  
处罚内容: 对违法驾驶员应处以罚款 200 (金额单位:元),
的处罚。
其他措施:   可以拖移机动车  
如果你对上述查询结果及其违法处罚无异议,可持牡丹交通卡和违法记录号直接通过网上银行(http://www.sh.icbc.com.cn)、电话银行(95588)、银行网点多媒体终端缴纳罚款。凡因记分的违法,系统将对违法行为人自动记分。(外地号牌车辆除外。)  

作者: 星期八    时间: 2009-6-16 09:25
呵呵,晕啊.
作者: 黑色马3    时间: 2009-6-16 10:23
都是屎薄会闹的。




欢迎光临 嘉定都市网 (http://www.jiading.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1